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江西省瑞金市财政局|钟惠林 钟方良
江西省瑞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脱贫县统筹整合等举措,深入推进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落细落地。
项目开路,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树立“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工作理念,提前谋划,全面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确保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安排中央、省、市、县各级衔接资金22118.53万元,共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政策落实等项目563个,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517.96万元,实施项目111个(用于产业发展80个,共6063.55万元)。为消除农户致贫返贫风险隐患问题,促进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就业扶持等项目,实现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长,切实消除潜在致贫返贫风险隐患。
投入稳定,形成整合试点工作合力
对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延续整合试点政策,结合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2023年实际统筹整合中央、省、市级资金及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共计22118.53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812.51万元,占比44.36%;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8287.4万元,占比37.47%。通过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集中投向全市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农民获益,支持产业发展更可持续
(一)联农带农富农有抓手。一是实施有业可扶奖补项目。针对有能力有意愿从事种养产业发展的,进行因户施策奖补扶持,具体包括奖补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发展产业生产项目等帮扶措施。二是实施村集体经济类项目。2019年以来,在衔接(扶贫)资金安排中建设了125个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农业产业项目。项目资产形成的收益,实行“先归村集体后分配的方式”,按照不低于收益的50%用于脱贫户分配。
(二)群众参与分红有保障。建立利益联结及群众参与和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机制。通过土地流转、折股量化、入股分红、返租倒包、劳务输出、订单农业等方式,把困难群众联结进去、带动起来,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三)困难群众有产业。自2019年开始,针对困难的特殊人群进行因户施策产业帮扶,帮助提升5700余户的产业造血能力,实现了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困难户都有产业。一是明确扶持标准。重点围绕特殊人群,2019年至2021年,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2022年开始按照非监测户2000元/户、监测户5000元/户的标准,购置发放农业生产资料。二是精准选择产业。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的帮扶作用,落实精准到户,“量体裁衣”,选择效益高、前景好的产业申报因户施策项目。
实践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初见成效
(一)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一是项目申报。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实行“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模式,层层把关杜绝项目建设“负面清单”内容,加强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二是项目论证。由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踏看,并对项目资金绩效、投资概算、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等进行审核论证,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下达项目实施批复计划。三是项目实施。建立以乡镇为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实施模式,有效压实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责任,提高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四是项目公示。按照“主动全面、分级分类、真实及时”的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管理运行。五是项目库建设。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和重点帮扶村资金要求,建立滚动项目入库,实现项目库动态管理。更加侧重农业产业项目储备和入库,提前抓好“十四五”期间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规划,确保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占比达到相应要求。六是项目资料建档。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要求,对衔接资金项目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对项目档案整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与监督。
(二)实现资金安全高效拨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畅通衔接资金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的拨付效率。一是建立项目资金预拨制。建立了衔接资金项目在项目签订合同并动工后,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可预拨50%项目建设资金,项目验收后即可拨付70%项目进度款的项目资金预拨制,在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审核后,直接由乡村振兴局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省去中间环节,确保到当年年底衔接资金拨付率达到100%。二是优先审计结算衔接资金项目。市财政局要求有资质的中介评审公司对衔接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结算评审,及时出具结算评审报告。三是建立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周通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在每周四前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告每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