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黑龙江省会计工作
2019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注重全局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在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创新发展,强化会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会计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按照财政部调研部署,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内部邮件等方式,就会计法草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新起草或修订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向财政系统、省领军人才、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征求意见,反馈财政部,为国家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对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全省总结材料和案例材料上报财政部,如实反馈全省情况,为国家下一步工作推进提供参考意见。
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为宣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举办全省师资培训班。各市、县会计管理机构科(股)长、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的授课老师和省直有关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共450余人参加了培训,聘请省内领军人才对新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新旧衔...
黑龙江省会计工作
2019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注重全局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在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创新发展,强化会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会计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按照财政部调研部署,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内部邮件等方式,就会计法草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新起草或修订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向财政系统、省领军人才、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征求意见,反馈财政部,为国家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对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全省总结材料和案例材料上报财政部,如实反馈全省情况,为国家下一步工作推进提供参考意见。
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为宣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举办全省师资培训班。各市、县会计管理机构科(股)长、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的授课老师和省直有关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共450余人参加了培训,聘请省内领军人才对新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新旧衔接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对疑难问题统一进行解答。通过培训,为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取得新成果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开展了全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转发财政部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编报要求及全省报送时限等事项,各市县层层部署,迅速启动全省编报工作。开展专题培训,邀请领军人才就编报格式、内容、操作中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各市县财政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师资人员进行了培训,帮助各单位把握国家文件精神,厘清工作思路,为编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打下坚实基础。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汇总审核省直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各地、各部门汇总报告。设置专门电话,及时解答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充分利用龙江会计网、工作群等网络平台,提供编报文件、编报软件、疑难解答等参考资料,方便各地开展工作。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有
1.7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按时完成了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1.4万家评分为“中”以上,占比79%,其中0.19万家评价为“优”和
“良”,占比11%。
三、深化会计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取消后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迅速启动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研发升级信息采集系统,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采集范围和要求,制作并公布相应操作指南,统一全省工作口径,协调工作力量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截至11月,全省申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共有18.6万人,审核通过15.46万人,其中省直申报2.12万人,审核通过1.35万人。基本完成信息平台搭建任务,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出台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办法。依据会计法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全省继续教育范围、管理体制、继续教育形式、培训机构等管理要求,为全省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同时,研发继续教育网络登记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能,落实四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要求。
(二)大力推进全省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期间的学员个人档案,加大了培训考核、考试力度,强化了对会计领军人才的管理。组织开展管理会计人员培训工作。为大力培养管理会计人才,推动管理会计在全省企业的应用和发展,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培训了黑龙江省高级管理会计人才。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混合培养方式,共培训管理会计人员80人。组织开展全省优秀会计领军人才境外培训工作。配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开展了全省优秀会计领军人才英国培训工作,经过14天的紧张培训,圆满地完成了学习任务,并按时向外国专家局提交了培训工作总结。
(三)平稳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黑龙江考区考试工作。全省报名考生共计14.4万人,比上年增长6%。其中:初级报考86040人、中级报考57939人,高级报考1321人。2019年初级考试合格率22.2%,中级考试合格率20.2%,高级考试合格率40%。全省共设初中高级考点21个,机位13479个。积极参与阅卷改革试点。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阅卷改革部署,黑龙江省首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全国集中阅卷试点和中级资格考试联合阅卷试点。在与天津、陕西、辽宁四省(市)的中级资格考试联合阅卷试点过程中,通过实考总量及试卷难易度的折算等办法,黑龙江省最终承担四省(市)财务管理科目第一批次试卷的阅卷任务,全部科目零分抽查率100%,主观题质检率72%。其他科目试卷的阅卷工作由其他三省(市)分担。通过参与联合评卷,全省评卷科目、评卷人员总量减少,评卷质量明显提升。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从严处理违纪违规考生5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严肃了考风考纪,维护了考试公平公正。
(四)组织开展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完成2018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度总参评人数273人,评审通过204人,淘汰率20%,达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淘汰比率。面试、评审、公示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公示、缓批全过程中,未发生举报或上访情况。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筹备面试、评审工作。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正在修订中。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新举措
(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审批工作。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审批工作。依法设立审批事务所4家,办理有限责任转制为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8家,为93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变更事项。稳妥处理群众信访及行政复议事件,共接受群众信访事件3件,行政复议1件。完成审批流程再造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推进再造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依托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事项原线上、线下相结合、办事跑多次的审批办理流程,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只见一面审批”。在具体实施准入中,审批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到承诺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办理时限缩短50%。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少为5项,材料减少50%。并且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执业许可文书和证书,实现线下“只跑一次”“只见一面”审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管。在日常监管中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紧密沟通,2019年依法注销会计师事务所5家,因未整改到位撤销会计师事务所6家。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对公安机关推送的三起案件提供反馈意见。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牵头,分别完成了对“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平台”和“信用黑龙江”平台上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依据、设立审批所需材料、设立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完善和录入,积极协助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对接事宜。配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了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经过对“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梳理,改革涉及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财政厅会计管理局选派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业务联络员和技术联络员,并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及时参加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业务人员培训会。
(二)积极开展全省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出台《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简化了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流程,规范了代理记账行为。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丁世民郑云凤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