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宿州市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主产区、水果种植基地、板材加工基地。每年小麦播种面积超过600万亩,水果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是世界最大的水果连片果园。近年来,宿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成为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农发机构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发展质量、规范化水平、发展环境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作社的整体质量不高。目前,宿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不少,但是规模不大,规范化程度不高。截至2011年6月底,宿州市合作社总数居全省第2位,但是省级示范社却只有13家。虽然大部分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等机构,但是有的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有的则是缺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
(二)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不强,发展不平衡。宿州市的合作社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能力不强,2010年全市合作社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只有145个,创办加工实体的也仅有78个,2010年全市合作社上缴的国家税金总额仅为10.2万元。区域之间发...
安徽省宿州市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主产区、水果种植基地、板材加工基地。每年小麦播种面积超过600万亩,水果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是世界最大的水果连片果园。近年来,宿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成为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农发机构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发展质量、规范化水平、发展环境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作社的整体质量不高。目前,宿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不少,但是规模不大,规范化程度不高。截至2011年6月底,宿州市合作社总数居全省第2位,但是省级示范社却只有13家。虽然大部分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等机构,但是有的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有的则是缺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
(二)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不强,发展不平衡。宿州市的合作社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能力不强,2010年全市合作社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只有145个,创办加工实体的也仅有78个,2010年全市合作社上缴的国家税金总额仅为10.2万元。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突出。全市共有合作社2408家,仅水果大县砀山县就有1395家,约占全市总数的58%,其他四个县区仅占42%;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也较突出。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中,果蔬专业合作社占41%,畜牧专业合作社占34%,而粮食和林业专业合作社仅占15%和9%。
(三)合作社的服务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在对合作社的扶持上,宿州市还没有形成高效的协调体系。目前,政府各部门如农业、财政、工商、农技、税收等部门,由于界限分明、职能不同,在政策的落实和管理上往往不够统一,存在着信息不能共享、管理合力不强等问题。宿州市至今还没有单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统一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的发展。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宿州市大部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相继撤并,导致指导与服务断层,影响了合作社指导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扶持机制,组建合作社档案库。在对合作社的扶持上,农发部门应加强与农业、财政、工商、农技、税收等部门的协调,形成信息共享、互相协调的局面,要在县级政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机构,协调各部门制定扶持规划,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发展不均衡,存在着良莠不齐、大小不一等情况,为了能够掌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信息,真正扶持有影响力、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发部门应积极与工商、税务、农业等部门联系,筛选部分经营良好、财务规范的合作社,特别是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应建立档案库,内容包括合作社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奖励信息等,对于信誉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项目资金扶持,不断规范其财务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守信经营,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
(二)加大资金支持,形成全方位的扶持。针对宿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资金不足又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这一问题,各有关部门应逐步加大对合作社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用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款贴息、教育培训等,增强合作社的经营服务能力。同时还应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农民自发成立,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缺乏发展潜力。因此,各级农发部门应给予资金扶持,既要帮助其扩大基地生产、购置生产机械、壮大生产规模,同时也要注重信息化建设、技术人才储备等软实力的不断增强,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能得到急需的资金支持,又能发挥好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完善管理体系,简化项目申报手续。在每年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中,要明确一定的资金比例专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要适当降低和放宽申报条件。对于具备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辐射带动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该鼓励申报农发项目。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农民生产专业化水平,提高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财
责任编辑 王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