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1 作者:刘斌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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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性条件,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关键性要素,也是贫困地区稳定脱贫、不再返贫的重要保障。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农村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得到了较大补齐, 较好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2020 年6 月,湖南省平江县发生特大暴雨,面水靠山的泊头村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村内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损毁,给刚刚脱贫的泊头村一次沉重打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洪灾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泊头村党支部强化担当意识,以“三人小组” 机制(即 :每个村民小组选出1 名组长、1 名党员和1 名村民代表,在支村两委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组事务, 重点承担本组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信访维稳、安全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相关任务)为依托,运用财政奖补机制,带领全村广大群众高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修缮,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又充分调动了村民积极
农村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性条件,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关键性要素,也是贫困地区稳定脱贫、不再返贫的重要保障。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农村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得到了较大补齐, 较好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2020 年6 月,湖南省平江县发生特大暴雨,面水靠山的泊头村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村内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损毁,给刚刚脱贫的泊头村一次沉重打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洪灾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泊头村党支部强化担当意识,以“三人小组” 机制(即 :每个村民小组选出1 名组长、1 名党员和1 名村民代表,在支村两委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组事务, 重点承担本组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信访维稳、安全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相关任务)为依托,运用财政奖补机制,带领全村广大群众高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修缮,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又充分调动了村民积极
性,增强了村民责任意识,为“后脱贫时代”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进行了一次有益探索。
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基本上是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并发包给专业工程队进行施工。这种“大包大揽” 的方式,使农民在项目建设中参与度不高,群众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的责任意识较为淡薄。而且这些项目都是向上级争取来的,或者是捐建的,属于一次性投资, 缺乏后续的管理维护经费。要让农民群众为维护基础设施掏腰包比较难, 让他们迅速具有主动爱护基础设施的意识也不现实。因此,村级基础设施维护困难既有经济承受力问题,也有思想观念问题。
基础设施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交通不便,是平江县所辖山村普遍存在的共性。将项目发包给专业工程队的常规方式,因在施工时无法运用大规模现代化机械作业,修缮效率较低,时间跨度较长,将导致经济成本过高。经估算,泊头村受灾损毁的全部基础设施的修缮费用不低于10 万元。目前市场上没有专业工程队有意愿在合理价格基础上承包此类项目,使得村级基础设施修缮维护面临困境,部分地区村级基础设施陷入了无人建设、无人维护的尴尬境地。此外,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的过程中,如何在“后脱贫时代”进一步消除村民的“等靠要”思想,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也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破解以上困境,泊头村支村两委积极向上争取部分财政资金,于2020 年8 月召开“三人小组”成员会议,按照属地原则,将各村民小组需要修缮的项目施工权下放给组级,压实组级的责任和义务 ;授予各组一定的财政奖补额度,缓解组级资金压力 ;发动村民开展筹资筹劳,支村两委全程参与项目的立项、实施与监督。8 月至11 月,泊头村广大干群在支村两委的统筹领导下,在“三人小组”、财政奖补两套机制运作下,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灾后自救。截至11 月底,村内受洪灾损毁的组级基础设施已经全部修复,共计23 个项目,包括修复水渠433 米、路桥425 米、河堤87 米、山塘2 座、堰坝2 座、田堪2 处、水库泄洪口1 处。
一是乡村治理的末端被打通。“三人小组”机制已在泊头村运行两年趋于稳定和成熟,党员、组长、村民代 表已经成为了管理组级公共事务的主 力军,乡村治理的末端得到有效打通。村级组级事权划分的理念和“自我管 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深入人心,采取“财政奖补+ 筹资筹劳” 模式推进公益事业成为村内干群的共 识。从村级到组级,从组级到村民,在 推动此次基础设施项目修缮的过程中 几乎没有任何阻力,从而有效贯彻落 实了工作目标。
二是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节约基础设施维护成本。组内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者是组内村民,让他们参与组内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更加热心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亲自参与建设过程也可以使他们对基础设施更加爱惜,从而更好地使用和维护。村民居住在组内,距离组内基础设施的地理距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工程实施期间不需要额外付出住宿、交通成本, 从而有效解决了村级基础设施地理分布散、交通可达性差的难题。且村民对于组内自然环境更加熟悉,可以充分利用周边的砂石等自然资源,从而节约资金。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泊头村共有18 个村民小组,村级给每个村民小组奖补财政资金3000 元,合计54000 元,共撬动村民筹资26950 元, 筹劳791 个工时,财政资金杠杆率近50%。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实现“花小钱办大事”。不仅拓宽了投入渠道,较好地解决了基础设施维护的经费来源问题,而且避免了政府“大包大揽”,提高村民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消除了“坐等上级”的思想惰性。
四是阳光工程得民心。各个项目虽然规模都很小,但都公开透明,无一不是从事前、事中、事后赋予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但发挥了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群众监督作用,有效消除了群众中可能存在的一些误解和猜疑,而且更进一步放大了财政奖补的带动效应,让更多的群众知晓财政奖补惠民利民政策,并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
泊头村在洪灾损毁农村基础设施维护上的经验做法,把财政支持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将村民小组作为实施本组项目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三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 通过“财政奖补+ 筹资筹劳”方式引导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村级统筹、组级负责、村民参与的共管新格局, 对做好“后脱贫时代”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有以下四点启示 :
一是要建立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将农村基础设施分为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推进村级、组级分级负责制,落实维护责任, 使农村基础设施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作用,从而达到改善农村生产、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是要切实发挥村民小组的纽带作用。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治理中最小的组织单元,是连接村和户的纽带。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的维护,必须打通末端治理渠道关键一环,即切实发挥村民小组的纽带作用,从而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工作意图,有效调动群众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基层治理力量。
三是要发挥财政奖补机制的杠杆作用。县、乡两级财政要把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财政拨一点、村民自主筹一点的财政奖补模式,撬动资金和劳力进入农村基础设施维护领域,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支出绩效的目的。在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这一举措的积极作用将更加显著。
四是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维护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主人翁意识,提升对管理和维护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赋予他们在项目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主动足额地为新生活“缴费”,还要像爱护自家财产一样时时处处善待公共设施。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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