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作者:吴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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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I吴奇修
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力度,完善政策体系,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为稳住“三农”基本盘作出新的贡献。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应对种粮成本上涨、洪涝灾害频发等粮食生产方面的挑战与风...
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I吴奇修
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力度,完善政策体系,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为稳住“三农”基本盘作出新的贡献。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应对种粮成本上涨、洪涝灾害频发等粮食生产方面的挑战与风险,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出台政策,保障全年粮食丰产丰收。 2021年,针对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影响,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200亿元。及时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秋粮生产和防灾救灾的政策举措,一次性新增安排资金 14亿元,支持河北、山西、山东等 5省积极应对秋收及秋冬种面临的困难。
二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支持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 1亿亩,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积极推进种业振兴,加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投入保障力度。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是统筹兼顾保障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奶业振兴行动及粮改饲。推进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实施新一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二)把握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财政支持巩固衔接投入保障坚决有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央财政及时将原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脱贫攻坚期连续五年每年递增 200亿元的基础上, 2021年补助地方资金规模再增 100亿元,达到 1561亿元。
二是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各项工作实现平稳有序衔接。出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内容、负面清单和管理要求,在中央部门中率先完成帮扶政策优化调整。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完善后的整合试点政策延续优化了脱贫攻坚期的主要制度安排,强调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
(三)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脉搏,支持农业现代化呈现新气象
一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创建 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98个农业产业强镇,“点线面”结合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支持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明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
二是支持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良好生态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鲜明底色。提出支持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和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加大地膜使用回收科技创新引领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三是积极支持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大对种粮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加快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支持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
(四)把握乡村发展建设规律,促进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一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把小型水库安全作为重点保障领域,及时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按程序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
通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向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加快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促进资金“快、准、严”直达基层。
二是支持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持续加强气象事业资金保障,支持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升气象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技术含量和作业效率,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三是支持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支持建设 400个红色美丽村庄。支持 15个省份开展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启动第二批 2021年 30个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工作。
四是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在 18个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探索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支持在 13个省份启动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差异化奖补标准,支持 2.1万个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切实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是着力构建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格局。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督促指导地方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中央农办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开展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课题研究,着力推进投入多元化、政策精准化、管理高效化。
二是着力推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支农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科学测算编制中央农口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支出规划,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中央农口部门的部分单位,试点应用新的一体化系统开展 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顶层设计,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监管。建立健全“ 1个章程+ 4个管理办法”的 “1+4”北大荒农垦集团监管制度体系。聚焦底线任务和重点工作,以强有力的担当确保 2022年财政支农资金政策落地见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指导财政支农工作实践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蕴含的人民立场、大历史观、底线思维、系统观念和“三农”情怀。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干部学习、干部培训、干部教育,推动财政支农干部队伍不断增强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三农”工作实践。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贯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各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为财政支农政策举措,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行动、见举措、见实效。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到农业农村一线了解情况、体察民情,找对策、想办法,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
(二)坚决有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效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一是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继续采取“一卡(折)通”等方式,尽快足额将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关系根本、影响全局,需要常抓不懈,关键是要聚焦“种”“地”“机”“灾”四方面,坚决有力做到“四个必须”。
关于“种”的问题,必须久久为功支持种业振兴。 2022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继续通过部门预算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安全保护、精准鉴定等种业基础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给予适当补助,支持畜牧良种推广,加快促进牛羊猪等品种改良。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探索创新支持方式,深入挖掘本地区的种业发展潜力,调动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推进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等工作。
