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发挥财会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协调保障落实粮食收购资金,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资产管理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多渠道保障粮食收购资金
加强综合调度,做好粮食收购形势、资金需求分析研判,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善粮食收购信贷政策,保障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资金需要。赴山东、河南、湖北开展粮食行业银企对接“痛点”“难点”问题调研,选取典型企业“解剖麻雀”,深入了解夏粮和秋粮收购资金筹集准备情况。指导各地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切实支持企业有钱收粮。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17个省份建立170只信用保证基金,各地累计通过基金支持3500多户(次)企业获得贷款2300多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粮食企业融资难题。沟通对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协调加大粮食信贷投放,支持粮食收购、加工、应急供应、仓储设施建设等。各地粮食和储备财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保证基金政策措施、加强与商业银行沟通合作、推动创新信贷模式,利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指导粮食企业做好秋粮收购资金筹措准备工作,保障市场化收购顺利进行。
二、争取行业财税政策,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涉粮财政政策研究,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2023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提高种粮农民收入、增加优质粮食供给。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免征粮棉糖等储备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指导各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服务粮食和储备事业。加强粮食行业财会指导,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在巩固粮食收储主业的同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预算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保障全局重点工作所需,服务保障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开展财会监督,督促和指导全系统制定预算、资金、资产等方面制度规定135项,为全系统加强和规范财会管理打下良好制度基础。
四、严格储备资金管理,保障各类储备物资收储轮换
加强与各类承贷银行的沟通合作,严格按程序选择承贷银行,落实授信资金,为战略物资收储提供坚实保障;及时准确办理各类物资收储货款及各项费用申请、拨付等手续,在收款、开票、还贷等各环节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国管局工作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与决算、事业单位出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及政府储备物资报告等统计和报告工作。创新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模式,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物仓”、公车管理2项专项工作被国管局定为试点单位,并被评为“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按规定严格审核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严控资产配置“入口关”,2023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批复数量同比压减16.2%,金额压减32.6%;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严把资产“出口关”。成立垂管系统经营指导专班,开展垂管系统所属企业经营指导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企业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纠偏定向、形成震慑。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组织所属单位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通过综合利用内部挖潜、调剂利用(无偿划转)、对外出租、转让(出售)等多种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六、加强审计监督管理,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落实中央巡视组、中央审计办、审计署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计及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组建内部审计队伍,制定《组建内部专业审计队伍开展审计工作暂行方案》,统筹全局全系统财务审计力量,组建内部审计人员库,完成16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制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计约谈办法(试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试行)》,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定期调度审计整改进度,通报整改情况,约谈整改滞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