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7年,黑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707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已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8510元,比上年增长12.0%。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92.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779.5亿元,增长14.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405.2亿元,增长11.2%;三次产业构成为12.6∶53.4∶34.0;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64.5%和31.3%。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15.4亿元,比上年增长84.1%;粮食生产再获大丰收。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46.1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8%;粮食总产量3965.3万吨,是历史上第二高产年。工业生产稳中加快。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实现增加值28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连续四年保持15%以上的增速。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64.2亿元,比上年增长28.1%。进出口持续攀升。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出口122.7亿美元,增长45.4%;进口50.3亿美元,增长13.8%。城乡消费品市场旺盛。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增幅提高3.2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
2007年,黑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707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已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8510元,比上年增长12.0%。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92.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779.5亿元,增长14.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405.2亿元,增长11.2%;三次产业构成为12.6∶53.4∶34.0;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64.5%和31.3%。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15.4亿元,比上年增长84.1%;粮食生产再获大丰收。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46.1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8%;粮食总产量3965.3万吨,是历史上第二高产年。工业生产稳中加快。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实现增加值28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连续四年保持15%以上的增速。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64.2亿元,比上年增长28.1%。进出口持续攀升。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出口122.7亿美元,增长45.4%;进口50.3亿美元,增长13.8%。城乡消费品市场旺盛。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增幅提高3.2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5.4%,涨幅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人口保持平稳增长。年末全省常住总人口3824万人。
2007年,黑龙江省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009.6亿元,自然口径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14.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30.4亿元,增长7.1%。地方财政收入579.3亿元,增长20.8%。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40.2亿元,增长13.9%;基金预算收入139亿元,增长49.6%。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3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4.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87.3亿元,增长22.6%;基金预算支出138.3亿元,增长43.8%。2007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达512.7亿元,比上年增加114.6亿元。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49.7%、25.9%、39.3%和31.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省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加减同中央与地市结算后,当年结余50.4亿元,连续27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狠抓财政收入,扎实推进财源建设
2007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推进财源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积极推进财源大项目建设。把大项目建设作为财源建设的重点,筛选确定了六大基地、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等重点区域的128个财源建设大项目,通过利用财政间歇性资金借款、财政专项资金、贷款担保和开发银行软贷款等方式予以重点扶持,2007年有47个项目竣工投产,增加税金6.8亿元。二是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兑现提高税收返还比例和营业税超基数返还、对县(市)开发小油田实现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分成、招商引资奖励、“十弱县”大项目建设奖励等激励政策,增加县级财力9.8亿元;兑现县域经济发展人才和金融机构奖励资金5000万元,对12559名农村教育、卫生、科技优秀人才、优秀投资经营者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16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较大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奖励。三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通过开发银行软贷款和省级财政借款方式,将全省市(地)级以上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总规模增加到28亿元,支持企业融资35.5亿元;并积极创新担保业务品种,与中国投资担保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政府采购担保业务,为中标企业提供采购资金贷款担保,较好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支持重特大项目建设,投入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3亿元,推进了哈尔滨动力设备公司等20个装备工业和10个对俄出口加工基地项目建设;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化示范基地等科技平台项目和生物制药、装备制造、软件外包等领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3.6亿元,支持省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单位316个,接收人员6.7万人。随着发展环境的改善和历史包袱的减轻,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07年黑龙江省市县财政收入均实现了较快增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6.4%和24.1%。
二、着力改善民生,切实加大公共支出保障力度
按照公共财政的方向和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2007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一是加大了对“三农”的保障力度。2007年是黑龙江省财政支农力度最大的一年,省本级预算安排的“三农”资金65.3亿元,增幅达32.9%,新增“三农”投入占新增财力的32.4%,并对国家下达的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给予了全额匹配。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村公路、农村能源、改良耕地土壤条件、新农村建设试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十大优势产业”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争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资金54.2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通过“一折通”等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争取并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9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奖补政策的有效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再获丰收,总产达793亿斤。落实奶业发展和生猪生产补贴资金1.1亿元,促进了奶业和生猪商品供应,为维护全国市场稳定做出了贡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方法,在20个县开展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民办公助和种植业、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投入资金2500万元用于全省300万亩农作物和10万头奶牛政策性保险补贴;兑现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1亿元,引导和鼓励农民筹资2.2亿元;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做大做强;扎实推进农民补贴网建设,为农民补贴信息化管理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了对基层财力的保障力度。安排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2.4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增强了市县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安排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资金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缩小了县乡之间的财力差距;安排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改善了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5亿元,对市县兑现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给予“托低”补助,促进了社会和谐。投入专项资金5700万元,争取中央补助1.5亿元,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办案费紧张状况,改善了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条件。县区也加大了对公安机关经费的保障力度,公用经费达到了省定标准。三是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支持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006年的80元提高到95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低保对象财政年人均补差标准由2006年的346元提高到4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参合农民达1312.9万人,参合率为92.1%,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全面覆盖目标。