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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两个先行区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德先行区)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2007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916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8.3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508.02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613.74亿元,增长1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662元,比上年增长1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21.74亿元,比上年增长38.7%;外贸进出口总额744.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1%;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7.3%。
在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实现又好又快的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提前三年完成“十一五”财政收入目标。全省财政总收入由2002年的476.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284.27亿元,增加1.7倍,年均增长21.9%;地方级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272.8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00.03亿元,增加1.57倍,年均增长20.7%。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良好态势,全省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
2007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两个先行区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德先行区)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2007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916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8.3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508.02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613.74亿元,增长1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662元,比上年增长1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21.74亿元,比上年增长38.7%;外贸进出口总额744.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1%;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7.3%。
在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实现又好又快的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提前三年完成“十一五”财政收入目标。全省财政总收入由2002年的476.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284.27亿元,增加1.7倍,年均增长21.9%;地方级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272.8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00.03亿元,增加1.57倍,年均增长20.7%。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良好态势,全省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2年的10.17%提高到2007年的14.7%;2007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91.8%,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一、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
(一)向公共教育事业倾斜,重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机制。2007年,福建省教育支出达15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五年居全国第一位。一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三类县“一费制”杂费标准执行。二是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寄宿生予以生活补助,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三是省级财政安排全省基础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300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奖励经费300万元、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专项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地方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和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的办学条件、校舍维护、设备添置等方面支出。
(二)向公共卫生事业倾斜,全面启动新农合。一是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将各级政府资助农民的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50元。二是启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属地原则也可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三是支持开展“光明行动”,为全省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四是稳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补助各地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新增29个试点县(市、区),使全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达到5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3%。五是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六是省级财政从超收中支出13亿元,解决全省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三)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加大城乡低保力度。一是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二是适当调整各县(市、区)的分档标准和补助系数,减轻各地财政支付压力。三是做好城镇低保工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地,并积极探索城市低保“以奖代补”的资金分配机制。四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四)向就业再就业工程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一是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农民工给予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按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的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补助。二是鼓励劳务派遣机构发挥“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功能。三是通过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贴息范围、提高贴息额度,统一贴息比例、降低反担保门槛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四是选择泉州、莆田、漳州三个设区市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
(五)向应急救灾保障倾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针对猪肉价格上涨过快问题,省级财政及时拨付资金,稳定生猪生产和供应。对受猪肉等日常消费品价格上涨影响较大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等给予补贴。对受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司机等行业和群体给予补贴。针对强台风暴雨灾情,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救灾救济资金,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解决生活困难,发挥了财政的应急保障作用。
二、集中财力促经济发展
(一)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扶持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引粮入闽”工作。支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业信息“三大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通过创新政府投资机制,吸引带动社会性资金投向重点项目,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2007年已落实温福、福厦等5条铁路省级资本金20.32亿元,以财政信用为依托,落实开发银行贷款55亿元,向财政部争取到福建省铁路建设附加费征收延期至2010年底的政策,有力支持福建省铁路建设;积极支持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8.4亿元,加快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
(三)加快重点财源建设。充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等财政杠杆,支持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和陶瓷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的政策,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省级重点开发区奖励、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助、出口企业品牌建设补助、全省外经贸事业发展奖励、企业反倾销应诉援助和境外加工贸易及加工区补贴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节能、节水、节电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标准农田、年万里农村路网、农业综合开发、防灾减灾体系、农业生态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规模增加、范围扩大、机制完善。落实石油价格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良种补贴、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等一系列惠民惠农政策。三是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完善森林火灾、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工责任和渔船保险试点工作。四是支持农村扶贫开发。采取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支持第二轮省级228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造福工程”,支持边远偏僻自然村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搬迁。继续落实科技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扶贫措施,帮助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
(二)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扶持力度,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资专项补助、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补助,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六挂六奖”办法,激励县市财政自我发展。扩大“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范围,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确保环保投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重点支持“五江二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完善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支持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垃圾、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村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自发主动治理。二是支持村镇环境整治。开展家园清洁行动,设立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统筹用于全省农村环境整治达标奖励。三是支持发展节约型农业和循环农业。继续推进“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推广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四是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农民富裕结合起来,完善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和资金补偿办法,继续支持沿海防护林建设,促进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
