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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年生产总值(GDP)达到588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增幅提高1.3个百分点,增速连续6年超过10%,为1995年以来最高水平。GDP年增量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57.3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4.58亿元,增长5.9%,回落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335.39亿元,增长20.5%,加快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285.91亿元,增长14.2%,加快2.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21.5:39.7:38.8,其中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3%、53.5%、3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70.47亿元,增长32.2%,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262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1.7%,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88.5%;三次产业投资全面增长,工业投资首次突破1000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7.87亿元,增长18.6%,增幅高于上年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125.91亿元,增长19.3%;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71.96亿元,增长17.5%。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2.9亿美元,增长27.9%。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92.8亿美元,增长39.2%,增幅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1.1亿美元,增长42.3%...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年生产总值(GDP)达到588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增幅提高1.3个百分点,增速连续6年超过10%,为1995年以来最高水平。GDP年增量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57.3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4.58亿元,增长5.9%,回落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335.39亿元,增长20.5%,加快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285.91亿元,增长14.2%,加快2.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21.5:39.7:38.8,其中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3%、53.5%、3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70.47亿元,增长32.2%,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262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1.7%,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88.5%;三次产业投资全面增长,工业投资首次突破1000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7.87亿元,增长18.6%,增幅高于上年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125.91亿元,增长19.3%;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71.96亿元,增长17.5%。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2.9亿美元,增长27.9%。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92.8亿美元,增长39.2%,增幅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1.1亿美元,增长42.3%,增幅同比提高17.2个百分点;进口41.7亿美元,增长35.4%。对东盟各国进出口总额29.1亿美元,增长59.2%,其中出口17.3亿美元,增长76.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GDP达到12408元,增长13.6%,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比上年增长23.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24元,比上年增长16.4%。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85.28亿元,比年初增长8.1%。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完成财政收入703.8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35.08亿元,增长23.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18.83亿元,完成预算108.2%,增加34.26亿元,增长22.3%。2007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985.94亿元,完成预算86.6%,比上年增加256.43亿元,增长35.2%。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90.3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45.37亿元,净结余45.01亿元。
一、大力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
2007年,自治区财政努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积极加大对经济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突出支持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2007年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达到13.4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沿海基础设施、洛湛铁路、中国—东盟博览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等。自治区财政还追加1050万元支持举办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此外,从2007年开始,自治区财政把沿海三市上划的“四税”增量专项安排用于支持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二是支持实施工业兴桂战略。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工业园区建设资金3.5亿元支持了31个重点园区做大做强。自治区本级预算还安排了1.8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了有色、汽车、制糖、中药等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机电企业节能予以奖励。在2007年自治区第一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1670万元支持了18个节能减排项目;拨付4.27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地质勘查等;专项用于污染治理的支出达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500万元,增长50.7%。有力地支持了生态环境建设。
二、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2007年,广西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农业投入安排41.6亿元,比2006年年初预算增长17.1%,高出全自治区经常性收入7.3个百分点;自治区本级财政农业投入安排16.35亿元,比2006年预算增长15.1%,高于自治区本级经常性收入7.3个百分点。
(一)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直接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达到12.41亿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6.48亿元,水稻良种补贴3.33亿元,粮食直补60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400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26亿元和生猪良种补贴900万元。同时,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以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建立全区农民补贴网、以“一折通”发放补贴等方式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2006~2007年,在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连片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并要求各地在城市包括县城和重点镇周边选择一个村或几个村开展试点。全区各市、县共确定581个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筹措资金16亿元,重点用于新农村建设试点区的农村道路、水利、能源、教育、文化、医疗等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8大类23个项目的建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市、县财政和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筹资投劳,改善农田水利条件。项目建成后,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同时,投入资金5250万元,积极支持解决全自治区120万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53亿元,加大对第二批116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一是筹措资金7500万元,支持开展茅草房建设大会战,按照平均每户补助5000元的标准,帮助1.5万户贫困农户改造茅草房;二是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引导、整合部门资金和社会资金12.75亿元,支持开展都安、大化、隆安、马山等5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2.76亿元,实施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治理为重点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累计完成荒山造林面积1040万亩,速丰林77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4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45%。
(五)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一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7亿元,进一步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同时,按照中央确立的免疫政策,修改完善了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按规定的免疫范围和免疫密度进行免疫,确保按规定范围扑杀畜禽,确保扑杀经费足额及时发放给养殖户。二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防汛岁修抗旱经费3600万元,进一步完善农业防汛抗旱应急救济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农业救灾、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支持气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和自动气象站等公共事业建设。柳州、桂林两部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已建成809个自动气象站,这些设施在2007年汛期发挥了重要的预警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力度
