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依法监管理财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级财务会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和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2009年的财务工作重点是抓预算执行进度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执行。财务部门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合理编制预算,继续坚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同时,在完善各项制度和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实现了预算编制科学、规范、透明,提高部门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的规范性。此外,在预算执行中,还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对部分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承担单位的问题,对所属单位承担的课题项目未按时结题并上报决算的问题,及时督促办理结题和支出决算手续;对现有预算项目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着手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二、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设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制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专项治理内容,对可能出现“小金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来源、重点部门和资金渠道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2007年以来涉及财政拨款的专项支出,做到逐一排查、逐项清理、逐件规范,不放过每个部门,不放过每个环节,不放过每个账户,不放过每笔拨款,自查面积达到100%。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对部机关3个司局的有关财政拨款项目承担单位和4个部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内部重点检查,检查面占纳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25%。
在深入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二阶段治理工作进行了布置,进入重点检查阶段,做了3项工作:一是要抓紧时间核查、纠正、整改自查阶段已发现的问题。对于事实清楚、“小金库”性质能够确认的,依据自查从轻从宽原则,尽快自行纠正;对于虽不属于“小金库”但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自行整改。三是以“小金库”治理为契机,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财务监管,抓紧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使部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部国有资产管理
(一)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课题,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两个子课题。课题研究致力于用科学理论解读国有资产相关文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理念更新的问题,明确管理原则,提高行政效率与建立节约型政府相结合的原则,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落实到位。
(三)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程序。采取以职务配置资产与依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资产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配置环节明确严格的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形成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系统实际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理论和方法。
四、组织部属单位财务培训班
培训班主旨在于加强部属单位领导干部对财务预算的审核,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要求部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把好财务审核关,坚持原则,敢于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求每笔重大的财务开支,从事前的资金申报、事中的资金使用状况以及事后的财务报账,都要置于会计核算的监督中,减少资金的浪费和不合理的开支,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把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求在收入支出的管理上,大额支付都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预算细化收支,对取得的合法收入及时入账,并实行票款分离,双人操作,以体现了监督管理的严肃性。同时,不断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财务支出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供稿 管家林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