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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4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生产总值16860元,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1亿元,增长7%;第二产业增加值1620.5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5.6亿元,增长13.3%,三次产业结构为18.0∶46.4∶35.6。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全年进出口总额13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5%。
2007年,新疆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5.8亿元,增长30.2%,增收66.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7亿元,增长106.1%,增收43.1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40.3亿元,增长32%,增收155.3亿元。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95.1亿元,增长17.2%,增支116.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874.6亿元,增长20.2%,增支146.7亿元。
一、狠抓财政增收措施,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财税部门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严密关注收入动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财政收支目标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抓收入责任和财政增收措施,狠抓落实和进度监控,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4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生产总值16860元,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1亿元,增长7%;第二产业增加值1620.5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5.6亿元,增长13.3%,三次产业结构为18.0∶46.4∶35.6。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全年进出口总额13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5%。
2007年,新疆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5.8亿元,增长30.2%,增收66.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7亿元,增长106.1%,增收43.1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40.3亿元,增长32%,增收155.3亿元。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95.1亿元,增长17.2%,增支116.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874.6亿元,增长20.2%,增支146.7亿元。
一、狠抓财政增收措施,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财税部门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严密关注收入动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财政收支目标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抓收入责任和财政增收措施,狠抓落实和进度监控,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自治区国税、地税部门继续坚持依法治税,创新税收征管措施,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大力开展税收清欠工作,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强化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税源监控,加大零散税收收缴,确保了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政管理,清理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取消到期的减免税政策,大力支持税务部门开展工作,优化征税环境,切实堵塞税收漏洞,保持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2007年,全区税收收入完成220.6亿元,为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26.4%。其中:增值税6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收11.6万元,增长21.2%;营业税68.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增收13.2亿元,增长23.9%;企业所得税(含退税)完成14亿元,完成预算的132.6%,增长40.46%;个人所得税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34.43%,增长43.1%。
(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在协调和支持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确保各项非税收入依法足额收缴。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预算计划编制工作,在合理调控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规模的基础上,加大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协同执收执法部门,加大重点非税收入监控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调动执征执收部门积极性。重点加强了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交通规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将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奖励暂行办法》,充分调动各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的积极性。
二、支持经济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挥政策引导和资金带动作用,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支持经济发展、培植财源经验交流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出了支持经济发展、培植财源的财税政策措施。
(一)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2007年,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财力,安排资金30多亿元,支持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喀纳斯机场新建项目、精伊霍等四条铁路、喀拉塑克水利枢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区、准东煤电煤化工基地电网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确保了一批关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工,有效改善了自治区基础设施条件,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促进资源优势转换。紧紧围绕资源开发利用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进一步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2007年自治区财政厅从理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入手,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即: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与促进矿业健康发展并举的原则,以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制度为核心,以促进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建立矿山环境与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为目标,相应调整矿产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矿产资源成本。同时,通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有偿配置资源。
(三)支持企业发展和对外开放。灵活运用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培植财源。2007年自治区财政共拨付技术改造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了122户煤炭、冶金、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涉及化工、轻工、农产品深加工及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机构等诸多行业的55个企业及项目。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持了涉及煤炭、化工、机电、纺织等行业的79个产学研和技术中心项目。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了全区4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环保及创业投资等领域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大力支持外贸事业发展,2007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近2亿元,支持地方知名品牌、纺织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公共商务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200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污染企业治理资金4500万元。支持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建立适时在线监测机制,对全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配备在线监测设备(废水类、废气类)给予补助。二是促进节能减排。自治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促进节能减排。资金采取奖励的方式,按照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后实际节能量和污染物减排量给予资金奖励。重点支持围绕“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点和污染防治项目,支持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新机制的示范推广,并适当支持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三是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积极向中央财政申报了12个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方面的民用建筑和公用建筑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
(五)推动兵地融合发展。对新疆兵团工业企业交纳的地方税收实行超基数返还政策,推动兵团新型工业化进程,调动兵团发展工业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兵团工业企业税收返还办法,从2007年起,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每年对新疆给予一定的兵团税收返还减收补助。
三、加大社会事业和民生支出比重,着力改善民生福祉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和社会发展投入,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007年自治区农业支出(农林水利事务支出)完成98.4亿元,比上年增长42.1%;文教支出(文体广播事业费、教育支出)完成166.1亿元,比上年增长28.9%;科技支出完成12.8亿元,比上年增长53.8%;各类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6.7亿元,比上年增长25.7%。
