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作者:陈春梅|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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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
陈春梅|龚珏
摘 要:全球经济已进入数字化时代,面对诸多攸关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本文拟在百年变局视阈下,从重分征税权以共享数字经济发展和保证财政安全以实现共同富裕两个维度,剖析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将如何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财政安全威胁、公共服务需求及数字经济冲击等百年变局,并基于G20领导人意大利罗马峰会所达成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方向,研究我国应如何通过积极参与多边国际合作平台,在国际税收新秩序中确立我国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空间及优化全球营商环境,实现共同富裕。
关键词:百年变局;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双支柱方案;共同富裕
形成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国际税收旧秩序至今已维持近百年,伴随全球经济数字化的不断冲击,国际税收规则已开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1年7月9至10日,于威尼斯召开的G20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核准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声明”中提出的双支柱核心要素——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和全球有效最低税率。2021年10月8日,OECD包容性框架召开第十三次全体成员大会,136个辖区就国际税收制度重大改革达成共识,并于会后...
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
陈春梅|龚珏
摘 要:全球经济已进入数字化时代,面对诸多攸关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本文拟在百年变局视阈下,从重分征税权以共享数字经济发展和保证财政安全以实现共同富裕两个维度,剖析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将如何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财政安全威胁、公共服务需求及数字经济冲击等百年变局,并基于G20领导人意大利罗马峰会所达成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方向,研究我国应如何通过积极参与多边国际合作平台,在国际税收新秩序中确立我国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空间及优化全球营商环境,实现共同富裕。
关键词:百年变局;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双支柱方案;共同富裕
形成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国际税收旧秩序至今已维持近百年,伴随全球经济数字化的不断冲击,国际税收规则已开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1年7月9至10日,于威尼斯召开的G20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核准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声明”中提出的双支柱核心要素——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和全球有效最低税率。2021年10月8日,OECD包容性框架召开第十三次全体成员大会,136个辖区就国际税收制度重大改革达成共识,并于会后发布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10月31日,二十国集团意大利罗马峰会发表了二十国领导人宣言,对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10月8日声明予以背书。G20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成为了百年变局下全球共同达成的解决征收权争议、国际税收的“逐底竞争”及跨国偷逃税问题最佳解决方案。
经济数字化在促进全球经济繁荣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产品、服务和要素的自由流动。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二十国集团经济数字化发展与合作倡议》,首次对数字经济做了正式界定。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许多新兴经济业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技术转变为生产力。各国都在重新思考如何分配税收权,以防止在快速发展的经济数字化中对主要数字平台征税过低的可能性(OECD,2019)。
经济数字化孕育的新兴业态,有别于传统的行业形态,为资金流、劳务游离于现有税收制度体系管控之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当企业价值主要由生产者创造时,政府可以选择在企业物理常设机构的所在地向其征税,然而在数字经济的新模式下,数据在价值创造中至关重要,用户的发言、搜索、消费痕迹等数据,均可利用算法做大数据分析获利。谷歌、Meta、亚马逊等数字经济企业已经打破国界,利用全球网民数据开展商业活动。停留于上世纪的国际税收规则已然无法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数字经济在改变全球经济价值创造方式的同时,给市场管辖国带来了税源流失的问题,现有国际税收秩序难以解决数字经济利润公平分配问题,无法让数字经济利润来源国公平地共享数字经济发展。
缘此,数字经济利润来源国开始采取单边措施进行反击,该类措施在引发更大规模贸易摩擦的同时,仍无法让各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以美、法贸易摩擦为例,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2019年提交了征收数字税法律草案,并于同年7月11日获法国议会通过。根据该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亚马逊等30余家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被征收相当于其在法国营业额3%的数字税。美国特朗普政府对此迅速启动了“301调查”并对法国进口产品实施惩罚性关税。2020年6月,美国政府进一步对欧盟、英国、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等10个已经或计划开征“数字税”的国家和地区启动了“301”调查。
