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机制体系 推动宁夏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着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健全体系机制、强化协同合力、聚焦重点任务、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搭建起全区财会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有力有序推动新时代宁夏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全面构建自治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全区财会监督“一张网”。一是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财会监督履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提出六个“加强”,即: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监督;加强单位财务规则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
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机制体系 推动宁夏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着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健全体系机制、强化协同合力、聚焦重点任务、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搭建起全区财会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有力有序推动新时代宁夏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全面构建自治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全区财会监督“一张网”。一是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财会监督履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提出六个“加强”,即: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监督;加强单位财务规则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监督;加强会计法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取得和维持执业资格的监督。三是明确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从五个方面提出执法部门监督职责和内容。四是明确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五是明确中介机构发挥执业监督作用。六是明确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监督作用。
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推动融合监督力量,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形成全区财会监督“一盘棋”。一是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构建自治区财会监督横向联合机制,即:建立财会监督协调日常工作机制;建立部门与行业协会联合监管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财会违法行为机制。二是强化中央与地方、自治区与市县纵向联动。从三个层面提出自治区财政与县级以上财政、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纵向联动实施监督,避免出现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三是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自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
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领域,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形成财会监督“一把尺”,有效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 梁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