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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中央财政立足公共财政职能,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开放大局,紧紧围绕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核心任务,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措施创新以及工作方式创新的有效途径,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等方面均有了新的进展。
一、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力度
(一)切实保证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政策的顺利实施。从加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减缓流动性压力、提高外汇储备经营效益的角度出发,提出发行特别国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政策。截至2007年12月末,财政部顺利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了2000亿美元外汇,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大量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协助回收了部分流动性,缓解了货币政策调控的压力,创新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新途径。
(二)推动组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在特别国债发行结束后,财政部及时将所筹外汇资金注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确保了公司2007年9月末正式挂牌,开创了国家外汇资金运用多元化的新局面。
二、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007年,中央财政立足公共财政职能,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开放大局,紧紧围绕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核心任务,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措施创新以及工作方式创新的有效途径,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等方面均有了新的进展。
一、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力度
(一)切实保证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政策的顺利实施。从加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减缓流动性压力、提高外汇储备经营效益的角度出发,提出发行特别国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政策。截至2007年12月末,财政部顺利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了2000亿美元外汇,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大量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协助回收了部分流动性,缓解了货币政策调控的压力,创新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新途径。
(二)推动组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在特别国债发行结束后,财政部及时将所筹外汇资金注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确保了公司2007年9月末正式挂牌,开创了国家外汇资金运用多元化的新局面。
二、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的方式方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一种以市场手段、金融服务方式和财政资金有机结合的提高“三农”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方式,是建立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的长效机制。
1.积极推动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按照“稳步推进、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的原则,制订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了内蒙古等6个省(区)为试点地区,为水稻、小麦等5种农作物提供保险保费补贴,规定了补贴资金的管理要求,中央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大大调动了试点省(区)的积极性。
2.及时落实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方案。为平抑猪肉价格、保障人民生活,中央财政紧急安排11.5亿元资金,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同时,制订《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
3.统筹研究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地方和投保农户保费分担比例,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继续落实支持农信社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促进农村信用社提高金融服务的能力。一是及时拨付2007年农信社保值储蓄业务亏损补贴资金19.56亿元,完成了3年内对29个试点省(区)农信社拨付88.01亿元保值储蓄业务亏损补贴资金的任务。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受理了甘肃、新疆撤销部分农信社、黑龙江整顿部分城市信用社、河北和吉林申请农信社享受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广东汕头农信社改革等事项。
(三)科学合理地利用财政补贴资金,重点解决就业、再就业和有关禽流感疫情等民生问题。一是结合地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以及财政贴息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向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拨付了5.21亿元贴息资金,比2006年全年增加了2.82亿元,保障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有效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研究提出了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建立贷款奖励和风险补偿等措施。二是为减轻禽流感疫情对大量家禽养殖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继续做好重点家禽企业财政贴息工作,办理了12个省(区、市)127户重点家禽企业的贷款贴息申请,拨付贴息资金1.2亿元。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与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一是为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二是为充分考虑金融企业资产与经营特点,满足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的需要,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为规范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国有资产转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研究起草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征求国有金融企业和金融监管部门等机构的意见。
(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为了配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贯彻实施,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明确了新旧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的衔接问题。二是为适应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以及金融企业稳健发展的需要,研究修订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逐步放宽呆账核销条件,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核销不良资产的行为。三是为了扶持西藏金融机构的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西藏金融工作的精神,落实了国家对西藏金融机构的补贴政策。四是研究提出了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核心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初步指标体系,并草拟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三)研究完善中央外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运营机制。一是结合特别国债的发行和中投公司的成立,研究起草了《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二是根据外汇储备汇率风险准备金提取缺乏制度依据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外汇储备风险准备金制度。三是明确社保基金会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对社保基金会受托运营地方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部分等问题进行研究。四是为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五是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积极推动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支持金融体制改革深化
(一)推进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革。
1.积极研究农业银行改革方案。一是在借鉴国际上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农业银行应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构建“农户普惠贷款”体系等总体思路。二是在总结其他改制银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农业银行的改革模式、运作机理、财务重组与注资等问题进行研究。
2.明确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方向。对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方向、组织结构、业务范围与运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一是提出将开发银行定位为商业银行,主要从事中长期信贷业务,金融监管部门按《商业银行法》进行监管;二是统筹考虑、稳步推进开发银行开展直接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三是对开发银行的董事会构成、政策性业务运作机制、财务重组与注资、债券信用级别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3.积极支持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改革重组。一是批准中信集团转让所持中信银行部分股权,支持中信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及时批复了中信银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国有股减持方案,确保了中信银行顺利实现沪港同步上市。二是在“全面审计、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及时对光大集团与光大银行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批复,积极稳妥地推动了光大集团分离实业资产和光大银行重组等工作。
4.支持再保险(集团)公司突出主业,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一是及时启动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程序,顺利推动再保险(集团)公司的重组改制。二是研究人保控股公司、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问题,支持人保寿险公司完成了增资改制和有关保险公司的上市工作。
5.积极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提出资产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并起草了资产公司政策性不良资产清算办法和剩余政策性债转股资产的处置办法,明确提出资产公司商业化转型期间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研究拟订了资产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同时,支持资产公司担当《破产法》规定的危机企业重整或破产清算管理人,促使资产公司出资设立证券公司、参股保险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参与交通银行A股战略配售。
(二)参与化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积极探索地方财政参与金融事务的合理途径。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金融,特别是农村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民融资难、稳定农业生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财政部参与化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受理浙江金信信托个人集合债权收购、金信信托破产清算、南京国投破产清算等事项以及银川商业银行与昆明商业银行间有关德隆债权的遗留问题。深入地方调研,布置各省财政部门全面开展地方金融调研,提出了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印发《关于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意见》。
五、分析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为宏观调控奠定基础
(一)深入研究国有改制银行改革问题。在借鉴公司治理结构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对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建议。同时,对改制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过程中引发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改制银行国际战略投资者、中介机构和国有股东获益情况的报告。
(二)认真分析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密切跟踪分析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对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成因、制约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日本干预汇率的情况,研究分析2006年股市暴涨的原因和股市形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分析国有金融机构财务运行情况,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2006年度国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为了妥善解决地方借用人民银行专项借款中存在的问题,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出有关清理专项借款规模、调整借款期限和扣款政策的建议;确认了17家中央金融企业2006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分析地方政府外债统计数据,形成了2006年地方政府外债负担情况分析报告。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薛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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