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对农业、农村、农民,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念兹在兹,无日或忘。正是这种天然的感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的足迹总是深入一个个村庄,从指出“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到强调“坚持科技兴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指明方向和路径。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显著改善。为此,我刊特别推出专题“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足迹看乡村全面振兴”,约请各地财政厅局长介绍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经验成效及施策思路,以飨读者。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新海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河北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财政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着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财政支农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河北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乡村振兴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考量和谋划,政策设计、制度安排和经费保障都体现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财政作为、彰显财政担当。
保持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实施乡村振兴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基础上继续推进,财政政策不能有丝毫放松,投入力度不能有丝毫减弱,管理监督不能有丝毫缺位。河北财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1—2023年,共投入资金461.3亿元,年均增长3.8%,在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连续三年获得“好”等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三年获得“A”等次。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是保持稳定投入。足额落实省级衔接资金,加大对6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督导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公益投入,凝聚强大合力。二是严格资金管理。督促市县全面落实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确保衔接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三是提升使用绩效。开展全省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供图
把准资金投向,助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民生大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河北财政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持续加大投入,全省粮食产量连续10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我们要继续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资金和政策,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一是突出“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创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机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变成高标准农田,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抓住“育种”和“治地”两个关键,将符合条件的盐碱耕地改造提升任务纳入财政资金保障范围,支持市县实施盐碱地治理专项债项目,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突出“技”,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加大种业投入,大力支持农作物良种示范推广、畜禽现代种业工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及时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业机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升。强化农业救灾资金保障,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汛抗旱、农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农作物抗灾能力。三是突出“人”,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精准高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一次性种粮补贴,增加农民收入,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全部直补到户、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强化政策扶持,促进乡村产业加快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而且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乡村“造血”功能。河北财政聚焦乡村产业发展,2023年统筹省以上资金36.2亿元,支持5个省级千亿级产业和农业产业集群、园区等建设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有力促进了产业振兴。我们要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继续创新方式、靠前服务,助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在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上下功夫。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集中支持农村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做优做强,促进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着力做好“土特产”这篇文章。二是在强化政府采购扶持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要求,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加大采购力度,鼓励使用职工福利费、基层工会经费在“832平台”实施采购,从需求侧带动乡村产业振兴。三是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用好贴息等手段,引导各地开展银担合作,进一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三农”领域。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高质量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支持市县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

马迪 摄 来源:视觉中国
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强调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美乡村,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对建设美丽家园、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景和期盼,也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河北财政坚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2021—2023年,累计投入资金645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村改厕、危房改造、垃圾污水处理和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农村环境全面改善。我们要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继续支持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一是围绕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探索实行农村户厕“愿改尽改”财政奖补,保障城乡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等工作开展;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供水工程等建设,改善提升乡村面貌。二是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有效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农村综改试点实施,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本。三是围绕乡村治理,持续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足额安排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必要支出,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