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梁季 孙家希 吕慧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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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税降费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实践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到7.6万亿元左右,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扩大消费、提升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在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快速恢复和发展,也推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进一步落实落细并完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创新能力,筑牢产业基础;有助于突出目标导向,推动加快构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现代财税体制。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六稳”“六保”14
吉林: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为落实减税降费腾挪空间17
黑龙江:减税降费政策助企惠企取得成效19
上海: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支管理过紧日子22
江苏: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全面服务“六保”“六稳”25广东:全方位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27<...
减税降费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实践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到7.6万亿元左右,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扩大消费、提升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在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快速恢复和发展,也推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进一步落实落细并完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创新能力,筑牢产业基础;有助于突出目标导向,推动加快构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现代财税体制。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六稳”“六保”14
吉林: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为落实减税降费腾挪空间17
黑龙江:减税降费政策助企惠企取得成效19
上海: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支管理过紧日子22
江苏: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全面服务“六保”“六稳”25广东:全方位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27
深圳:主动谋划自加压力以减税降费激活市场发展潜能30
减税降费作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磅”之策,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快速恢复和发展。下一阶段,面对不确定性增加的国内外形势,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仍然十分重要。
减税降费有力支撑“六稳”“六保”
2020年,为应对疫情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冲击,我国共分7次出台了28项减税降费政策,从政策内容来看,主要分为支持疫情防控类政策和助力复工复产及就业类政策。据统计,2020年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万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7万亿元。
(一)与其他政策配合,快速遏制疫情蔓延。我国仅用1个多月的时间就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抗疫防控类的税收政策不但实实在在减轻了医疗卫生、抗疫物资生产企业、抗疫物资捐赠者等抗疫各方的税收负担,也向社会释放了积极信号,彰显了政府全力以赴抗疫的决心,提高全社会凝聚力。
(二)助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在全球率先走出负增长阴影。受疫情冲击,2020年第一季度我国GDP增速为-6.8%,但第二季度迅速由负转正,达到3.2%,7月和8月国民经济表现更为积极,工业生产加快恢复,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增速比7月加快0.8个百分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服务业生产也稳定复苏,8月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4.0%,比7月上升0.5个百分点,交通运输、电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4个月位于60%以上,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呈现回暖迹象,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升至50%以上。而同时期其他国家的情况却并不乐观。在疫后提振经济过程中,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助力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迅速复苏发展。
(三)推动就业市场回暖。随着2020年第一季度GDP增速落至“谷底”,调查失业率也升至“波峰”,达到6.2%。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迅速出台一系列促进稳岗就业的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尤其是减免社保费系列政策成效明显,城镇调查失业率不断降低,8月已降至5.6%。企业周工作时间也从2月最低的40.2小时增加到46.8小时,超过2019年6月的45.7小时。
(四)推动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负担,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信心逐步恢复,不仅逐步扩大经营规模,还大力增加研发投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第二季度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7.1%,在此基础上,7月、8月继续增长15.9%和21.2%。1—8月,33万户企业通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购进高新技术设备和服务,金额同比增长24%,推动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
“六稳”“六保”仍需减税降费保驾护航
尽管我国经济持续向好,但当前经济运行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多数经济指标仍处于环比增长、同比略低的水平,如经济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速均处于多年来最低水平,城镇调查失业率则处于多年以来最高点。市场主体受到疫情负面影响的余波还未消散,在未来的一段时间,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仍需坚持,为“六稳”“六保”保驾护航仍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国外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出口压力加大,进口成本升高,部分涉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亟需政策支持。虽然国内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但世界范围内疫情仍处于增长和爆发阶段,全球经济增长呈负向态势,生产、消费、运输能力下行。加之部分国家对我国的技术和产品的出口生产限制,我国部分外贸企业出口订单和收入下降将难有起色。同时,进口原材料受阻、进口产品价格提升,部分对外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涉外国内企业经营困难没有明显缓解。
(二)国内经济仍处于恢复阶段,投资、消费、生产均未恢复到往年水平。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短期冲击,经济形势呈现出V型曲线走势,虽已经过了“最困难”时期,但经济发展速度还未恢复到往年同期水平,投资、消费等经济指标未出现稳定性反弹,市场持续恢复中暗藏风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第三产业受到较大冲击,还未恢复到正常投资、生产水平。经济下行加之就业水平下降多种因素,导致居民避险情绪加重,消费意愿和能力进一步下降,拉动经济增长的驱动力不足。
(三)我国经济正处于提质增效的转型时期,减税降费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应有之义。疫情发生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转型发展阶段。疫情发生后,部分市场主体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但也有部分企业由于掌握行业内更先进的技术而少受或未受影响,甚至在国外企业无法保证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再次印证了企业研发能力对防控风险、占据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作用。因此,当前减税降费政策应进一步落实落细,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同时,引导企业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攻关和对行业发展所涉及的基础问题的研究。
(四)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减税降费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新发展格局下,内循环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点,而促进内循环的关键在于增加居民收入以促进消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以促进投资,而这一切均需要减税降费予以支撑。
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的建议
(一)延续并动态优化现有减税降费政策。现有减税降费政策既有延续性政策,又有应急性政策,政策过多不但会影响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也会增加税法的执行和遵从成本。随着疫情防控逐步完善,保障抗疫物资生产与保证运输能力的减税降费政策可以视情况逐步退出,而保障小微企业经营、融资、招工相关的税费政策应予以延期或在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后继续施行。譬如,可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政策适当延期到2021年底;对部分免征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可以延长执行到2021年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可以延长执行到2021年6月。推动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注入流动性,对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可以予以适当延期,甚至可以考虑以制度化手段固定下来。
(二)完善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为高质量发展储能蓄力。一是继续提高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比例,譬如可以按照150%—400%的比例进行创新支出税前扣除。二是允许对归集于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中的人员人工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允许研发人员人工成本费用抵免企业所得税不仅可以有效减轻企业人工成本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投入,提高人才培养积极性,还可以将地方政府对人才的“暗补”变成“明政”,且更加透明、公平、普惠,并将地方政府间的“人才战”引入良性竞争轨道。之所以将抵免范围限定在归集于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人员费用则是考虑与现有政策的协调一致,企业易操作,财税部门易监管,政策易落地。三是扩大目前进口关键设备、原材料进口税收优惠范围。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创新也迫在眉睫,而出口产品创新的前提和关键在于自行研发或改造生产设备,这往往需要进口生产设备的关键零部件,而目前进入优惠目录的设备零部件不能满足我国当前为改造生产设备所需的关键零部件的需要,因此应根据当前需要,适时扩大优惠范围。
(三)继续优化政策优惠方式和减免退税流程。优惠方式不仅影响企业获得政策好处的时间,还影响政策享受成本。应系统梳理现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政策优惠方式和办理流程,确保企业低成本地尽享、快享减税降费政策。除此之外,还要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告知政策变化,帮助小微企业获得信息;做好服务,尽量简化企业享受政策的手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和“应减尽减”,让企业有获得感。
(四)构建良好税收征管环境。充分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的各种手段,简化办税手续,实现透明办税、公开办税。减少业务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提升税务人员利用新技术办公的业务能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提升网络平台的服务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提高征管效率,构建标准统一、易于外部监督、公平高效的税收征管环境。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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