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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支农资金安排使用分散、总体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整合支农资金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6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各地财政部门根据整合支农资金的要求,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在全国选择160多个县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中央财政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26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两年来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宝贵经验。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
(一)扩大了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2007年,进一步扩大了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规模和范围,全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由2006年的160多个扩大到400多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县由26个扩大到121个,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的试点县,中央财政还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整合了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四项引导性资金共6亿元,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支持90个试点县开展...
对支农资金安排使用分散、总体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整合支农资金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6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各地财政部门根据整合支农资金的要求,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在全国选择160多个县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中央财政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26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两年来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宝贵经验。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
(一)扩大了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2007年,进一步扩大了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规模和范围,全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由2006年的160多个扩大到400多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县由26个扩大到121个,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的试点县,中央财政还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整合了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四项引导性资金共6亿元,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支持90个试点县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全国选择了10个自主整合试点县,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由试点县先自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对自主试点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在下一年度根据评估情况给予奖励。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研究建立对试点县的考核奖励办法,探索建立各地自主整合、中央财政考核评估后给予奖励的制度;在中西部地区选择21个省份,每省选择一个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的试点。
(二)开展了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为了推进省级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2007年,财政部选择江西、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福建等6个省,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试点。财政部整合了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等,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将补助资金下拨给试点省,并要求试点省对支农资金进行清理归并,与中央财政的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同时,中央财政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省里,由省里自主确定支持项目。试点省份按照中央财政的要求,采取了得力整合措施。如江西省以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为契机,省、市、县三级联动进行资金整合,2007年仅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就整合资金16亿元以上。湖北省对省级财政支农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项目,归并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项目20余项。
(三)推进了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整合。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特别是用于分配给地方的专项资金,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之外,不利于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2007年,通过强化支农资金整合,对农口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要求各农口部门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比较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并进行适当的归并。经过努力,2007年已将农业部部门预算中的“农业科技信息人户”、“农业科技示范场”、“苹果套袋关键技术补贴”、“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整合为“农业科技入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专项”和“天然橡胶良种补贴”三个专项,并转为地方专款,由财政部将资金直接拨付省财政。此外,在编制2008年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时,清理取消了6项专项资金,合并了14项专项资金。
二、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探索出了改变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新措施。通过支农资金整合,将渠道不同的支农资金捆绑起来,统筹使用,有效地解决了支农资金分散使用、零打碎敲、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通过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互配合,形成了财政和涉农部门的支农合力,开创了支农资金管理的新局面。江西省于都县2006-2007年累计整合各级财政支农资金1.01亿元,并通过投入激励机制,吸引3.89亿元社会资金用于柑橘产业发展,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的比例达到1∶3.85,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投入“乘数效应”。山西石楼县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统领整合支农资金,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各炒拿手菜,共享一桌席”,把部门管理的优势和县委、县政府统筹的优势都发挥出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江苏、辽宁、山东等省通过“打包”、“切块”下达等方式,将支农资金项目的确定权下放到县,资金一次性下达给试点市、县,减少了拨付环节,确保了支农资金的早分配、早拨款、早到位。二是建立了财政支农的新机制。通过两年的支农资金整合,不仅探索了支农资金整合的机制体制性措施,也加大了财政支农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力度,初步建立了财政支农的新机制。例如:下放了支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在中央财政的示范带动下,大部分省份都进行了支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湖北省通过下放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改变过去层层申报审批的做法,实行县(市)申报、市(州)核准、报省备案的管理方式,明确县级为扶贫开发的责任主体,实现了扶贫开发的目标、责任、资金、权限“四到县”。再如,建立了奖补制度和奖优罚劣制度。湖北省2007年安排2000万元,对全省范围内整合支农资金取得明显成效、各项资金整合工作规范的县进行奖补。所有自主开展整合、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都可申请参加考评,考评成绩与分配“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挂钩。四川省省级财政根据试点考核结果,不仅安排了2300万元整合奖励资金,还对这些县奖励了140万元的工作经费。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末位淘汰制度,2007年取消了资金整合力度不大、整合资金量小、作用不明显的包头市九原区的试点资格,增加自主开展整合且效果明显的赤峰市巴林右旗为省级整合试点。财政支农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提高了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促进了地方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取得了新的成效。通过整合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到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关键环节,支持地方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壮大了县域经济实力,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山西省通过整合支农资金扶持重点产业410个,扶持特色支柱产业411个,扶持龙头企业312个。湖南省2007年整合支农资金7.1亿元,支持茶叶、粮食和蔬菜三大产业带建设,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较大规模的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依托蔬菜产业进行支农资金整合,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无公害蔬菜将达到72万吨,年产值将达到5亿元以上,新增蔬菜种植户2.5万户,对周边地区产生了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阿荣旗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早熟玉米良种推广繁育基地项目辐射带动农牧民2100户,增产粮食1.1亿斤,增加农民收入1.2亿元。
(二)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两年多来,各级财政部门在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探索和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是支农资金整合顺利开展的前提。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协调工作机构,建立党政领导挂帅、各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农业发展规划,统一安排资金,实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才能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和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山西、湖北、河北、江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都专门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做出批示,各地都建立健全了支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机构。从试点县整合工作的实践来看,凡是搞得比较好的地区,绝大多数都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程序机制健全,才保证了支农资金整合进展顺利。二是搭好平台、选准项目,是带动支农资金整合的关键。开展支农资金整合,打造一个好的整合平台至关重要,这是整合支农资金能够有的放矢、促进农业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试点的经验表明,首先要制定发展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集资金,以整合资金来保证规划的实施。要突出重点,依托产业,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只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优势主导产业,搭建好整合项目平台,才能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实践表明,财政部门必须发挥好在支农资金整合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整合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和支持部门开展项目支出整合工作。只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并取得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就可以使性质相近、用途类似的支农专项资金围绕主导产业进行归并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产生规模效益。四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是支农资金整合取得实效的核心。资金整合,贵在创新。各地在整合工作中都认识到,除了要不断推进支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外,还要建立健全公示公告制、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专家评审制等,不断完善支农资金整合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对整合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只有建立起了“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整合投入激励制度,才能真正形成各地和涉农各部门支农资金整合的内在推动机制。五是立足基层、强化监管,是整合支农资金运行安全的保证。基层财政部门在支农资金监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情况看,都非常注重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财政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充分赋予他们参与项目立项决策、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分析评价等职责,把住了整合资金使用的最后一个关口,保证了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符金陵、姜大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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