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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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财务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保证和支持了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的完成,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民政经费稳步增长.有力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2000年全国用于民政事业支出3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8.3亿元,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支出145.5亿元。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000年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2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9%,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2.5万人,抚恤补助人均经费得到进一步提高,烈属全年人均抚恤支出1507元,比上年提高17.6%,革命伤残人员人均抚恤支出1586元,比上年提高18.9%;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24.7亿元,比上年增长34.2%;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65.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用于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5.6%(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2亿元,比上年增长76.6%,共有402.6万城镇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51.4%;用...
2000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财务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保证和支持了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的完成,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民政经费稳步增长.有力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2000年全国用于民政事业支出3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8.3亿元,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支出145.5亿元。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000年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2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9%,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2.5万人,抚恤补助人均经费得到进一步提高,烈属全年人均抚恤支出1507元,比上年提高17.6%,革命伤残人员人均抚恤支出1586元,比上年提高18.9%;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24.7亿元,比上年增长34.2%;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65.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用于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5.6%(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2亿元,比上年增长76.6%,共有402.6万城镇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51.4%;用于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3亿元,有300.2万村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13%);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35.2亿元;残疾人福利事业费等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44.4亿元,较好地保障了民政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145.5亿元。其中自筹基本建设资金16.9亿元,完成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24.7亿元(含国家财政拨款投资7.8亿元),施工项目1337个;集体优待五保统筹资金70.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折合16.4亿元;福利企业上缴管理费3亿元;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13.4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41.9亿元,比上年增长37.4%,社会福利基金支出38.7亿元。
二、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认真做好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全面摸清家底,有效推进预算体制改革,制定定员定额标准,加强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财政部决定对中央预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民政部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徐瑞新副部长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民政部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清产核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日常管理工作。清产核资办公室主要完成以下一些工作:①组织召开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培训班,讲解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的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就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软件的使用进行了培训。②布置部内各司(局)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并对各司局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核查,保证部机关清产核资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③及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和汇总报表、分户报表数据的上报工作。④对清查出的各项财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各类资产损失和占用的各项国家资金,进行认真核实,完成了清产核资的资金核实申报工作。⑤于年底之前,按照财政部的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了调账工作和总结报告。
通过清查,民政部及其下属单位,共盘盈资产17388万元,其中部本级盘盈1626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盘盈1119万元;共盘亏资产1862万元,其中部本级盘亏3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盘亏及毁损1823万元。在认真清查固定资产同时,各单位清查小组及财务人员在主管领导带领下对流动资产进行核查,对银行账、库存现金等进行核对和清点,对库存现金中的购物及差旅借条进行清理,及时收回报账,保证了账实相符。
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一是全面摸清了民政部所属中央预算单位各类财产家底,掌握了各预算单位财产配置、财产使用和财产管理的真实状况,为加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监管奠定了基础;二是清理和核实了各预算单位收入渠道、收入结构、收入水平,了解和分析了预算单位的支出范围、支出结构与支出效果,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编制提供了准确依据;三是核实了中央预算单位人员结构和变动情况,详细了解了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与结构,以及各项经费的人均实际支出状况,为测定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了基本数据;四是核实和处理了预算单位实际存在的各种账外资产,以及资产盘盈盘亏和资产损失等问题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针对各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部本级固定资产管理。针对部本级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能落实等弊端,在清产核资中,民政部在摸清家底,完成重新登记、建账、建卡等具体工作后,首先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出发,起草了《民政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准备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颁布实施;其次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责划分,使固定资产管理做到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责任到人。
(三)完成房管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2001年度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测算布置、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完成了324套、22925平方米职工宿舍的产权办理工作,组织了房改工作,完成售房513套;三是组织布置了部属事业单位企业产权清理登记工作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三、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一)完成1999年度中央级民政事业费、科学事业费、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外交支出等各项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组织各省完成了1999年度全国民政事业费财务决算会审汇总工作。
(二)编制民政部2000年度中央级财务收支计划,积极落实经费预算,保持各项经费的稳步增长,为部机关及直属单位2000年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障。
(三)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主要措施包括:①认真编制和及时报送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②组织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2000年按规定收入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近3.9亿元(其中福利基金3.4亿元,收养服务费0.4亿元,救灾捐款0.1亿元)。③及时办理各项领、拨款手续。全年向财政部办理请领款2.5亿元,并及时办理下达地方各省及直属单位拨款。
(四)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针对直属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了民政部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议。会上,多吉才让部长通报和分析了一些直属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财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各单位要抓紧建章立制,尽快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的贯彻执行。并要求各单位会后进行自检自查,自觉主动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了对1999年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本地区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普遍进行了一次自查。民政部成立了2个执法检查小组,对遭受旱涝灾害最严重的陕西、山西、安徽、河南4省救灾款和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了4省11个地(市)、12个县(市)、10个乡镇、13个村,走访了88户灾民群众,采取听当地民政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各级拨款批文、款物账目及发放手续等方式,基本查清了4省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基本上做到了制度健全、规定明确、措施得当、管理有序、监督到位、账目清楚、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及时到位、手续完备。
(二)开展了对福利彩票发行、资金管理和福利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按照民政部的部署,2000年各级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发行、资金管理和福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遍自查。民政部会同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成3个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辽宁、山东、江苏、江西、湖南、广西6省(区)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果表明,6省(区)对福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福利基金所资助的项目也基本符合规定。对于发现的极个别地方存在的福利基金被挪用或超范围使用问题,也限期作了纠正。
(三)成立内审处负责直属单位的经常性审计、年度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了《民政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0年完成了对6个单位的直接审计,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在规范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方面提出审计建议20多条,有效规范了被审单位的财务管理。
五、加强基建工作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2000年民政部本级申请落实预算内基建投资4550万元,预算外基建投资计划6800万元,自筹到位资金1881万元。完成了中国减灾中心、中国收养中心、民政部接待站联建工程共计2.3万平方米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并完成了这3个项目联建规划和施工计划的报批等整套建设手续;完成了机关办公楼的装修改造工程,改善了工作环境。强化基建项目管理,对所有按规定需招标的基建项目,都实行了公开招标投标,通过公平竞争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审计管理,2000年各项目共审减金额340万元。
六、积极宣传新《会计法》,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积极宣传新《会计法》。①要求各单位领导及会计人员收听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②组织本部门财会人员参加“金蝶杯”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本部门共有87人参加了第一赛程的比赛,实际在岗会计人员参赛比例达100%;③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新《会计法》培训班,帮助提高对新《会计法》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感;④成立民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的要求,对部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逐一对照和整改。
(二)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一是通过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等措施,促进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通过采取集中办培训班的办法,对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布置和软件培训,保证了最后的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协助完成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统计调查工作和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工作以及2000年会计证年检工作。
(民政部财务与机关事务司供稿 陈爱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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