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07年,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一是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07年自治区对各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额由上年的40亿元增加到65亿元,增加25亿元,增长62.5%。二是加大对民族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07年自治区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由上年的3亿元增加到4亿元,增加1亿元,增长33%。三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三奖一补”力度。安排奖补资金10.46亿元,比上年增加4.90亿元,增长88.2%。四是加大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007年自治区对各市县的调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由上年的57.34亿元增加到76.66亿元,增加19.32亿元,增长33.7%。五是加大对边境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专项转移支付。2007年安排的边境地区专项补助资金由上年的600万元增加到1.42亿元,增加8200万元,增长137.7%;安排革命老区专项补助资金1.30亿元。六是加大对基层政权建设的补助力度。2007年安排基层政权建设资金6200万元,支持87个乡镇改善办公用房条件。
四、切实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
2007年,自治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7亿元,同比增加28.66亿元,增长34.9%。
(一)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20元的补差,使全区162.84万农村特困对象享受到这项制度的实惠。
(二)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安排资金50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广西贫困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
(三)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2007年,全区投入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资金达4.4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1.53亿元,分别用于保障自治区本级就业政策落实、全区开发2300多个直接服务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公益性岗位、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水库移民就业培训工作等培训就业服务支出。
(四)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两基”攻坚目标全面实现。2007年,全区教育支出189.38亿元,同比增加41.48亿元,增长28.0%。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16.84亿元资金,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全区63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杂费,继续对13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41.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了生活费补助。积极推进“两基”攻坚工作。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投入4.1亿元,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此外,为配合国家对广西“两基”检查验收,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投入1.06亿元,用于广西的“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工作,确保了全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③投入9000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2007年,广西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全区用于教育的投入达189.38亿元,比上年增加41.49亿元,确保广西顺利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还加强了对全区教育经费落实及整改情况的督查,确保全区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和其他指标全部达到国检要求,促进了广西“两基”目标的全面实现。2007年7月,教育部正式认定广西实现了“两基”目标。
五、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
(一)深化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改革。2007年,自治区财政厅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以及政府采购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截至2007年底,自治区本级105个部门包括所属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全自治区14个地级市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有82个县编制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改革取得新进展。2007年,全自治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1.01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06.9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4.08亿元。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分别为48.11亿元、51.16亿元、7.66亿元,分别占实际采购总额的44.99%、47.85%、7.16%,工程采购比重首次超过货物类。
(二)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
1.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2007年,自治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总体方案和区直属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自治区财政厅和人事厅及时对全区各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及区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研究制定了操作性文件。8月起,区直机关已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同时,针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工作复杂的情况,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研究,及时组织区直部门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此外,加强对市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指导,并做好方案审核工作,截至2007年年底,自治区14个地级市上报的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审核批复并付诸实施。
2.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于2007年9月29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广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自治区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了制度保障。并在整合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各项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专门机构,开展对部门综合预算试点部门的非税收入计划的核定工作,从而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六、推进广西“十百千”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建设
2007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选拔培养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的通知》,启动了“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全区共有204人报名参考,实际出考173名。经过笔试、申报材料审核量化评分、面试等环节,50名企业类的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十百”层次拔尖会计人才的首期培养对象,自治区财政厅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用3年时间对其进行科学、严格的培养。5月26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南宁市举行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首期培养对象培训开班仪式,原自治区主席陆兵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首批培养对象分别于6月10-26日和9月17-30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首期培训项目已取得初步成效。
七、全面加强财政监管
(一)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于2007年7月27日经过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出台的第七部地方性财政监督法规。该条例的出台,明确了财政部门所属财政监督机构作为财政监督实施主体的地位,有效衔接了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共同构筑了广西比较完整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二)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一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合新审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适时转变监督重点,联合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重点对15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2007年3月,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在广西顺利启用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为会计师事务所实现高效快捷的网上实时报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认真做好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移交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07年,共接收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移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执业案件4件,经过调查,依法向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份,有效地打击了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本级在总结前两年部门预算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被检查单位从2006年的9个区直属部门扩大到18个部门。结合在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结余和部分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预算不够细化、资金沉淀闲置、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进度慢、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向有关业务处室提出了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参考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冯翊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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