然而,单边主义的国际税收协调只会加剧各国的税收利益分配权争夺,无法实现有效平衡状态,更无法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百年变局视阈下,任何一国的国内税收政策问题早已与他国、本区域甚至全球的税收规则密不可分。涉外税源与国内税源之间迅速切换,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纯依靠国内税制改革来解决财政安全问题。任何单边主义的国际税收协调方式已无法适应全球经济新模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各国的国内财政税收问题必须在国际层面协同解决。
图1 美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变化趋势图(单位:%)
数据来源:OECD官网
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所提出的双支柱方案中,支柱一首次突破了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中关于物理存在的限制条款,向市场国重新分配大型跨国企业的利润和征税权,以体现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的征税权。据OECD测算,支柱一预计影响全球规模最大且最具营利性的约100家跨国企业集团,每年将超过1250亿美元的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国。重新分配大型跨国企业全球利润的征税权,可以平衡经济数字化背景下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格局,让世界各国共享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从而解决因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引发的国际税收单边政策及所引发的贸易摩擦问题。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方,其所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其财政收入保障程度高低。财政汲取能力高、宏观税收支持力强,意味着政府能够汲取更多的财政收入,并相应呈现更高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所提出的双支柱方案中,支柱二力图通过国际多边合作平台协商解决国际税收中长期存在的国际税收“逐底竞争”及跨国企业偷逃税问题。从而提高各国财政汲取能力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最终实现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富裕。
(一)税收“逐底竞争”的负面效应
国际税收“逐底竞争”由来已久,为吸引境外资本投资,各国早已开始运用竞争性减税措施。1980至2020年间,全球企业所得税平均名义税率由38.6%下降至22.6%,欧盟的企业所得税平均名义税率更是从1980年的43.8%降低到2020年的21.5%。特朗普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的《减税与就业法案》更是将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对美国企业留存海外的利润一次性征税,其中现金利润的税率为15.5%;推行“属地制”征税原则,即未来美国企业的海外利润将只需在利润产生的国家交税,而无需向美国政府交税。然而,1980至2020年间的税收“逐底竞争”给美国带来了财政赤字危机。2020财年美国财政收入3.42万亿美元,同比下降1%;财政支出6.552万亿美元,同比上升47%;联邦财政赤字高达3.1万亿美元,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升至15.2%,达到了1945年以来最高值。伴随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美国联邦政府以财政收入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提高失业救济并向民众发放现金支票,不断增长的财政赤字更令其举步维艰,唯有大规模举债。
欧洲各国为应对美国减税政策的溢出效应,防止资本外流及税收竞争力削弱,解决跨境逃税猖獗及税基流失等严峻问题,也试图以单边主义路径解决。以法国为例,其2015年以来采取自行酌定税率小幅减税,2018年降低资本税、企业所得税,提高就业和竞争力税收抵扣比率。然而,伴随着法国减税步伐,其财政赤字不断扩大,政府债务压力的快速增加不断威胁着财政安全。
图2 法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变化趋势图(单位:%)
数据来源:OECD官网
此外,由于法国公共财政开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开支;二是社会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家庭补助、养老金等。国际税收“逐底竞争”导致法国政府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开支及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家庭补助、养老金等社会福利高质量公共服务难以为继。根据1992年欧盟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及1997年签署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欧元区成员国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60%。法国经济形势研究院在《L'économie Française2019》一书指出,2012至2016年,法国年均GDP增长率已经跌至0.8%以下。《欧盟财政条约》要求欧盟各国财政赤字不得超过GDP的3%,而法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法国自上世纪80年代起财政赤字对GDP占比一直高企,直至2006年才首度降至3%以下,近十年来法国财政赤字率一直未低于3%且法国公共债务占GDP比重自2012年起就已超过60%的红线。
(二)跨国企业偷逃税的负面效应
国际税率不均衡背景下,跨国企业倾向于将本国利润转移至低税地或无税地,或将利润汇集于这些地区不作分配,以避免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发生。由此,跨国企业偷逃税问题已严重影响各国财政汲取能力,进而导致财政用于经济投资与建设的公共资金来源受阻,国民生活和福利水平难以为继。
综上,税收“逐底竞争”及跨国企业偷逃税问题已严重损害各国财政汲取能力。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变革以多边合作机制共同遏制“税收恶性竞争”,缩小不同国家及地区企业税之间的相对差距以实现国际平衡状态。双支柱方案支柱二以全球最低税率要求跨国公司就其全球所得至少承担15%的税负,有效地消除了税率“逐底竞争”及跨国企业偷逃税逐利空间,从而对各国政府财政汲取能力予以保障。
稳定充足的财政汲取能力是各国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各国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双支柱方案开启了国际税收规则百年大变革,从共享数字经济发展及保证财政安全两个方面,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保障。只有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并杜绝国际税收“逐底竞争”和打击跨国企业偷逃税问题,才能保证各国财政汲取能力,防止各国出现税收两极分化、分配不公,实现各国人民共同富裕。