(一)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惠农补贴政策实施力度。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2007年共拨付粮食直补资金3721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7998万元、小麦良种补贴2000万元、棉种补贴945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700万元、牲畜良种补贴2120万元。启动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50%,地方财政负担30%,饲养者负担20%的要求,及时拨付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开展棉花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07年自治区拨付棉花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114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85%,其余15%的保费补贴资金,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各级财政逐级审核后,多退少补),新疆保险经营机构共收缴农户、棉花收购企业及地县财政缴纳的棉花保险保费1.07亿元。二是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区财政安排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了重点区域防汛工程、盐碱地改造、农业高效节水、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末级渠系量测设施建设等。支持农村改水、农村道路、乡镇文化站、乡镇卫生院、抗震安居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07年安排下达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9亿元、农村饮水安全资金3.1446亿元、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1.425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6.66亿元。三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为支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发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投入3亿元,用于自治区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农村信用社资本金注入,以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发展能力。2007年自治区财政拨付资金1.2亿元。
(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向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提高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150元和250元(其县镇标准相应达到180元和280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从2007年秋季起,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标准每平方米普遍上调100元。同时提高了对高寒、高海拔地区的补助标准。
(三)大力支持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截至2007年底,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已有4894名内地高中班学生毕业,在校生13605名;区内初中班有毕业生973名,在校生13500名。通过实施中小学“双语”教学扶持政策,已培训“双语”教师7373名,其中:已培训结业6440名,正在接受培训的“双语”教师933名,5.19万名学前儿童享受到伙食补助和免费“双语”读本,1296名学前“双语“教师享受到工资补助。
(四)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治区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700元/年·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全区129万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差水平为每人每月22.3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城市低保对象分为重点保障、特殊保障及基本保障三大类,并制定了不同的救助标准。为保障城镇低保对象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又连续3次提高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五)支持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新型农牧区医疗合作试点范围,截至2007年末,全区99个县(市)中,已有79个县(市)启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牧业人口976万人,参合农牧民850万人,平均参合率为87%。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自2007年10月1日起陆续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阿克苏三个地(州、市)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0万名城镇中小学生、婴幼儿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大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区财政筹集资金3690万元,对29个县246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设备。积极推动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7年安排城市社区卫生专项资金6040万元,支持开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推开部门预算改革。在全区所有地县、部门全面推开部门预算改革,改革单位总数达到1240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高基本公用支出的定额标准,同时考虑部分特殊单位的特殊因素。启动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工作。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建立较为规范的项目库,并按照重大项目、专项业务费、大型会议费、维修类项目和其他类五个大类,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审核、排序、安排的具体程序,实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试行了资产预算管理工作。
(二)稳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级次,扩大改革资金范围和种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截至2007年底,自治区本级三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总数达到1240家。全区16个地州本级、82个区县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部分区县已将改革延伸到乡镇。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与国库集中支付并轨运行,自治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于没有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受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及资金支付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制度、供应商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分散采购和协议供货管理,规范分散采购和协议供货行为,确保集中和分散采购活动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区资源共享系统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加大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力度,制定了《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了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健康发展。
(四)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改革单位和入网资金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07年底,全区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单位达7540个,其中自治区本级598个,地州市本级1544个,县级5398个。2007年非税收入收缴入网金额210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02亿元,地州市本级51亿元,县级57亿元。共计发生收缴业务684万笔。
五、依法规范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体系,研究采取措施,规范结余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控制和减少预算追加行为,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和支出程序,除紧急情况需特事特办外,其他必须追加的重大支出,原则上一律集中研究,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努力实现资金早下达、早见效,有效减少资金年终结余结转。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努力做到一项专项资金,一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基础管理相关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各项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对帐制度、决算批复制度等。进一步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加强印鉴、票据使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财政预算、国库和各业务处室的对帐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运行正常、有效、高效。整合业务流程,简化审核环节,缩短审核时间,讲求办事效率,提高办事质量,努力提高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岗位责任,完善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有效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监督和管理的进一步融合,加快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在制度和程序上要求财政监督部门全过程参与,确保财政监督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上不漏。在监督形式上,大力开展内部审计检查,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专项资金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预算的调整等进行重点审查。积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专项检查,突出开展了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研究探索建立绩效预算评价体系。2007年重点开展了科技资金、政府外债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切实抓好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防范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2007年共评审工程项目162个,核减不合理支出近2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艾新鲁、蔡湘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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