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持续加强财政重大项目 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曹振军
摘要:本文系统阐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在持续加强财政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推动提质增效方面的实践与探索。文章围绕“政治引领、制度保障、机制创新、结果硬化”的工作主线,介绍了在明确评价重点、完善制度与指标体系、创新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结果应用与监督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中图分类号:F812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形成了“政治引领、制度保障、机制创新、结果硬化”的工作特点,评价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政治引领,明确绩效重点,依法履行评价管理职责
一是聚焦“国之大者、区之要事”。选取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制造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攻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实施评价。2022年,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国土绿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项目;2023年,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黄河干支流生态补偿机制等项目;2024年,将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列入重点评价范围。
二是回应人民关切、急难愁盼。持续关注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三年来,将“三支一扶”专项计划、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养老机构设施安全和护理能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等项目纳入财政重点评价,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牵引导向。注重遴选对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具有牵引作用的产业项目和科技政策。对自治区人才专项、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等的评价,旨在推动资金资源聚力增效。2022—2024年,重点评价覆盖“四本预算”,涵盖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多领域,确保了评价工作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期盼同心同向,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同轴共转。
加强制度建设,聚焦绩效目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框架。制定并逐年优化构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不断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绩效评价的制度框架和标准体系,确保评价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将目标管理扎根于重大战略部署和急难愁盼问题之中。依据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并严格落实区人大参与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前置审核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的“公共价值”导向论证。在预算编制环节,对拟列入重点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相关性、可衡量性进行前置研判,重点审核其与宏观政策、发展规划的契合度,以及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的量化程度,从源头上确保“花钱必问效”有清晰可循的标尺。
三是构建分类分层指标体系。组织编制《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25年版参考)》,在原有79个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基础上,增加完善了724条绩效指标和2402条标准。在财政部共性指标框架基础上,统一评价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维度;个性指标则紧密结合不同项目的政策目标、行业特点、实施层级量身定制。2022—2024年,累计为25个财政重点项目设置了超过40套个性化指标体系。其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区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不同类型设置3套指标。“三支一扶”项目重点考核服务人员期满就业率、社会认可度;“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聚焦集体经济收入、农民增收等实质效益指标。
创新工作机制,聚焦关键领域,全面提升评价工作质效
一是深化多维评价模式。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完善建立“单位自评+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机制,创新运用“评价为基础、研究为导向、兼具审计功能”的评价理念,深入推进重大项目评价实施。挖掘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潜能,强化质量控制和执业监管,推行“主评人”负责制、报告质量分级验收与淘汰机制,确保评价结论的独立、客观、专业。2022—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自评项目实现100%覆盖,审查了505个项目,自治区本级抽查率不低于15%;部门(单位)累计开展重大绩效评价项目115个;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重大绩效评价项目25个,通过评价精准识别有效、低效、无效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二是探索成本效益分析。在传统“4E”(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评价基础上,在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探索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2025年,选取宁夏交通等领域开展“公路日常养护”、“执法保障经费”等项目成本管理试点,探索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净效益,全面核定成本,科学设定成本定额,着力健全支出标准,系统考量其长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三是突出评价重点与深度。深入项目现场,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受益群体的意见建议,综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多种方法,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公正、深入,敢于揭示政策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例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评价,不仅分析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而且全面梳理了产业政策环境,深入剖析了发展短板,提出了赋能产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建立并不断深化专家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在评价关键阶段,实施方案评审、报告验收等,广泛邀请相关领域的政协委员、高校学者、行业专家参与论证评审,在2023年将专家深度参与作为第三方机构选聘评分因素的基础上,2024年严格执行“内部三级审核+外部专家验收”制度。
硬化结果应用,增强监督刚性,力促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评价报告不仅给出评分和等级,而且注重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近年来,评价报告揭示的问题越来越精准、深入,针对发现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衔接、职教区域均衡发展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二是对接预算安排与政策调整,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存废、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良”等级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中”等级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完善政策制度16项,改进管理措施257条。对政策到期的“战略新型产业专项”等项目按程序予以取消,推动财政资源优化整合。
三是强化信息报告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情况,依法依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倒逼各部门增强绩效意识。
责任编辑 陈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