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机关,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作风。
(一)坚持将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一起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局机关为主导,局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村,重点围绕所辖乡镇的重点板块、重点企业(出口额多、纳税额多、吸纳就业多)、重大项目(投资总额大、产业层次优、带动能力强),采取“上下联动、捆绑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力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排查财政权力风险点,依靠制度和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目前,海门市级财政每年管理的资金量达100多亿元,服务对象包括部门预算单位、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财政支持产业项目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财政工作涉及面广,在预算安排、预算拨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承担一定的建议权和决策权,权力相对比较集中。市财政局在2012年基础上共排出30多个权力点,针对预算编制、执行等核心业务环节的权力点,制订制度,再造流程,财政各项业务按程序操作、规范运行,把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将政风行风工作融合、渗透到财政业务各个环节。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廉洁理财要求落实到业务上。按照“公开透明、简捷高效”原则,以一系列制度为支撑,改造财政支出管理流程,所有财政资金全部进“笼子”管理,所有经费安排全部上“流水线”作业,有效落实了财政源头治腐工作任务,营造了清明公正的财政权力运行环境。一是预算下达不留机动。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一次全部下达到部门、单位,财政不留任何机动财力,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不予追加。遇紧急特殊事项,通过市政府总预备费渠道解决。二是不直接受理经费事项。财政不直接处理部门、单位的经费申请,按经费审核“流水线”程序,部门、单位向市政府申请,由政府批转财政办理,财政提出意见呈报市政府批准。三是不接受各部门经费申请。各部门、单位经费由当地财政保障,市财政不接受各地往常以学校、卫生院、敬老院、乡镇路桥建设等名目提出的经费申请,一律按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解决,基层不再到市财政局争取资金。这样彻底革除了过去“一年预算、预算一年”、“平时经费报告不断、财政审核追加不断”的顽症,增强了财政预算和财政体制的刚性约束,增强了部门、单位的财政预算意识,随意申请要钱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杜绝了财政干部通过批“小报告”实施权力寻租的可能。
(三)加强宣传,开门纳谏,对照标杆找差距、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海门财政从切实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廉洁行政、强化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向基层、企业、群众作出“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的公开承诺,并在海门廉政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财政系统干部自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作风保证。积极做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通过座谈征集、信函征集、网上征集等方式,重点排查财政部门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求找准、找全、找实。局机关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100多份,征求意见和建议20多条;12个镇区财政所召开所在镇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居书记、站所负责人、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征集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和建议30多个。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各区镇财政局所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整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财政局域网上设置社情民意“直通车”、“意见栏”以及“回音壁”,开展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和意见征询活动,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等重点,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目前点击率达1000多人次;并向社会各界寄出一封信,广泛征求对财政系统的意见和建议。科室、单位和财政所分别向主要服务对象寄送征求意见函,征集服务对象对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到回函近百份。对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局监察室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改正,真正将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