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十一五”期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全国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006年的684.99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1527.58亿元,年均增长20.8%。同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健全财税优惠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改革与发展。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财政文化投入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倾斜,支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一是支持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54.67亿元、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6.21亿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28.74亿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16.92亿元、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32.96亿元,确保这五大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如期或提前完成“十一五”预定目标。二是支持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至2010年累计安排31.9亿元,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加大农村文化投入,支持地方开展有地域特色、适合当地风俗的农村文化活动。地方财政也努力增加投入,鼓励农民自办文化,...
“十一五”期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全国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006年的684.99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1527.58亿元,年均增长20.8%。同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健全财税优惠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改革与发展。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财政文化投入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倾斜,支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一是支持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54.67亿元、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6.21亿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28.74亿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16.92亿元、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32.96亿元,确保这五大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如期或提前完成“十一五”预定目标。二是支持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至2010年累计安排31.9亿元,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加大农村文化投入,支持地方开展有地域特色、适合当地风俗的农村文化活动。地方财政也努力增加投入,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基层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支持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累计65亿元,支持地方改善县级以上公益性文化设施条件。自2008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至2010年累计安排5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产业发展
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从财政税收、投融资、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等多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努力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产业发展。一是分类实施财政投入政策。弥补文化转制单位改革成本,明确原财政负担的转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并对转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费用予以补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央财政于2008年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至2010年累计支出40亿元,支持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也相应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和《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进一步明确了对文化体制改革转企改制企业和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减免税收近百亿元。三是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明确由财政部门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责,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模式,通过完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来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加强转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转制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
一是推动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实施了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增加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投入,打造出一批体现民族精神与时代特色的文化艺术和电影精品。设立国家出版基金,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与文化传承积累价值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和马列专著、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三农”读物、少儿读物、科普读物等公益性出版项目给予资助,至2010年累计支出7亿元。二是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大遗址、全国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红色旅游、古籍保护、中华善本再造、民族文字出版等重点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展。“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支出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近4倍。三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在大力推动政府文化交流的同时,积极支持搭建“走出去”服务平台,推动中国出版、动漫、电影等走向国际市场,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绩效奖励,有力地支持了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支出海外文化中心建设和业务活动经费6.6亿元,中外“文化年”、“文化节”等政府间文化交流活动经费8.5亿元,文化出口奖励资金1.7亿元,支持有关部门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国外书展、电影节、动漫节以及相关活动等经费约2亿元。为加快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现代传播体系,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加强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四、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针对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新方式、新方法。采用基金制管理、“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不断增强财政投入的有效性、激励性和引导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在支持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方面,重点采取了贷款贴息、绩效奖励、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带动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着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科学管理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继续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发挥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预算执行的量化目标计划,将责任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具体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完善预算支出执行通报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督导,形成有利于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文化投入资金运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和人民群众评价为主要指标的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安排时有确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有实施情况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有绩效评价报告,并反馈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三是整合公共文化资源。针对公共文化资源比较分散、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增量投入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推动各类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加强集中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四是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明确出资人职能,推动转制后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文化战线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推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文化单位纳入定员定额试点。结合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模式。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加强对文化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