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铸币权的收与放
中国财税博物馆|俞丹
在中国财税博物馆中国古代财税历史展厅,藏有西汉青铜五铢钱模一件。这件直流分铸式五铢钱模长22厘米、宽9厘米、厚0.6厘米,铲形,青铜质,以主浇道为中轴,两侧对称分布六组分浇道,共二列十二枚阳文钱型。《论衡·物势》中记载,“埏植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这件铸造金属货币的模子,其实就是西汉当时的“印钞机”。一般有模和范两种:模中的钱文阳文正书,为翻制范的工具,多用铜或石制;范的钱文阴文反书,范面有沟漕,以便灌注金属熔液,多用铜、铁、土或滑石制成。这件青铜五铢钱模用于翻制泥质子范,子范一般为双面阴文钱型,和钱模配套叠压使用。
铸币和盐铁一样,是古代王朝的命脉。掌握铸币权是古代王朝巩固中央集权、把控财政大权的必然需要。秦统一六国后,货币统一发行,但在西汉前期曾经历了允许私铸、禁止私铸、放任私铸三个阶段,导致钱法混乱,直至汉武帝六次币改,铸币权才最终真正收归中央。承秦制的西汉在王朝建立初期为何要数次放弃铸币权呢?这和当时的中央集权财政有着怎样的联系?又是何种原因让西汉一再颁发禁铸令最终收回铸币权?带着种种疑惑,让我们经由这件古代“印钞机”回到西汉,观察大一统后西汉在强化中央集权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博弈。
汉朝初期,在经历了秦末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后,国力疲敝,百姓生活困苦。《史记·平准书》中记载:“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说的就是当时的社会现状。为快速恢复经济,刘邦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同时“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允许民间和地方私铸钱币。从表面上来看,这是刘邦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实行“无为而治”,放弃铸币权。但实际情况是经过连年战乱,国库已极度空虚,拿不出足够的金属原料来铸造钱币,加上铸币还需要人力、技术,只能把铸币交给诸侯和巨贾,以增加货币供应量。可以说,为了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刘邦选择了利益让步。另一方面,汉初的朝廷官员大多和刘邦一样出生草莽,在他们看来,手里没货币那就多铸造货币,这样就能增加朝廷和人民手中的财富。当时铸的榆荚钱简称荚钱,钱文“半两”,但重量只有三铢标准,是“秦半两”的1/4重,后人又称“榆荚半两钱”。
休养生息稳固了西汉政权,充盈了国库,刘邦遂于公元前199年颁布《盗铸钱令》,收回铸币权,诸侯不得自行铸币。可见,刘邦统治的西汉王朝是明白铸币权对于中央集权财政的意义的,但诸侯并没有执行刘邦的命令。一枚标准的“秦半两”经重熔改铸可变成三、四枚新的“榆荚半两钱”,巨大的利润下,私铸屡禁不止。朝廷和民间的钱币数量大大增加了,但钱币也越来越轻薄,越来越不值钱了。汉惠帝时期,钱多物价高,“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面对通货膨胀、钱币混乱等诸多问题,吕后二年实行八铢钱替代半两钱,再次禁止民间铸币,对私铸行为的打击力度也非常之大。我们可从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简牍《二年律令》中窥见一斑,该律令明确规定“盗铸钱及佐者,弃市。同居不告,赎耐……捕盗铸钱及佐者死罪一人,予爵一级,其欲免除罪人者,许之”,即指盗铸者判死刑,协助盗铸者同罪,知情不告者缴纳财物赎罪,抓捕者奖爵位一级或免一名亲友的死罪。然而,法令实行效果不佳。八铢钱后来又因朝廷财力不足改为五分钱,即重量只有“半两”的五分之一。

秦半两钱,中国财税博物馆馆藏

青铜五铢钱模,中国财税博物馆馆藏
到了文帝时期,“荚钱益多,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令民纵得自铸钱”,民间铸币再次开放。为何到文帝时期又再次放弃铸币权?通过史料我们可以得知,公元前180年,汉文帝刘恒以外藩身份入京继承大统。汉文帝即位时内有陈平、周勃等重臣,外有齐王刘襄、吴王刘濞等诸王,还有匈奴虎视眈眈。刘恒明知劣币泛滥,物价居高不下,但政权尚不稳固,贸然强行收回铸币权必会触动各方利益,危及统治,加上朝廷财政亏空,无力铸钱满足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货币需求。公元前175年,汉文帝索性将“盗铸”合法化,“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这其实是一次中央集权与诸侯自治的平衡,毫无疑问朝廷对财政的控制力相应减弱了。虽然汉文帝在政治和经济的权衡中选择了放任民间自铸,但规定必须按照朝廷规定的重量和成色铸造新的四株钱。汉文帝时期还专门制作了钱衡,交易的时候不看货币面值而看重量。1975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168号墓出土的“称钱衡”上就写着“十取择,轻重衡。及弗用,劾论罚:徭里家,十日正。”意思是十个轻重不等的砝码供称量时使用,如有人不用这种统一的衡制,就会受到服徭役十天的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货币文重分离、以次充好的现象,限制了劣币泛滥,推动了经济的良性发展。
但是,汉文帝此举遭到了贾谊的反对,他听闻汉文帝放开私铸后上呈《贾生谏放民私铸疏》。贾谊在这篇谏书中指出,允许民间私铸会使人民因谋私利而犯罪,会导致货币混乱,会让人民放弃农业生产……总之,对中央集权的统治和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不利。贾谊提出朝廷要垄断铸币,垄断铜矿资源以禁私铸,并罗列了收回铸币权的七大利处,希望朝廷借此充盈国库,加强财政,解决地方势力威胁,防止匈奴进攻,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汉文帝没有采纳贾谊的主张,这和当时的政治环境不无关系:既不能过早激化矛盾以维护中央集权稳定,又要削弱各地诸侯;既要与民休养生息,又要对外抗拒匈奴。在自身实力不足的情况下,汉文帝只能韬光养晦。当时“吴诸侯也,以即山铸钱,富埒天子”,汉文帝赐邓通严道铜山以相抗衡,“吴、邓钱布天下”,几乎垄断了当时的铸币权。《史记·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中记载:“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於吴,诸王日夜用之弗能尽。”
这次朝廷放弃铸币权长达31年,直到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汉景帝颁布《铸钱伪黄金弃市律》,再次禁止民间私铸钱币,以此充盈财政,重整经济。不过汉景帝也只是收回了民间铸币权,郡国仍可铸币,最终还是在“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的路上越走越远。《汉书·食货志》就描述了当时“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的乱象。到了武帝时期,币制改革已如箭在弦,为加强经济上的中央集权,同时弥补拓展版图的军费开支,公元前140年,“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自此拉开武帝长达27年的六次币改大幕。直至公元前113年,汉武帝终于将郡国铸币权收归中央,建立五铢钱制度,专令上林三官铸造,同时销废各种旧币。至此,西汉在数次放弃铸币权后,第一次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独有,首次实现货币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增加了朝廷财政收入,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
责任编辑 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