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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4月25日,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世行春季会议)上,世行发言权和代表性改革(以下简称世行投票权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即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3.13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投票权从44.06%升至47.19%,如期完成了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峰会确定的发展中国家投票权提高至少3个百分点的目标。中国在世行的投票权提高1.65个百分点,从2.77%升至4.42%,由世行第六大股东国上升为次于美、日的第三大股东国。
一、世行及其治理结构
世行集团世行集团中最重要的机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此次世行投票权改革也主要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文中简称世行)的投票权改革。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发展组织,由5个机构组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世行通过这5个机构对发展中成员国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世行及其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甚至经济制度在全球经济领域,特别是在减贫与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
世行对业务...
2010年4月25日,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世行春季会议)上,世行发言权和代表性改革(以下简称世行投票权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即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3.13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投票权从44.06%升至47.19%,如期完成了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峰会确定的发展中国家投票权提高至少3个百分点的目标。中国在世行的投票权提高1.65个百分点,从2.77%升至4.42%,由世行第六大股东国上升为次于美、日的第三大股东国。
一、世行及其治理结构
世行集团世行集团中最重要的机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此次世行投票权改革也主要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文中简称世行)的投票权改革。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发展组织,由5个机构组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世行通过这5个机构对发展中成员国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世行及其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甚至经济制度在全球经济领域,特别是在减贫与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
世行对业务政策的决策一般通过投票表决进行,其中大部分事项要求简单多数投票权即可通过,而修改银行章程等重大事项要求85%以上的投票权才能通过。世行投票权由基本投票权和份额投票权构成。基本投票权是指每个成员国因其成员身份所分配得到的相同数量的投票权;份额投票权是由成员国出资数额决定的,即出资越多,投票权越多。
世行现有187个成员,其中46个为发达国家,其余141个为发展中国家。在世行投票权改革以前,按各国拥有投票权排序,世行五大股东国为美国(16.36%)、日本(7.85%)、德国(4.48%)、法国(4.30%)和英国(4.30%)。中国(2.78%)与印度、俄罗斯、沙特等国并列第六位。按照国家组别划分,发达国家拥有57.4%投票权,发展中国家拥有42.6%投票权。
由此可见,世行治理结构长期以来由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导,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得不到充分体现。例如,由于发展中国家整体投票权未达到50%,导致在贷款涨价、保障政策等对发展中国家明显不利的问题决策上处于弱势。因此,改革世行治理结构的关键是推动世行投票权改革,逐步提高发展中国家投票权所占比重,并最终实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平等分享投票权。
二、世行投票权改革基本过程
早在2002年,蒙特雷共识就呼吁提高发展中国家在世行的发言权与代表性,但由于发达国家的政治意愿明显不足,世行投票权改革一直未取得实质进展。
(一)世行第一阶段投票权改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的新兴市场国家成为要求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世行改革的主要力量。欧美发达国家也认识到,国际经济事务的有效协调离不开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大国的参与,新兴大国在多边机构中拥有更多发言权是无法回避的客观要求。
在此背景下,2008年10月世行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世行第一阶段投票权改革方案,即将每个成员国的基本投票权提高一倍,达到总投票权的5.55%,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整体的投票权从42.6%提高到44.06%。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提出的逐步实现与发达国家平等分享投票权的目标,发达国家态度不积极,对进一步推动世行改革推诿不前。
(二)世行第二阶段投票权改革。在世行投票权改革面临阻力的情况下,接连召开的三次G20峰会为进一步推动改革注入了强大的政治推动力。华盛顿峰会将国际金融组织改革正式列入G20议事日程;伦敦峰会为国际金融组织改革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2009年9月,在胡锦涛主席的亲自推动下,G20匹兹堡峰会为国际金融组织改革确立了具体的量化目标,明确提出世行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至少3个百分点,将世行改革推向就投票权调整方案的实质性讨论。
在3次G20峰会的指引下,在我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4月世行春季会议如期完成世行投票权改革,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3.13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整体的投票权从44.06%上升至47.19%按照第二阶段改革之后投票权排序,世行六大股东国分别是:美国(15.85%)、日本(6.84%)、中国(4.42%)、德国(4.0%)、法国(3.75%)和英国(3.75%)。。至此,世行投票权改革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三、推动世行通过投票权改革方案,发展中国家投票权获提升
此次世行投票权改革关系各方在世行的根本利益,各方意见分歧明显,改革面临较大阻力。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因面临自身投票权下降的局面,对于投票权改革缺乏政治诚意;美国重点关注是保护其在世行的“一票否决权”地位;发展中国家由于各自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低收入国家更多关注获得援助资金,中等收入国家对于投票权的诉求也存在差异。
在此次世行投票权改革进程中,中国抓住了历史性机遇,在财政部领导的亲自指导和直接指挥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针对策,始终围绕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这一核心,团结各种可以团结的力量,化解矛盾,促成共识,最终实现了中方既定目标,使世行投票权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一)正确制定推动世行改革的方针、目标和对策,为参与世行改革谈判磋商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力量对比情况以及各方的不同利益诉求,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了世行投票权分配应客观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公平合理地兼顾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于世行发展职能的不同贡献等多项主张,为参与世行改革谈判磋商做好充分准备。
(二)加强与发展中大国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形成发展中国家整体的声音,为如期完成世行投票权改革团结力量。充分利用中、印、巴、俄(简称“金砖四国”)等机制,深入了解各方关切,推动发展中国家加强协调,形成共同立场。针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将减少的情况,主动提出减让我国部分应得投票权并直接转给发展中国家,以充分团结发展中国家,争取共同受益,增强了发展中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积极参加各种多边和双边磋商,坚决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为实现世行改革目标铺平道路。通过世行、G20、“金砖四国”、东盟+中日韩等多边机制和中美、中日、中欧等双边机制积极开展工作。按照灵活务实的工作方针,妥善运用我国经济实力快速上升后客观形成的较大应增投票权空间,推动发达国家拿出同样的合作诚意、承诺减让,最大限度地抵制欧洲等国的消极因素,扫清改革障碍,确保我国预期目标得以实现。
世行改革完成后,世行行长佐利克表示,全球经济正在向多极化转变,世行需要随之一同转变,这次改革是重要的一步。世行以及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对中国在世行地位的提升表示欢迎,高度赞赏中国从大局出发,主动让出部分应增投票权,提高发展中国家整体的投票权,最终促使世行投票权改革方案得到一致通过。这是中国负责任新兴大国风范的具体体现。
四、世行投票权改革的重大意义
这次改革对于我国、发展中国家以及全球经济体系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在世行这一重要多边发展机构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世行成立60多年来,这是第一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发言权和代表性为目的进行的治理结构改革。它反映了以新兴大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整体地位和影响力的提升,具有历史性里程碑意义。
(二)为进一步深化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奠定了基础。此次世行投票权改革,意味着美欧长期垄断的世行治理结构开始受到冲击。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迅速提升,世行治理结构将逐步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等分享投票权的最终目标。世行率先推进治理结构改革,有利于促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进行改革,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框架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三)提升了我国在世行乃至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世行改革的如期完成,中国投票权从第六位升至第三位,充分反映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显著上升,有利于我国在未来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
(财政部国际司供稿,王玮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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