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不应求,具体表现为服务能力不强、服务动力不足、服务层次低、服务内容不配套、服务模式效率低、服务总量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互不协调;运行机制不活,对政府公益性服务主体的激励约束不到位,对市场经营性服务主体的激励约束不到位;投入不足,服务条件能力低;零散服务需求多,规模化服务需求少,单位服务成本高,抑制了规模化服务供给,等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解决服务供不应求问题,在认识和操作层面,首先要准确把握四个关键问题:干什么?谁来干?愿意干?怎么干?
干什么——提供什么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内容丰富,从服务内容看,包括土地、资金、技术、信息、劳务、作业、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风险规避等;从服务环节看,包括农业产前服务、产中服务、产后服务。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把各种类型的服务送到农业生产主体、加工主体、流通主体等需要服务的农业经营主体手中。因此,提供什么服务是比较清楚的。
谁来干——谁来提供服务
从服务提供主体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政府公益性机构、农业科研院校、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等,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中央文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促进这些服务主体的发展壮大,以便使它们更好地提供服务。因此,谁来提供服务也是比较清楚的。
愿意干——怎样让服务提供者愿意提供服务
换一个角度看,服务内容还大致可分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应地,服务主体大致可分为公益性服务主体和经营性服务主体,但各类服务主体并不一定有足够动力提供服务,背后原因是政府财政激励约束问题。围绕怎样使服务提供者愿意提供服务,也就是财政如何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要重点探索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1.怎样激励约束公益性服务主体。现行公益性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益性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行政色彩浓厚,收支基本由财政保障,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工作动力不足,服务意识淡薄,重创收、轻服务,缺乏主动了解需求和推广服务积极性,效率低下。对公益性服务机构,关键是要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监督,激发积极性。对公益性服务,还可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如“花钱买服务”。
2.怎样使市场服务主体有利可图。经营性服务组织如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经纪人是市场主体,追逐利润是其本性,供给与需求双方之间一般是“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买卖关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使得一些暂时不能实现盈利、但意义重大的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供求双方难以形成紧密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也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财政怎么支持,才能使市场服务主体提供服务有利可图,实现总体效益最大化。
3.项目建设和服务提供如何兼顾。增加服务供给,需要项目建设,以改善服务条件和提高服务能力。但是,有些项目建设和服务提供不能做到收支平衡或实现盈利,财政需要对项目建设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服务提供予以经常性、持久性补贴。一些社会主体对申请财政项目补助积极性很高,对项目建成后提供服务积极性不高。但项目建设只是手段,提供服务才是最终目的,项目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财政怎么支持,才能保证手段和目标的一致性,避免重项目建设、轻服务提供,避免项目建设完成后服务主体不提供服务,做到项目建设和服务提供兼顾,最终更好地提供服务。
怎么干——采用什么模式提供服务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这就涉及到通过什么样的服务模式来实现不同服务主体之间、服务内容之间、服务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套,实现服务需求规模化和服务供给规模化,以及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新的服务模式要重点探索解决如下五个问题。
1.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之间如何协调配合。一种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能需要一种或多种主体提供服务,如何处理好公益性主体和经营性主体、公益性主体之间、经营性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各类主体有机协调配合,发挥各类主体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2.不同服务内容之间如何做到综合配套。一种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能需要一种或多种类型服务的综合配套,缺一不可。多种服务需求是分别由不同的提供者分别提供,还是由一个提供者统一提供,不同服务类型之间如何有机衔接,不出现短板效应。
3.不同服务环节之间如何做到覆盖全程。一种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能需要多个环节连续服务,覆盖全程,缺一不可。如何做到各个环节服务需求有机衔接、配合,不出现中断;不同环节服务是分别由不同的提供者分别提供,还是由一个提供者统一提供多个环节服务。
4.服务供给和服务需求如何规模化。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规模化服务需求,促进规模化服务供给主体发展,有利于降低供给成本、增加服务供给。如何把大量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的零散服务需求转化为大规模、集中性的服务需求,进而转化为规模化供给。
5.服务效果如何评价考核。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的前提是对服务的“量”和“质”进行度量,但度量是比较困难的。对“量”的度量,有些可以通过物化的形式得到体现,如农业技术推广中的“技物结合”、新品种技术推广可以通过买种子的量得到体现,农机收割服务可以通过作业面积来计算,但有些服务的评价考核是比较困难的,例如如何度量有“公共性”特征的信息服务的“量”。对“质”的度量则更困难,例如如何度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质量的好坏,如何度量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质量的好坏,进而评价实施效果,并据此进行财政支持。
总体上说,“干什么”和“谁来干”这两个问题是比较清楚的。但是,“愿意干”和“怎么干”这两个问题还不清楚,需要深入探索研究。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体制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项目建设以改善服务条件和能力,补助服务以增加供给,着力解决“愿意干”和“怎么干”两个问题。因此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题,以加强服务供给为主线,以项目支持为载体,以对服务的持久性经常性财政支持为手段,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整合服务力量、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培育规模需求和规模供给,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供给。财
责任编辑 李永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