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作者:本刊记者|★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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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7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部门数量达102个,这也是中央部门连续第10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10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逐步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公开数量不断增加,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持续细化,公开方式不断优化。”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克服疫情影响 确保如期公开
“中央部门决算工作涉及100多个中央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预算单位2万多个,预算级次多、管理链条长。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部门决算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一季度湖北等疫情特别严重或风险较大地区的基层预算单位,难以正常开展决算编审工作,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及时审核、汇总所属单位决算。因此,中央部门报送2019年度决算时间普遍延期了2—3周。面对不利条件,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勇于担当,协同配合,克服困难,努力推进决算编审、批复等相关工作如期完成,确保了如期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中央部门决算。”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部门决算管理方式优化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中央部门决算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
7月17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部门数量达102个,这也是中央部门连续第10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10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逐步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公开数量不断增加,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持续细化,公开方式不断优化。”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克服疫情影响 确保如期公开
“中央部门决算工作涉及100多个中央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预算单位2万多个,预算级次多、管理链条长。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部门决算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一季度湖北等疫情特别严重或风险较大地区的基层预算单位,难以正常开展决算编审工作,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及时审核、汇总所属单位决算。因此,中央部门报送2019年度决算时间普遍延期了2—3周。面对不利条件,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勇于担当,协同配合,克服困难,努力推进决算编审、批复等相关工作如期完成,确保了如期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中央部门决算。”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部门决算管理方式优化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中央部门决算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夯实核算基础,组织中央部门首次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编制决算。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发布了一系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分录”核算,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都有较大变化。为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新要求,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基础编报2019年度部门决算,力保决算数据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
二是增加前置审核环节,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核。“根据机构改革后财政部派出机构工作职能,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核是监管局重要职责之一。今年决算审核增加了一个环节,在中央部门审核汇总决算前,由各地监管局对属地部分中央单位决算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采取这种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监管局就近就地优势,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解决在审核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中央部门决算信息质量。”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三是以时间换空间,采取非现场无接触方式开展决算审核汇总工作。在决算审核方面,一改往年集中会审模式,由审核团队分组分内容的“流水线”审核,调整为审核人员对部门“一条龙”包干审核,即一个部门由一名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全部决算资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督促部门及时调整决算。在信息沟通方面,由往年财政部审核人员与部门经办人员现场面对面沟通处理审核意见,调整为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沟通处理。在决算草案汇编方面,由往年的先审核后汇编的“串联”方式,调整为边审边汇的“并联”方式,并优先审核编报决算草案的部门。上述措施,为后续开展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102个中央部门公开决算,其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八个部门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部门。
绩效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力。今年财政部将25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39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同中央决算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数量比上年分别增长了25%、48.7%,推动中央部门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范围。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自2011年中央部门首‘晒’账本以来,到今年已经连续10年向社会公开决算。10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公开数量从最初的90个增加到现在的102个;公开内容由最初的2张表格增加到现在的8张表格,由仅公开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同时公开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由单纯地‘摆数字’发展到展示绩效和工作成果;公开时间由不同时间公开发展到集中在同一天公开;公开形式由分散公开发展到同步集中在同一个平台发布,不断推动部门决算公开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说:“我国预决算公开10年,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完善,公信力不断提高。2019年预决算公开再上新台阶,本身反映出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决算公开的内容实际上反映出了预算改革的全面深化。特别是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使预算透明更有针对性,更能令公众信服。再如,‘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回应了社会关切,表明中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是过紧日子的政府。”
全方位“业绩体检”+“有效诊疗”绩效评价增效益
2019年中央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步伐,逐步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效果的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意见》有关要求,2016年以来,在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明确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评价是针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通过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对预算支出进行全方位的‘业绩体检’和‘有效诊疗’,旨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绩效自评的客观性严肃性有所增强。近年来,中央部门对绩效自评工作越来越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基本实现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获得一定成效。为加强绩效自评质量监督,近年来财政部逐步建立绩效自评结果抽查机制,审计署在年度审计时对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每年也选择部分中央部门专门听取预算评价有关情况的汇报。通过多方协力推动,绩效自评的客观性和严肃性有所增强,在以下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一是绩效自评质量有所提高。大多数部门能正视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客观评价项目完成效果,严格把控绩效自评得分。为提高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客观性,一些中央部门在部分重点项目自评中,引入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数据的汇总和规范性审核。从今年的绩效自评结果来看,各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分差有所扩大,分值分布趋于客观方向发展。
二是绩效自评公开范围有所扩大。近年来,财政部大力推动绩效自评信息公开,逐年扩大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范围。今年随同中央决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数量增长到394个,比上年增长48.7%。“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加清楚地知道政府预算资金的用途和效果,有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三是绩效自评作用有所发挥。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成效果进行了梳理,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发现了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从项目“目标”到“结果”的预算闭环管理系统。中央部门表示,项目绩效自评对各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了解项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的有力“抓手”,其中,一些预算执行率低、绩效水平较差的项目,已经成为2020年中央部门压减预算的重点。
“不容忽视的是,受绩效自评功能的局限,在评价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产出效果不明显、个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客观性不足、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比例较低等。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要推动有关中央部门积极整改,推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压实中央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审计和监督,并逐步加大财政评价特别是第三方评价的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绩效评价,持续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扎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财政评价结果逐步应用。今年财政部选择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40多个重点项目和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为了保证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由预算评审中心和各地监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已经逐步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今年财政部选择2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19年中央决算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报告数量比上年增长25%,涉及资金2027亿元,涵盖科技、教育、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涉及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中央部门。
部门评价工作持续推进。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中央部门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大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采用第三方机构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质量,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从评价结果看,大部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管理较为规范,实施成效较为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但有些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预算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部分资金管理水平有待加强、项目监管不到位、产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第三方机构规范和监督管理需加强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俞明轩说:“绩效评价对部门自身和社会公众了解项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的有力‘抓手’。过紧日子,核心是会当家,会用资金,用好资金,节约集约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体现了共度时艰的决心和勇气,可以促进全社会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起到示范带头效应。”
政府采购意向将向社会公开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从2016年起,中央部门开始随决算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总体情况和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分项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以及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今年,相关情况将继续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央预算单位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所有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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