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法治主旋律 着力打造“四型财政”
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
依法理财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山东省烟台市财政部门长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根据《烟台市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规划,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工作,着力打造“四型财政”,扎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方位推动法治思维和能力提升,推动财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信息公开透明为立足点,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依法公开财政预算。持续抓牢完善预决算公开体系、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公开方式、预决算专项管理机制以及强化预决算公开考评等五个维度工作,将民生保障标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公开范围,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依法公开政采信息。实现采购流程“六个公开”,即全面公开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信息等六方面信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2022年,在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烟台市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烟台市成功入选全国政府采购领域标杆城市。三是主动公开便民政策。全面梳理财税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商贸流通等98项核心政策,编印惠企利民政策汇编,累计向全市300余家企业精准投送,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以强化民生保障为关键点,着力打造“服务财政”
一是兜牢底线保民生。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优先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3所,破解基层群众就医难,新创建县级及以上示范村卫生室350处以上,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新生儿免费筛查病种由省定4种增加至52种,促进和扩大城乡就业,增加3.71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新改建农村公路9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17326公里,不断提升服务民生的温度,全力兜牢民生保障“幸福线”。二是优化政策增福祉。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其中农村、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7.4%、5%;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群众需要、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加快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全力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升。三是集中财力惠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有颐养、弱有众扶、劳有厚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等“民之所向”,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及时足额保障到位,确保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0%以上。
以强化法治实践为突破点,着力打造“创新财政”
准确运用掌握财税法律法规,包括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助推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建立财政支出改革框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部署,以市政府文件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把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作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初步建立起“1+5+5+N”的市级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框架体系。强化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深化5项改革,优化5大支撑体系,依法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公共预算管理制度。二是打造“清廉医采”政采品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着力打造“清廉医采”品牌的工作意见》,全面将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打造“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化集成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医院政府采购全覆盖,不同单位间相同采购内容横向及纵向多维度对比,完善价格信息公开,从源头上解决好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三是启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注重顶层设计,联合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烟台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创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淘汰全周期全流程。注重师资选聘,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在办班形式、培训内容、软硬件配备等方面紧盯经济发展所需,为学员量身定制一系列高质量高标准的精品课程。注重优中选优,资审、笔试、面试三层审核环节严格把关,2023年共选拔出51名培养人选,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均为企业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自2023年7月以来,已扎实完成两期培训,为会计行业的壮大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夯实人才基础。
以强化考核监督为支撑点,着力打造“效能财政”
一是强化财政法治建设水平考核。根据省财政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财政法治建设评估机制,科学全面考核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民法普及、法治保障等关键性指标。评估机制施行半年来,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一方面显著加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自觉;另一方面有效提升市县两级纵向的协调配合,以梳理的典型经验做法,作为市级财政规范强化行政执法的微观参考依据。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财政监督服务法治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保障财税政策正确执行的职能作用,按年度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季”活动,优化整合各分项监督检查工作,将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及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监督检查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切实做到前期有部署、检查有条理、处罚有依据、结果有公示、后续有跟进。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宏观部署,烟台市围绕“全方面、全过程、全覆盖”的目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事前有体系、事中有调度、事后有考核。动态完善有烟台特色的“1+2+N”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 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