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执法自觉性
我们要知道《会计法》的实施同其它法律一样,同完成其它重大工作任务一样,必须要有一定的思想基础,要有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否则,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因此,我们在贯彻执行工作中,不能局限于就执行抓执行,要广泛深入地经常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所有会计事务单位的领导、职工,对《会计法》的重要性、迫切性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只有这样大家才会齐心协力来执行。《会计法》已公布九年了,修正决定也公布近半年了,在这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和单位从组织宣传学习到具体执行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会计工作朝着法律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在贯彻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把落实企业的自主权与依法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对立起来,严重地影响了《会计法》的执行;有的从部门或单位的小团体利益出发,搞小动作,弄虚作假,造成会计资料不真实,干扰了《会计法》的执行;有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收支不能及时地制止和纠正,失去了会计监督,不能理直气壮地勇于执法的还为数不少;有的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调整上也没有履行法定手续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只靠就事论事的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地进行《会计法》教育,使单位的领导及会计人员,真正认识到实施《会计法》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加强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从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以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只有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才有执行《会计法》的自觉行动。因此,各级人大财经委和政府的财政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把教育工作作为中心环节来抓,结合具体执法工作一道去做,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调动自觉性上花力气。
在宣传教育中有几种认识问题必须解决好。一是认为执行《会计法》是为了发展经济,不执行《会计法》也可以发展经济,持无所谓态度,轻视《会计法》的思想。二是不能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小团体利益至上的思想,许多违法行为都是这一错误思想造成的。三是把企业行使自主权与依法进行会计管理对立起来的思想,教育他们认识到一切单位的会计事务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加强法制观念,克服随意性。四是认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算不了什么,只要生产上去就行了的思想。一定要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为《会计法》的实施扫清道路。
下一阶段教育的重点是单位的领导人、会计管理部门和会计人员,尤其是单位分管的领导和主管部门。他们的认识提高了,自觉性增强了,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就容易解决,把《会计法》落到实处就大有希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湖北省会计人员大约有40万人,他们在财务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辛勤工作,为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践证明,这是一支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都比较好的队伍,是值得称赞的。但是,我们要看到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因此都面临着一个不断学习,继续提高的问题。管理部门要把会计队伍建设作为自己的基本任务。在近期内,主要是组织学习《会计法》,执行《会计法》。在学习与执行的过程中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能力。《会计法》明确地指出了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力、义务以及保障合法权益等都有具体的规定,这对我们的会计人员是鼓舞,也是鞭策,要充分发挥大家执行《会计法》的积极性,维护《会计法》的责任感,不辜负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希望。从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到会计人员都要知道严肃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会计法,维护《会计法》,同一切干扰执行《会计法》的行为作斗争,是会计人员的应尽职责,对一个会计人员来讲是没有回旋余地的。这也是会计人员应必备的基本条件,只凭有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在抓提高业务的时候,必须注重提高法制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努力把全省的会计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怕困难,廉洁奉公,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过得硬的队伍,在全省的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法律责任感,依法办理会计事务
当前会计事务中的突出问题是资料不真实,蓄意弄虚作假的事情也时有发生,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混乱,在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经济的正常运行,这是一种危害国家,危害社会,也危害自己的不法行为。凡会计资料都要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财务的本来状况,是一切财务工作的中心环节。对此,《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本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第十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对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责任也规定得具体清楚。对违法者的追究,也规定了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责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尤为重要,执行法律是我们自己的应尽职责。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应当要无条件地去履行,不能去干与法律相抵触的事情。只有执法的义务,没有干扰执法的权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于无法,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以一个共产党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者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模范地学法、执法、守法。让我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监督工作,促进贯彻实施
法律监督既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速经过修正的《会计法》的贯彻执行,省人大财经委与省财政厅将在适当的时候再组织一次执法大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放在会计资料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上,以及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上。在检查中注意发挥典型的作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都要抓。对执法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把他们的经验发扬光大,推广开来;对违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使大家引以为戒,受到教育。抓典型的工作方法不仅是执法大检查时要这样做,平时也应该这样做。总之,凡是有利于执法的工作我们都要去总结研究,组织推广。力求对《会计法》的全面实施作出更有力的推动。
(《财务与会计》199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