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紧日子”换取高质量发展的“好日子”
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

来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始终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党政机关指导方针,推动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助推全市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好日子”。
贯彻落实好零基预算,夯实政府过紧日子根基
(一)通过预算改革控制源头。按照“人员经费足额安排、运转经费基本保障、项目经费有保有压”的原则,调整优化市本级预算结构。一是加大预算压减力度。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压的压到底,两年来,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累计下降15.11%,2024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单位项目经费全部清零,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压减30%,2024年市本级预算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5.89亿元,保障重点领域合理支出强度。二是调整运转经费安排方式。市本级从原来按在职在编人数安排单位运转经费调整为按扣除预留后的编制数安排,对空编单位按空编数0.5倍奖励运转经费,对超编单位按超编数2倍扣减运转经费,鼓励单位空编余编。三是完善资金统筹机制。推进上级资金与本级财力、存量资金与当年收入、政府债券与预算资金有机衔接。强化非税收入统筹,除安排必要的执收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部由财政统筹安排。四是规范单位性质变更。制定《市直事业单位性质变更规程》,对事业单位变更单位性质的,原则上核减50%的编制数,超编的在职人员只减不增、逐年消化。
(二)通过完善制度严控追加。出台《衡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事项。一是明确追加时限。预算追加时限为每年的9月30日之前,之后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所需追加事项纳入下年度预算。二是设立负面清单。“三公”经费、培训费、学习考察、展会、节庆、论坛、赛事、超标准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设备等事项一律不予追加。三是从严从紧控制。单位因新增临时性、突发性等支出,优先从单位运转经费、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中安排。实行绩效评价,凡追加资金未专款专用或使用效益不高的,下年度相应扣减单位资金。
(三)通过标准体系规范支出。一是建立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出台《关于规范市直预算单位机关食堂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一类会议支出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预算单位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支出标准体系,规范单位支出行为,减少铺张浪费。二是实行临聘人员员额管理。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除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年人均薪酬待遇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对单位超出核定员额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每超过1人相应扣减3人(编内人员)标准的运转经费。三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严格落实长期过紧日子要求,压实部门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财务的指导,实现部门内部监督全覆盖。四是实行信息化项目集中采购。全面清理部门单位网络维护、租赁等费用支出,实行集中采购,大幅降低运行成本,并相应扣减单位的信息化项目成本支出预算。
(四)通过支付关口把控执行。坚持“先预算后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出台《关于坚决落实过“紧日子”、严格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建立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预算执行不力、结转结余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预算安排,节约财政资金。一是严格执行审核。严格按照年初批复的预算数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单位调整预算科目,重点审核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津贴补贴等资金拨付,开展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存(费)基数核查,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行为。二是加快执行进度。原则上财政专项资金每年9月底之前安排完毕,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滞后,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的,按比例压减专项资金规模。三是严管结余资金。年度终了后,除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收回,近两年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0亿元以上。
在坚持规范节流的同时,也做到提质增效。一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与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压减或者取消预算安排。二是打造阳光评审机制。出台《衡阳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制定评审口径规范手册,实行“双随机”直播抽取造价咨询机构,打造阳光评审平台,2023年市本级财政评审审减率10%以上。三是构建公平采购制度。坚持“无预算不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倒逼单位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推动市直单位增强依法采购厉行节约意识,2023年市本级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8亿元,节支率5.16%。四是推进财会监督工作。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财会监督“1、2、3”专项行动,即重点抓好财会监督绩效考核提升1年行动,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监督2年全覆盖行动、单位财务管理监督3年全覆盖行动。
筑牢过紧日子思想 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好日子”
(一)经济稳步增长。2023年,出资1亿元设立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全市符合条件的87家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过桥业务,节约企业金融成本0.94亿元,且过桥资金成本不到市场成本的1/3。新增安排产业投资基金贷款贴息资金1亿元,撬动40亿元产业项目落地,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安排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0.2亿元,撬动银行给予科技型企业贷款14亿元。安排生产建设发展资金7.42亿元,增长13%。出台“稳增长22条”、“园区18条”、“原地倍增13条”、“文旅兴城9条”等政策,稳住经济增长基本盘。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排全省第2位,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2%,排全省第1位。
(二)财政稳定运行。始终将保障基层“三保”摆在优先位置,优先打满打足基本民生、人员工资等预算支出,尽量保障单位运转经费。调整中心城区(园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经费补助机制,由原城区负责投入资金建设调整为市本级全额补助建设,迅速缓解了城区财政运行压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5%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全市财政运行稳定,没有发生财政运行风险事件。
(三)风险迅速压降。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偿债资金筹措、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制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制度办法,确保按时支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利息,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事件。自2023年起,新增安排市直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资金1.8亿元,用于消化财政挂虚账的职业年金,缓解后期财政支出压力。每年安排省直管县专项补助资金5亿元以上,新增设立县级财政运行应急资金0.5亿元,对财政运行高风险地区消化安置房、临聘人员进行奖补,有效防范县区级财政运行风险。
责任编辑 梁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