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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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云南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守预算和财经纪律,不断增强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深刻认识把握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伟大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财政改革发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包括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预算法,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云南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守预算和财经纪律,不断增强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深刻认识把握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伟大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财政改革发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包括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预算法,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制度保障。
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转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开放步入新阶段、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条件下修订形成的,是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财政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理论创新和制度建设成果,既吸收和借鉴了西方先进的财政经济理论和有益做法,又创造性地回答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无法解决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财政管理、预算管理的中国特色、中国智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精准把握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立足大局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以财政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同时,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推动科学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等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彰显了财政法治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凸显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把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和监督全过程,更好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支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积极促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创新理论的思想引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上下足苦功夫、锤炼硬本领,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凝聚力量的作用,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治理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民生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消费和内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全过程,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落细落地等工作,积极支持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优先支持发展教育,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教师工资政策,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加大力度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不断下沉财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积极支持平安云南、健康云南、美丽云南等建设,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理念先导。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要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到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税政策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管理使用好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发挥财政结构性精准调控优势,协同相关部门打好财税金融政策“组合拳”,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补齐科技教育短板弱项。发挥云南资源禀赋、区位、开放等比较优势,推动云南融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支持培育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万亿级、千亿级产业成长发展。坚决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发挥滇中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四)坚持正确的工作策略和方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仅要有正确思想和政策,而且要有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核心,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是实施“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管理、预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建设等的法治规范,对于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等将发挥重要作用。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区分轻重缓急,善于“弹钢琴”,抓住“牛鼻子”,既要科学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又要勇于探索创新,形成新经验、深化新认识、开拓新局面。必须强化评估督导,有效打通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梗阻和“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上下一盘棋、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
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云南财政治理效能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推动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普法执法责任制要求,在做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积极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审内控人员和有关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方式让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熟悉掌握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和规范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债务管理、绩效评价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快研究制定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国库、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订与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不一致的现行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可操作、能落地。
(二)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财政规划。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虚心求教,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的渠道,推动“十四五”财政规划编制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盼。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辩证地看待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透彻分析困难挑战,实事求是地提出“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培植优质财源,研究推出一批重大财税政策举措。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支持实施一批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项目。“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其他领域传导形成的风险,防止发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三)精准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年财政中期规划。首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健全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强化综合财力平衡管理。其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收定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的项目,腾出更多资金为企业纾困减负、保障民生。第三,深入推进项目库管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实行全生命周期的滚动管理,坚持“先有优质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着力提升预算执行前瞻性。第四,深入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各类项目支出的标准体系建设,适时动态调整支出标准,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第五,深入推进项目法管理。不断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强化对下转移支付实行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三者无缝衔接,防止简单运用因素法对来之不易的财政资金一拨了之,避免财政资金被低效使用和挪作他用。第六,深入推进绩效管理。通过优化流程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管理工作中,把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审核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建立鲜明的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深度结合。第七,深入推进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凡是涉及需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的部门、行业规划,必须与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推动建立与中长期和年度预算相衔接、跨年度平衡预算、财政支出可持续的预算管理模式,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四)全力以赴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坚持向强化统筹要资源、坚持向优化管理要效率,不断细化各项改革方案和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跟踪督促,不断推动财税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已出台和已部署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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