四、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一)稳步推进财政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在全省范围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各设区市全面实施,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实现国库直接支付。积极筹措资金,稳步推进工资改革。资金整合试点继续推进,福建省被列入全国6个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省,试点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对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在线监控”,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改革稳步开展,运作制度不断完善。
(二)逐步规范财政管理。对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严格限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初步建立支出进度目标考评责任制,加强结转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决算编制,提高预算、决算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不断加强财政监管。对部分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县市财政运行质量检查,提高县市财政运行质量;强化会计监管力度,起草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推动全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扩大在线监控范围。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王强执笔)
厦门市
2007年厦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3484.363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86.5262亿元,增长36%。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0,31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64,931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5,773万元,收入总计230.6285亿元。全市财政支出198.655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4.7817亿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及当年结余5773万元,支出总计224.0149亿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6.6136亿元。
一、统筹政策与资金,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将市本级可支配财力的3.6%即3.78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发展,支持及启动9个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鼓励应用技术与产业技术的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通过贷款担保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强担保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杠杆作用,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支持企业创名牌上规模。引导、激励企业争创品牌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2007年厦门市新增9个中国名牌产品和4个中国驰名商标,为历史以来最多的一年;落实工业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完成汽车工业城一期项目,建设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基地等重要工业基地,完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积蓄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集中收缴国有资本收益;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综合研发平台体系建设。
(三)促进做强做大厦门口岸经济。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增加财政补贴,提高港口收费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引航夜间附加费优惠,促进厦门港集装箱运输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贯彻国家调整外贸发展战略的宏观政策,首次出台促进外贸进口政策奖励办法,促进扩大进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及预算安排8000万元扶持重点出口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到海外设立贸易网点,助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奖励台湾水果进口,拓展台湾水果销售渠道,推动厦台经贸交流。
(四)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制订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奖励、资助招揽大型展会、专业展、对台展和国际展,促进会议会展业发展;推动农改超工作,使商业企业从流通领域向农产品生产领域渗透和扩张,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促进现代流通业进一步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旅游软硬件设施,做大“邮轮经济”;开展市属商业银行国有股权整合工作,优化和提高农信社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大力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2007年,厦门市通过增加国有建设企业资本金、壮大企业规模与实力,搭建筹融资平台,为财政性建设项目筹措更多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计划管理,避免资金沉淀浪费,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统筹预算内外资金、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银行贷款,有力地保障了环东海域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累计投资上百亿元开工建设三条进出岛通道、城市快速公交(BRT)、高架桥,综合改善中心城区主干道,增设主干道人行天桥,改造交通信号指挥系统,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三、加大民生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为缩小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距,2007年厦门市继续投入1亿元资金,用于加快农村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岛外四区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点,实施“金包银”、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移民造福”工程,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大力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报体系,提高防汛抗旱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率先推行全民义务教育。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城乡一体彻底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2007年厦门市包括外来农民工子女在内约20万名中小学生受益。2006年和2007年两年内约投入8亿元资金,集中新建和改扩建38所中小学,新增学生座位4.5万个,3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读书。
(三)推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从2007年1月1日起,厦门市实行“全民医保”政策,将全市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和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范围。同时,将全面提高全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未成年人、农村居民总的筹资额度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24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190元。
(四)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厦门市推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新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明确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公务人员(含教师等)、引进外来人才等,大大调高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资产控制标准,由原来只是极少数享受低保家庭扩大到占城镇人口近50%的中低收入家庭,保障面达到或接近香港的水平。厦门市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全由财政投入,2007年共投入15亿元,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40.8%,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投入比例10%高出30个百分点。
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预算管理更规范透明。从2007年起,厦门市起首次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基本建立了一套更为完善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机制,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更为规范、透明;在全市各行政区内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力地强化了预算执行,提高资金到位速度,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提高公共支出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制订出台《厦门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管理中的职责、编制程序、调整权限等,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制度。
(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2007年,厦门市选择了30个资金投入较多、影响较大的项目实施了绩效考评,并在考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约束作用,财政绩效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继续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改变资金用途、挤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组建社会人才网络,对资金规模较大、复杂程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试行专家评审,取得初步成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创新。结合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厦门市建立了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加大对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力度;改变以住协议供货一品牌一家供应商一种定价直接供货方式,对部分设备协议供货试行“二次竞价”,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推行特殊采购方式申请审批和乙级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网上审批,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政府采购规模稳定增长,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挤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2007年,厦门市推进道路停车场经营权招投标项目、公有房产管理、道路绿化养护及相关事业单位管干分离等市场化改革。积极推动学校内店面公开招租等资源市场化、园博园温泉浴场经营权公开招租以及公路、市政道路养护和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及相关事业单位的管干分离工作。
(五)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2007年,厦门市坚持“分级管理、以证控票、以票控收、限量领购、审旧领新”的管理办法,规范财政票据印制、保管、发放,确保财政票据用票需求。加大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力度,市教育系统、卫生医疗系统基本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开票。在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化核销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财政票据管理再次进行改革创新,开通《财政票据领购证》网上办证的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预审批服务,实现了非税收入管理窗口前移。努力提高契税征管效率,通过更新契税征收系统服务器、加紧契税征管软件的后续研发等科技创新方式,将原来每25秒打印一张票据的时间减少到15秒,大大提高了契税征管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李如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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