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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西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42.1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8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8.48亿元,增长16.0%;第三产业增加值188.82亿元,增长16.0%。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自治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16.0%、28.8%和55.2%。人均生产总值达1210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全年进出口总额达3.9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4。
在国民经济继续高速增长的同时,西藏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得到了较好地完成。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1亿元,比上年增长38.33%。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2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7.55%。剔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1.3亿元。
一、增加“三农”投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牧民安居乐业。西藏自2006年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来,不断取得新突破,尤其是加快实施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项目综合配套项目建设。2007年全自治区计划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52112户,实际完成58335户...
2007年,西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42.1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8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8.48亿元,增长16.0%;第三产业增加值188.82亿元,增长16.0%。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自治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16.0%、28.8%和55.2%。人均生产总值达1210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全年进出口总额达3.9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4。
在国民经济继续高速增长的同时,西藏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得到了较好地完成。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1亿元,比上年增长38.33%。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2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7.55%。剔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1.3亿元。
一、增加“三农”投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牧民安居乐业。西藏自2006年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来,不断取得新突破,尤其是加快实施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项目综合配套项目建设。2007年全自治区计划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52112户,实际完成58335户,超计划完成11.94%,完成投资35.398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6.61亿元,地(市)补助8550万元,县(市、区)补助5310万元,援藏投入4620万元,农牧民自筹26.94亿元(含金融部门发放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5.04亿元)。村级组织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2007年计划完成1306个,实际完成831个,累计完成投资2.52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96亿元,地市配套2400万元,县(区、市)配套8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400万元。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农牧民增收。大力支持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培训,促进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2007年共批复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55个,项目总投资3.03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25亿元。修订了《农牧业特色产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农牧民政策补贴的力度,提高了标准,在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对化肥、柴油等农资实行了综合补贴。总体补贴标准由上年的1元/亩提高到4元/亩,补贴资金总额达到1004.2万元。建立了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方案》,保费金额为每头猪60元,保险金额为每头猪1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88元,连续五年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2007年,全区5地(市)23个县已完成16263户沼气建设,建设总投资5366.7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577.86万元(补助2200元/户),占总投资的67%;自治区补助资金975.78万元(补助600元/户),占总投资的18%;地(市)配套资金(含援藏资金)162.63万元(补助100元/户),占总投资的3%;县(市、区)配套资金(含援藏资金)162.63万元(补助100元/户),占总投资的3%;群众自筹资金487.89万元(含自筹现金300元/户、劳务投入折价500元/户),占总投资的9%。
(三)支持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商品流通和市场繁荣。安排落实379家农家店的清算资金303.2万元;完成了2家“双百市场工程”建设,落实资金475万元;实施了拉萨肉食品公司冷链系统建设项目和仁鑫农贸蔬菜批发市场检疫中心与安全中心建设项目。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大了生态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整合力度。2007年下拨各地(市)林业建设资金2.08亿元,其中安排落实拉萨市、日喀则和山南地区2005年超面积造林资金3495.8万元、全区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1.53亿元、2006年第二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96.4万元、林业资源清查及有害生物防治资金525.7万元。安排资金1280.4万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启动了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前期工作。
二、努力优化经济结构和发展环境
(一)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带动经济增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预算、税收、价格补贴、财政贴息、贷款担保和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手段,调整财政投资方向,完善财政投资方式,逐步减少直接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2007年,财政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民族手工业发展、科技应用与开发和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分别达到1575万元、175万元、5600万元、6952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继续增长。通过整合资金,西藏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各类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优势矿产业、建筑建材业、高原绿色食(饮)品业、藏医药业和民族手工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806万元,以林芝、昌都为中心,以青藏铁路沿线为重点的精品特色旅游线路建设成效明显。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2007年,全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达到85.15亿元,比上年增加26.58亿元,增长45.37%;整合和筹措资金2.35亿元,开展水利、电力、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专项投资12.83亿元,实施了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周边环境整治和干部职工周转房、廉租住房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排资金9324万元,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高度重视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解决农村用水难、用电难问题。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农牧民积极开展修筑水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大力支持沼气项目等农村薪柴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对农牧民实现信息化给予大力支持,安排资金150万元,实施“乡乡通”传真工程。安排资金1000万元,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
三、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
(一)加快教育事业发展。2007年,全区教育支出达到33.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82%,重点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了城镇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书本费。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向基层倾斜,2007年内两次提高“三包”标准,年人均标准从上年初的1100元提高到1300元。整合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设备购置经费1.29亿元,加大教育专项扶持力度,基本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需要。专项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生学杂费补助经费756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提高了公办中小学临时工工资待遇,规定了中小学临时工工资最低标准。