关于“地”的问题,必须多措并举抓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要持续有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重视。 2022年,财政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指导各地更好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按照规划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支持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首先,要落实好投入保障主体责任。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其次,要管好用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大力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 70亿元,较上年增长 7.69%,对相关粮食主产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各地要用好中央资金政策,积极有序推进中型灌区改造提升工作,要注意做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衔接,确保改一处、成一处。要统筹抓好耕地保护各项政策的落实。 2022年,中央财政实施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支持政策。例如,安排资金继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 8000万亩;安排资金支持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提升耕地质量;支持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优先开展盐碱地普查,进一步摸清耕地家底、挖掘耕地潜力。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是 2022年新启动的一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分级负担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
关于“机”的问题,必须科学有序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2022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补贴资金 212亿元,较上年增加 22亿元、增长 11.6%,重点支持粮食、棉花、甘蔗、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和丘陵山区作业所需机具。支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小型小众机械等短板弱项机具创制与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促进农机产业自主安全可控和高质量发展。各地要依法依规履行省级支出责任,及时按程序按规定对付补贴资金,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关于“灾”的问题,必须积极推动“防”“救”并举并重。 2022年,按照“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粮”的思路,在继续做好灾后救灾的基础上,加大对灾前防灾的支持,实施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及新的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为夏粮丰产丰收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积极保障气象基本业务运行,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综合施策,支持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聚焦大豆产能提升,出台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对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承担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省份给予适当补助。聚焦畜牧业健康发展,实施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和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202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力度,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省份扩大到 19个,支持地方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牛(羊)养殖大县,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 2022年新纳入实施范围的省份要认真做细做实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是 2022年新启动的一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县与补助对象的遴选办法、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三)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022年,中央财政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预算安排衔接资金 1650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 84.76亿元,增长 5.42%。为督促指导各地有效应对过渡期新形势、新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是聚焦重点地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时,根据重点帮扶县巩固成果的任务轻重分档给予补助。重点帮扶县发展条件差,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部门下沉工作重心,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帮扶县的工作指导,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倾斜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优先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持续增收。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统筹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逐年稳定提高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弥补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包括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利用衔接资金支持的其他增收项目,要严格聚焦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对象范围。
三是聚焦突出短板,着力弥补农村供水设施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创新实施方式,可以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分领域推进,聚焦一两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也可以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
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改进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主要要求。按照统一部署, 2022年衔接资金纳入直达监控范围,对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省份要抢抓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着力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四)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扩大水利有效投资,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要求,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等水利改革与发展工作。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确保今年水利投资增量、提质、见成效,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着眼夯实基础,做好“水安全”文章。水安全涉及多方面,有不少短板需要补齐,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尤为重要。安全监测是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哨兵”。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监测经验, 2022年,财政部专门安排资金支持有关省份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相关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这项既是夯实基础、同时更具有开创性的工作。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支撑”,统筹考虑平台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各环节,以及经费、人员、技术等投入要素,确保在 3至 5年内信息化平台能建起来、连起来、用起来、运维好。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建设,充分运用地面传感、 4/5G和基于北斗的无人机、自动驾驶系统、终端及北斗短报文数据传输等高科技技术及产品。要坚持数据安全,严格遵循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加强监测信息管理,坚决保障信息安全。
着眼提升水平,做好“水保障”文章。 2022年,中央财政积极支持有关水保障水平提升工作。目前我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管是水质、供水量还是稳定性都还有较大差距。 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开展新建小型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同时,将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作为重点支持内容,写入衔接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这是贯穿“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各地务必贯彻落实好。
着眼恢复改善,做好“水生态”文章。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把水生态复苏作为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予以积极支持,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河湖管护等。这里,主要强调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要持续抓好、抓实、抓出新成效。 2020年,中央财政启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至今已连续实施了三个批次、 127个试点县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个连通”:做好基础连通。打通人类活动形成的断头河,让河流变“无源”为“有源”,变“不畅”为“流畅”。做好生态连通。要坚持系统治理,岸上与岸下齐抓,协同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治理等,推动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做好经济连通。要通过试点建设,既倒逼产业“腾笼换鸟”,推动转型升级,也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优质产业“筑巢引凤”,促进产业兴旺、村民富裕。
