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作者:张季良|张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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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支持“两村”建设的建议
张季良|张少超
“十四五”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将扶持800个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扶持村)、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作为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相应地也成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对扶持村三轮帮扶,市财政投入达43.7亿元。“十四五”时期支持创建100个示范村,对每个村最高支持2000万元。财政支持“两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通过对北京、上海、重庆财政支持“两村”建设的模式、政策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天津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
(一)财政支持扶持村建设。从财政补助政策看,北京市财政“十三五”时期每年安排2.5亿元,精准识别低收入农户(年收入11160元以下)占比50%以上的234个村列为扶持对象。2021—2023年,每年安排2.5亿元,筛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基本为零的薄弱村590个分批扶持。北京市财政8年投入总额20亿元,扶持824个村,占全市3163个村庄的26%。上海市分为2013—2017年(每年安排2亿元)、2018—2022年(每年安排4亿元)两个阶段,财政投入共计30亿元。每5年各扶持491个村、...
财政支持“两村”建设的建议
张季良|张少超
“十四五”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将扶持800个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扶持村)、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作为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相应地也成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对扶持村三轮帮扶,市财政投入达43.7亿元。“十四五”时期支持创建100个示范村,对每个村最高支持2000万元。财政支持“两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通过对北京、上海、重庆财政支持“两村”建设的模式、政策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天津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
(一)财政支持扶持村建设。从财政补助政策看,北京市财政“十三五”时期每年安排2.5亿元,精准识别低收入农户(年收入11160元以下)占比50%以上的234个村列为扶持对象。2021—2023年,每年安排2.5亿元,筛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基本为零的薄弱村590个分批扶持。北京市财政8年投入总额20亿元,扶持824个村,占全市3163个村庄的26%。上海市分为2013—2017年(每年安排2亿元)、2018—2022年(每年安排4亿元)两个阶段,财政投入共计30亿元。每5年各扶持491个村、总计982个村,占全市1554个村的63%,持续打造“造血”项目,壮大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天津市第一轮(2014—2017年)帮扶520个困难村、第二轮(2018—2020年)帮扶1041个困难村、第三轮(2021—2023年)帮扶8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村总数达2361个,较北京多1537个、较上海多1379个,为三市最多;天津建设扶持村占比67%,超过北京市41个百分点、超过上海市4个百分点,为三市最高;天津财政投入43.7亿元,超过北京市23.7亿元、超过上海市13.7亿元,为三市最多。
(二)财政支持示范村建设。从财政补助政策看,考虑北京市未实施示范村创建,此方面对津、沪、渝三市进行比较。上海市2017年启动示范村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9个涉农区每区择优创建1个。2019—2021年,共创建88个示范村。对创建成功的,市财政给予每村2000万元奖励,区财政配套几百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重庆市从2021年起分批次优选50个村、50个乡镇,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典型。每年自下而上择优推选20个村镇,市财政对每个示范村镇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总计投入15亿元。天津市创建的100个示范村同时启动,且对每个村按500万元予以补助。同时对吸引社会资本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示范村,市财政按照吸引社会资本实际投资总额的15%(对远郊五区)和10%(其他涉农区)分别予以补助,每村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即市财政对每村最高支持2000万元,在三个直辖市中呈现数量最高、起步最高、标准最高的“三高”态势。
一是“家底”实力支撑后劲略显不足。2021年,天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0.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9.8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北京、上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是天津市2.8倍、3.6倍,市级收入分别是天津市的3.7倍、4倍,重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8亿元、市级收入798亿元,与天津总体持平,反映出天津一般财力在四个直辖市居于偏低水平。北京、上海、重庆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为天津市1.7倍、1.6倍、2.6倍,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分别是天津市的1.5倍、1.6倍、2.5倍,在当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形势下,反映出天津市土地出让收入对乡村振兴支撑力偏弱。北京、上海、重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为天津的7倍、13.7倍、3.1倍,当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稳定器作用越发突出,反映出天津市可腾挪空间较小。综上,天津综合财力在四个直辖市中相对偏弱,若以最大力度投入“两村”建设,“家底”实力支撑后劲略显不足。
二是对扶持村建设集约效益有待提高。北京市采取精准识别低收入农户等模式进行帮扶,体现“发点球”式精准帮扶要求。上海市坚持打造“造血”机制,激发扶持村内生动力。相比之下,天津市综合财力低于京沪两地,对扶持村数量、占比和投入三个方面呈现“领跑”态势,虽一定程度上具有“普惠”导向,但集中财力“补短板”的集约效应不够强。
三是对示范村创建模式仍需优化。上海市秉承自下而上、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思路,目前已完成前三批69个示范村建设。尤其是上海在市级财力非常雄厚条件下,仍统筹基层政府投入,以及吸引地产集团、上海医药等100多家市场主体,社会资本村均投资达1亿元以上,有的达2亿元甚至3亿元,植入10余种业态,市场化运营十分成熟。重庆市“边走边看边想”的务实做法,既能摸索经验、少走弯路,也有利于打造“雁阵效应”,促进纵深推进、直达目标。相比之下,天津同时启动100个示范村(且备选20个竞争村),实施“同时上车”“分批到站”,虽然具备“后发制人”优势,但相较沪渝模式,不易发挥典型引路效应,也容易对社会资本造成稀释。同时,示范村引资项目多为精品民宿、乡村旅游等,同质化严重、容易“内卷”,可持续性不足,亟需打造优质的产业链。
一是坚持量力而行、久久为功,精准把握项目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重要指示精神,精准把握项目建设节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一年接着一年干”,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要与地域经济和财力水平相适应,不宜全面开花、一蹴而就。要聚焦乡村振兴20字方针,以区或乡镇为单元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强化“两村”联动建设,通盘谋划项目,打造一批能带动村集体增收的载体,行好乡村振兴长久之路。
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郭家沟村。天津市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供图
二是坚持“四保四硬”、严控风险,构建多元投入机制。要正确面对经济下行和财政“紧平衡”的“双重”压力,坚持保中央考核“硬指标”、保市委市政府“硬任务”、保以往年度刚性“硬缺口”、保行政效能“硬运转”的“四保四硬”原则,精准安排财政预算,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部门支付风险和基层稳定风险。为防范通过示范村扶持政策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对投资示范村的社会资本限定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要进一步促进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发力,健全“财政+银行+担保+保险”模式,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两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源头活水”,夯实乡村振兴攻坚之路。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精准预算,发挥资金集约效益。要抓好产业帮扶与产业振兴政策衔接,充分借鉴上海、北京扶持村精准打造“造血”机制经验,加强帮扶项目建后管护与运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真正受益、持久受益。要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产业化项目为“线”、基础配套项目为“面”,以镇域内“两村”为“点”,着力突破制约镇域发展的交通路网和产销平台等瓶颈问题,打造“点线面”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形成区域振兴新格局,拓宽乡村振兴品质之路。
四是坚持绩效导向、压实责任,促进资金规范使用。要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警示灯”和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压实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监管主责,提升项目建设质效。要有计划地将“两村”财政补助资金纳入重点预算评审,剔除虚报“名头”、挤干暗藏“水分”。要认真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两村”项目绩效评价。通过“一头”“一尾”两端发力,进一步聚焦“主业”、管好“两头”,使来之不易的财政资金花得其所,走好乡村振兴务实之路。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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