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商务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强宏观形势研究和财税金融政策协调,牵头推进商务服务乡村振兴,扎实做好财务保障和审计监督,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做好政策协调,推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履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员单位、政策性金融机构部委董事等业务职责。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使用。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专项活动,建立企业名单共享机制推进银企精准对接。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新签、续签合作协议,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商务领域税收政策。参与制定2024年度关税调整方案,推动出台煤炭进口零关税、重要展会进口展品、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外籍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发展,2023年全年进口金额超1400亿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大承保力度、中国进出口银行扩大外贸信贷投放,2023年中信保承保金额突破9000亿美元,同比增长3.2%,2023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外贸产业贷款余额3.2万亿元,同比增长13.1%;推动金融机构优化跨境人民币和汇率避险产品服务,2023年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10.7万亿元,占贸易总额的25.8%,企业外汇套保比例18.8%,前三季度汇率避险首办户增加2.7万户。推动惠企政策宣传落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跨境人民币、出口退税、汇率避险、出口信保等系列宣传培训,编发指导手册和业务指南,推动相关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用好各类资金,保障商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优结构、保重点。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机构运转以及重要出访、重大外事、重点业务。强化外经贸资金集中支持。协调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持续提高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遴选部分省市纳入示范,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交流。优化完善服务业发展资金政策。协调安排服务业资金,推动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等。协调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受灾商贸企业克服灾情、发展生产。更好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加强基金运营指导,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组织完成收入分配。研究提出基金二期设立方案,协调推动设立工作。
三、履行牵头责任,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成效
高位部署推进。召开商务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点帮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开展5次专题调研,遍访定点帮扶区县。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实施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协调安排帮扶资金,培训基层干部2016人次。协调中国农业银行向定点帮扶地区企业授信,积极对接定点帮扶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相关工作。创新乡村振兴特色举措。用好展会平台,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首次引入乡村振兴主题,带动脱贫县出口创历史新高。引入社会资源,对接行业协会、电商企业及外资企业等开展帮扶活动。加强工作调度,定期跟进重点工作进展。
四、加强统筹管理,提升财务保障水平
提升管理质效。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加强入库项目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全年执行率高于上年。细化财务审核规范,明确审核要求,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导政采项目规范实施。优化财务服务。全面推动预算一体化系统运行实施,确保资金及时拨付、机构正常运转。落实组织关心关爱,保障资金需求。做好专项工作。推动相关单位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扎实推进重大资产处置。持续做好文物资产保护。
五、抓好各类监督,推动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做好审计署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整改专项调查等配合工作,督促做好审计整改。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召开商务部内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过去5年内审工作情况,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审计划。稳步实施内审项目,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发现问题通报力度。开展财会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企业综合整治等工作,围绕内部管理重点领域,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管要求。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指导和督促商务部直属单位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财会监督任务,做好重点指标监测和风险提示。
(商务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