二是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提升现代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近年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用好改革的法宝,持续激发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抓好新启动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022年,中央财政择优选择 13个地区启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并按规定对每个试点予以定额补助。试点试验重在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实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等机制创新。在组织实施和总结经验等过程中,要突出综合机制创新,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平台作用,强化试点区域内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最大程度释放试点的整体效应。要强化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推进,以数字赋能推动农村改革集成、精准、高效,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要按照 “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勇探新路。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构建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模式。对于 2021年已启动的 18个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 13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将延续支持。要坚持以农为本,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构建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其中的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 2022年,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继续支持 2万多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在全国累计扶持约 10万个村。同时,全面总结梳理 2018年以来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落实成效,研究提出新阶段的政策措施和支持重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梳理总结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扎实开展红色美丽乡村试点,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2022年,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继续支持 400个村庄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完成建设 1000个红色美
丽村庄的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组织部门严格把关,指导县级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加强对试点村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大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两促进、双提升。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统筹财力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经费监管,切实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三是落实乡村生态振兴要求,支持补上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短板。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补上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短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2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扎实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要求,立足财政职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基层调研、政策指导、跟踪调度和资金管理等,扎扎实实抓好奖补政策落实,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支持地膜科学回收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确定的任务面积抓好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试点任务落地。
(五)锐意改革创新,持续强化财政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是完善“三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2022年,中央财政在收支紧平衡的状态下,相关涉农转移支付资金仍持续保持增长,充分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各地要提高站位,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大乡村振兴实际投入。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监管,通过常态化“线上”监测与“线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分析、重点研判,坚决完成预算执行硬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一竿子插到底,明确资金用途,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是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要求,中央财政将配合中央农办通过年度和“十四五”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既考核资金投入的规模和比例,也考核资金使用的方向和绩效,防止出现“撒胡椒面”的问题。同时,按照职责权限,中央财政将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政府投资基金的指导和监管,支持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等乡村振兴领域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成效,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地方统筹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领域项目。
三是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创新支持方式,坚持扶强扶优,着力解决资金使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完善政策和资金激励方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妥善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突出效率为先,坚持扶强扶优导向,将激励机制与均衡性支持区分开来,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正向激励,促进支农政策实施良性循环。提升财政支农预算管理水平。 2022年,衔接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增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要落实好直达资金管理要求,避免违规拨付、使用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切实强化对异常支出的有效预警。同时,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夯实政策资金管理基础。紧密结合财政支农领域的重点,切实增强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形势研判、监测预警等综合能力,为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性奠定坚实基础。立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聚焦新形势、新要求,把握新问题、新挑战,注重主动、深入、源头参与“三农”领域政策研究,切实把好政策出台“第一关”。
四是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国农担体系实现了坚守政策性定位与放大支农作用的“双赢”,要始终坚持农担体系的政策性定位,绝对不能脱农离农、泛农化。整个农担体系的风险控制水平在同行业中总体较好。但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农业行业特殊性引致的部分项目潜在风险可能逐步显现,随之而来的风险防控压力也会逐渐加大。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跟踪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预警提示,对已经出现风险的,积极稳妥解决,在稳中求进、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农担业务稳步发展。
(六)抓好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凝聚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财政支农领域作风建设。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以实干促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求真务实,会同相关部门把好政策关,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慎重稳妥又积极作为。要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认真回应基层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结合财政职能找对策、想办法,把中央的要求和地方实际、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二是加强财政支农干部队伍建设。广大财政支农干部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会“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练就过硬工作本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更好服务 “三农”工作大局。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见微知著、抓早抓小。要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规矩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要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努力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加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设。财政部和绝大多数省份财政厅(局)已经成立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一步要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更好凝聚起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合力。财政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加强同地方财政的上下联动,搭建好平台,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在政策谋划、资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注重优势互补,齐心协力抓好政策落实。要站在为事业负责的高度,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争取各方支持。责任编辑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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