(一)以全球视野参与国际多边税收合作
国际税收规则变革过程中的国际税收协调更加凸显国家税收利益置换性特点,更加依赖各国利益的妥协与平衡。各国税收利润分配权及财政安全,唯有依赖于多边国际合作平台层面谈判与协调,以合作的方式才能达成一致平衡状态,构建崭新的国际税收新秩序。作为G20创始成员国,我国积极参与G20国际税改进程,利用G20平台充分表达了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的意愿和诉求。我国应积极参与G20国际税收新规则的制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争取规则话语权、维护自身税收权益,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共享数字经济发展,以开放态度迎接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数字经济的母国与市场国地理距离不断扩大成为必然趋势。美国数字经济企业首当其冲。我国宜吸取美国数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挑战和教训,从财税政策等角度,规范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为其今后面对国际规则制约时规避制裁风险。同时,应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在百年变局视阈下的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中,充分考虑于新的国际税收秩序中为我国数字经济预留出未来发展的空间。
(三)变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力为营商环境吸引力
G20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使各国均无法再依赖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营商环境建设成为在全球最低税率带来的全球产业链重塑中占据有利位置的必然选择。我国应通过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人力资源配套服务等营商环境建设,构建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独特吸引力。
(四)充分利用全球最低税率,实现共同富裕
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支柱二所达成的全球最低税率标准恰为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为外商投资企业所能提供的最低税率。因此,国际税收规则变革所达成的全球最低税率是在充分保证了我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的同时,切断了跨国企业跨境偷逃税链条,保证了我国财政汲取能力。最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财政汲取能力转化为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助力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实现人民共同富裕。
【本文系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科技项目“烟草商业企业智能税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及应用”(项目编号:粤烟科项202114)、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财税制度与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编号:FJ2022B1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雷艳
财政动态
陕西延安: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冯林郁
今年以来,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抓早动快、提前部署,编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持续加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度。
坚持提前部署,确保年度项目早落实、早推进。在去年底做好项目入库审查工作的基础上,2月初,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初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对编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指导3个脱贫县精准筛选项目,科学合理测算整合资金规模,编报年初整合方案。2月中旬,完成市级审查反馈工作,并按时上报省级审查。
坚持严把“四关”,确保资金使用更规范、更有效。一是把牢产业占比关,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其中中央和省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高于上年产业占比。二是把紧联农带农机制关,确保优先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尤其是方案中必须明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补助依据、资产收益及分配方案和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比例等。三是把好重点政策关,落实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奖补以及跨区域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四是把准规范使用资金关,注重审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坚决杜绝将库外项目纳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坚决防止出现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突出体现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以审代训,确保业务能力再提升、再精进。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全市3个脱贫县整合方案进行联合会审。会前进行集中政策培训,会中集体研究讨论、当场反馈问题,面对面指导脱贫县修改完善整合方案。审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审查意见分别反馈,并督促县级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分批次组织县级从业人员参与省级备案审查。“以审代训”的方式,更加有效地强化了业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落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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