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夏:开展市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建立“1453”工作机制,开展市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
确立一个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着眼各市、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短板,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不断提升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推动各市、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四个目标任务
(一)目标引领。为全面推进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以编制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为契机,各市、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针对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选择1—2个重点项目开展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问题导向。项目选择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
宁夏:开展市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建立“1453”工作机制,开展市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
确立一个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着眼各市、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短板,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不断提升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推动各市、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四个目标任务
(一)目标引领。为全面推进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以编制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为契机,各市、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针对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选择1—2个重点项目开展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问题导向。项目选择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且对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执行环境发生变化、执行效果不佳、政策效益不明显的重点项目等。
(三)以点带面。试点周期自2022年8月开始至2024年6月结束。着力构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全流程规范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出具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报告(含以上分阶段报告),自治区财政厅组织验收,形成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成果和先进经验后在自治区全面推开。
(四)构建机制。以重点项目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为关键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构建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细化五项工作任务
(一)事前绩效评估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是新增项目申请项目支出预算的必要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选择新增重大项目,要依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特别是对财政可承受力作出科学评估。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作用,推进改变固有分配格局、切实打破基数依赖,进而在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的同时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和必备内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要高度融合,实现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进一步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在此基础上,选择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可采取业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复核、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协助联审的工作机制,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使绩效目标成为部门和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可衡量、可追溯的指标。
(三)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结合调研、项目检查等形式,选择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对照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并且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项目进行风险研判、及时纠偏,并提出整改和预算调剂意见,紧盯部门整改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四)绩效评价管理。选择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取得应有的效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流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评价、公示(公开)、应用”的绩效评价基本程序,构建“以财政部门为主导,以主管部门为依托,以单位自评为基础,以第三方评价为主体”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来源:视觉中国
(五)评价结果应用管理。一是以评促改。对年度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整改通知》反馈有关部门,督导部门制定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支出效率,增强支出责任。二是奖优罚劣。针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打破部门基数,解决项目长期固化、无法退出的问题,发挥绩效评价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结果应用跟踪问效机制,推进结果应用扎扎实实落实到位。三是接受监督。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结束后形成工作专报,上报同级人大、政府,为决策提供依据。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发相关部门,逐步形成“花钱必问政,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和影响力。
落实三项工作要求
(一)聚焦落实任务,确保工作实效。各市、县(区)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以及社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大事项和民生事项,选择重点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开展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结束后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一体化评价报告。财政厅组织验收后编印规范管理蓝本,形成经验后在自治区全面推开。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约束。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加强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督导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建立起各市、县(区)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齐抓共管、联合推进机制。
(三)加强绩效宣传,形成绩效共识。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各同级部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活动,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责任编辑 陈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