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作者:辽宁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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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辽宁省财政厅
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职尽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支持粮食生产、乡村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辽宁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按照“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一号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拼、抢、争、实”,强化支农资金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省本级财力、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财政支农投入总量逐年持续增加,真正体现了对农业农...
辽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辽宁省财政厅
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职尽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支持粮食生产、乡村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辽宁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按照“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一号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拼、抢、争、实”,强化支农资金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省本级财力、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财政支农投入总量逐年持续增加,真正体现了对农业农村的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为辽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财力保障。
同时,将各市农林水支出进度纳入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考核结果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各地区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此项工作措施有效加快了农林水支出进度,也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辽宁的维护“五大安全”战略使命之一。辽宁省财政厅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履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使命,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以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的重大工程为重点,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2年筹措资金185.2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是筹措资金49.6亿元,支持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作业、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补短板强弱项,助力粮食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筹措资金122.8亿元,支持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工程,重点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是筹措资金12.8亿元,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落实国家新一轮渔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良种补贴、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等项目实施,促进畜禽、水产等动物源性食品生产高质高效发展。四是2022年夏秋季节,全省遭受多轮强降雨导致农业生产受灾和水利设施损毁,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筹措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灾自救相关工作,有效降低粮食因灾损失。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1年进入过渡期后,辽宁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涉及财政部门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支持重点,为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指导。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省财政安排省级衔接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乡村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方面,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及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等,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和重点环节,明确进一步加大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资产管理。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权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和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一是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2018—2022年,通过国家竞争立项,省财政累计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全省创建白羽肉鸡、小粒花生、良种奶牛、大豆、优质粳稻5个产业集群,大洼、东港、瓦房店、桓仁、凌源、盖州、长海县7个农业现代产业园,以及本溪县清河城镇、盘锦大洼清水镇等42个产业强镇,推动全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全省产值超500亿元的全产业链2个,100亿—500亿元全产业链11个,50亿—100亿元全产业链5个。二是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8年,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出台了《关于财政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完成国家“大专项+任务清单”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和贴息相结合的扶持方式,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统筹使用。2018—2022年,累计筹措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25.1亿元,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实施“扶贫扶弱与扶强扶壮”相结合,有效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累计扶持4000余个行政村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三是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9—2021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9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加工,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产业链转型升级。目前,全省共认定省级和市级产业化联合体近200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8万多户,联合体营业收入达490亿元左右。四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21年起,省财政新增设立农产品深加工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安排3亿元,采取贷款贴息、定额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按照《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市县为主、省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2021年起,每年预算安排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根据省对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分配下达,由各市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同时,积极筹措资金35亿元,支持新改建、维修改造农村公路5500公里;筹措资金14.2亿元,支持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500公里;筹措资金2.9亿元,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和红色美丽村庄,全力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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