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大幅度提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1200元提高到2200元和1600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拨付资金21.6亿元,保障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拨付资金6.1亿元,确保了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安排专项资金,着手解决城市廉租住房和农村节能住房建设。四是加大了对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全省近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320多万名中小学生,省级财政承担了地方应负担资金的87.5%;将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年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补助范围增加到17.3万人;启动了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惠及学生22万人;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惠及学生8.8万人;全面实施了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惠及学生34万人。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投入专项资金4500万元,帮助县(市)和财政困难市(地)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改善基本医疗条件;投入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和鸡西三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600万元,支持各市(地)和19个县级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五是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保障力度。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资金17.5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支持十大节能工程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城市污水处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对节能产品实施了优先和强制采购。围绕加强生态建设,开展了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投入资金3.3亿元,支持污染源防控、矿山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
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2007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大了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印发执行,明确了省对县和市对县的体制管理权限;制定实施《关于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确立了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制定了《2007—2009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实施了《省对市县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激励机制考核暂行办法》,对收入增长快、支出控制严的17个市县兑现奖励资金2亿元,调动了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县开辟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推进了鸡西市公共财政建设联系点和黑河市财政支出管理工作联系点建设。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初步建立,开始实行日常滚动管理;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二次分配项目范围由18个增加到36个;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缮预算编制试点单位由125家增加到273家;会议费和差旅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制定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及定点管理办法,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定点饭店。三是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省本级重点规范了业务办理程序,强化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启动了10家预算单位的公务卡消费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级全面启动了集中核算向集中支付模式转轨工作,完成了统发工资对象活体指纹采集和应用工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省本级已有60个部门、1142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50%的市县启动了试点。四是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对纳入部门预算的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和危房改造、医疗器械、农机具等民生项目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和网上采购,提高了采购效率;总结推广了黑河市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经验和作法。2007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71.2亿元,节约资金8.2亿元,平均节支率10.3%。五是启动运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了市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绩效评价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健全和强化依法治税机制,维护良好税收秩序
2007年,黑龙江省国、地税部门紧紧把握税收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国、地税部门组织开展了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岗位责任体系、优化业务流程等项工作,为深化征管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2007年,黑龙江省国地税部门全面推广应用了“一户式”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同时,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金税工程”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全省税务部门先后组织开发了社保费征收、稽查管理、电脑定税、报表管理和数据质量监控等业务软件,实现了税收数据的有效应用,确保了“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三是深入开展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黑龙江省国税部门从加强管理入手,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案稽查和发票协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共检查纳税人5046户,其中发现有问题的2220户,查补税款5.41亿元。黑龙江省地税部门也加大工作力度,对房地产、建筑、餐饮、洗浴、娱乐、营运车辆、土地等“六业一税”加大清缴力度,深入开展以票控税,直接增加税收22亿元。认真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出违法发票36.2万份,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4070万元。四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功能。黑龙江省国、地税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结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出口创汇、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创建优良的税收环境。2007年共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抵税款114.2亿元,报批豁免2211户企业历史欠税14.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经过黑龙江省税收征收机关的共同努力,2007年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670.7亿元,比上年增收15.5亿元;全省地税部门组织税费收入445.2亿元,比上年超收58.1亿元,呈现出税收与经济同步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五、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强化财政监督
2007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不断强化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和财政监督。一是有效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开展。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十年发展规划》等5项规章制度,强化了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全面清理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权限和依据;对全省13个市(地)和2个计划单列县(市)财政部门近年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研究制订的《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印发执行。二是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全省20个县(市)2004至2006年农业开发资金和事业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4个县的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6.2亿元,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措施;开展了全省财政社保资金、基金大检查,促进了社保资金、基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三是不断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对全省1.8万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资产家底和管理现状,探索开展了行政事业资产整合与运营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管。开展了对137户企业、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控制度检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参加了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并获得大赛优秀奖和组织奖,进一步普及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五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性项目投资严格实行先评审确定项目预算、再履行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程序的办法,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节约财政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中的作用。2007年,全省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524项,评审金额107.7亿元,审减金额15.3亿元,审减率14%。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工作,完善了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了对到期陈欠债务的清收,实现了政府性债务的良性循环。(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张高成、于彦、衣明鑫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