(二)推动文化事业繁荣。2007年,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达到7.23亿元,比上年增长51.19%,支持广播电视、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文物维修和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创新,安排落实精品剧目经费2350万元,支持西藏文化精品剧目创作公演;安排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经费164万元,用于曲水县、南木林县、琼结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购置。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安排落实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1985.5万元;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190万元,用于朗塞林庄园保护维修工程和文物征集等项目;安排文物维护资金584万元,用于7地市96座寺庙重点文物的保护维修及布达拉宫雪城保护与利用。
(三)促进卫生事业进步。2007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达到17.16亿元,比上年增长75.82%,重点用于农村医疗机构建立、疾病控制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和干部职工体检补助,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基本建立了集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为一体的县级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具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能开展计划免疫接种、消毒接生等工作,药品品种由原来的十几种增加到现在的200多种,基本做到小病不出乡;全区村级卫生室配备了医疗器械,使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具备了普通常见病诊治和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的能力。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力度,全区到2007年底60%的县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碘盐市场覆盖率提高到52%。
(四)保障公共安全。2007年,全区公共安全支出达到17.76亿元,比上年增长31.39%,提高了地(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标准,加大了平安西藏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提高了地市级政法部门公用、业务经费标准,年人均标准为:公安机关2.2万元,法院机关1.8万元,检察机关1.8万元,司法机关1.6万元,政法委机关1.6万元。安排专项经费1170.6万元,区地县三级政法系统保障标准全面确立。
四、积极妥善解决好民生问题
(一)做好社会保障工作。2007年,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到17.30亿元,比上年增长68.33%。扩大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到6.62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0亿元,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行平衡。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为切入点,积极促进自治区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2007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2700个,促进“3545”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通过公开招考教师、乡镇机关和乡镇政法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开展“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活动,安排了大学毕业生8003人就业。制定出台了20多项就业再就业配套优惠政策,形成了全区比较完善的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享受对象由国家规定的四类人员扩展到九类人员;就业困难援助对象也拓展到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城镇规划区内被征地农牧民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普遍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将全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纳入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覆盖23万农牧民。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从年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试点。对城镇低保人员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针对2007年以来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居民生活成本有所上升的实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已安排的临时性价格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8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三年连调,月人均达到1483元,参加调整的退休人员27343人,倾斜对象3583人,月人均增资318元。积极落实涉农商业保险试点赔付工作,兑现那曲地区双湖特别行政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因灾损害赔付资金213万元。安排“三老”人员补贴资金1860万元,用于对全区8593名老党员、4562名老干部、82名老劳模发放生活补贴。
(三)做好相关价格补贴工作。为应对2007年成品油上涨给相关行业及低收入人群带来的影响,建立了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城市出租车、林业、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进行补贴。再次减免城市出租车的部分养路费,城市出租车养路费由现行的90元/月减免至60元/月;对城市公交企业,按照拉萨市公交企业的实际耗油增支部分给予补贴;根据《西藏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农牧区客运补贴办法》,对农村客运进行补贴。
(四)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已在区直、地(市)、县、乡四级展开。加快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下达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85亿元,用于4560套廉租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加快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进度,及时拨付了自治区本级因公务员增资增加的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国企房改工作进展顺利,1959年3月28日之前参加工作国企职工的政府激励资金已拨付完毕。
五、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
(一)继续加大对地县财政的支持力度。2007年,自治区财政在第二批转移支付分配方案中,按照扩大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的要求,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加基层组织保障经费,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原则,将新增财力性补助、新增农村科技和综合服务体系经费补助、新增基层组织保障经费、新增边境地区补助、新增产粮大县补助、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奖励等新增因素纳入了2007年对下转移支付测算方案中,扩大了转移支付涵盖范围。
(二)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117个部门和七地(市)本级部门全部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并在县级部门开始试点。自治区本级部门在预算编制上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实行了人员经费结合工资银行代发据实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实行“一事一核”并推行项目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已扩大到所有地(市)和绝大部分县(市、区);政府采购范围已扩大到财政资金购买的多数货物和服务,2007年采购规模达到19.30亿元,节约资金583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02%。
(三)积极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政策,从2008年开始试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有资本金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管理办法。
(四)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理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办法》。
(五)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督促部分单位按照规定上缴2005年至2007年的国有资产收益2080万元。改革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清理、收缴、处理了区直党政机关超标车辆。
(六)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休假、会议住宿宾馆定点制度。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通过政府采购并报请财政部核准了103家出差、休假、会议住宿的定点宾馆。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以钱养事、以事养人”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科技和综合服务体系,确保农村科技和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转。2007年根据全区农牧民所需服务的实际需求,农村综合服务补助标准人均增加14元,使人均补助标准达到50元/年,服务内容涵盖基层党组织运转、科技服务、畜禽疫病防治服务、水电运行服务、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机补助、乡村医疗和疾病控制服务等。
六、加强财政监督
(一)先后对涉农专项资金、教育“三包”经费、中央政法补助资金、自治区林业勘察规划研究院森林资源区划界定专项资金、二类清查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地方清洁专项资金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拉萨市乡镇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选择了部分资金量大的部门预算单位,针对预算单位存在的虚列支出、隐瞒结余、私自安排预算外支出项目、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问题,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强化会计信息和执业检查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先后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质监局、西藏金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藏申达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华立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天驰公路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海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会计信息和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陈凡彦、次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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