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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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文化强省建设。2006年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目标,2011年省第九次党代会又提出“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和任务。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主线,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管理职能,服务并助推全省文化强省建设。
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一)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安徽省坚持将文化建设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投入,2008年省财政厅专门出台《关于财政支持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每年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009年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文化投入。为进一步保障、引导、支持和鼓励重点文化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安徽省设立了诸多专项发展资金,专款专用文化建设。如2009年当年通过预算追加安排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并从2010年起将其列入预算予以保障,2012年增加到1.3亿元;2012年省财政又新增1亿元筹建“安徽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以建立文化产...
安徽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文化强省建设。2006年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目标,2011年省第九次党代会又提出“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和任务。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主线,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管理职能,服务并助推全省文化强省建设。
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一)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安徽省坚持将文化建设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投入,2008年省财政厅专门出台《关于财政支持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每年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009年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文化投入。为进一步保障、引导、支持和鼓励重点文化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安徽省设立了诸多专项发展资金,专款专用文化建设。如2009年当年通过预算追加安排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并从2010年起将其列入预算予以保障,2012年增加到1.3亿元;2012年省财政又新增1亿元筹建“安徽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以建立文化产业多元化投入体制,加大文化产业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省级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政府重点扶持方向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体育品牌产品,积极扶持体育企业做大做强。如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十一五”期间累计达到174亿元,年均递增24%以上,不仅明显高于全省GDP平均增速(13.4%),也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近年来,安徽省不断加大对文化建设,尤其是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25亿元,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截至目前,45976个“盲村”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建成了14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8952个农家书屋,全省农村放映公益性电影达142万场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近百家博物馆、纪念馆实行免费开放。以农家书屋为例,2007—2012年,全省已建成18952个农家书屋,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人人享有农家书屋的目标。同时,省级财政集中财力,完善了省图书馆、安徽大剧院、省博物馆等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仅就支持省博物馆建设方面,在完善老馆建设的基础上,另投资3.43亿元新建新馆,安排布展开馆经费8400万元,运行经费2000万元,确保新馆顺利建成开馆。省财政为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对省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不予调控全额返还,对人员经费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予以保障,极大地促进了广电事业发展,使省广电的影响和收益都位居全国前列。各市县在按照省级文化强省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文化建设的同时,也不断加大本地文化建设投入。目前,全省城乡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三)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体制与机制改革的进程。“十一五”期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每年都被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文化改革和发展成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为了保障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顺利推进,省财政对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原有事业费继续拨付,总量不减,并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针对国有艺术表演院团改制难度较大、市县财政支持困难的问题,按照“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策保障、解决关键问题”的原则,在改制最为关键的时期(2010年)统筹资金7510万元,对全省改制院团设备更新、创作演出给予补助,特别是对基础薄弱的皖北剧团给予重点倾斜,为院团走向市场奠定坚实基础。各市县财政也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在这些强有力的财政措施支持下,全省艺术院团转企改制进度大大加快,到2010年6月底,全省提前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创造了非试点省份走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前列的“安徽现象”。
(四)积极服务龙头带动战略,助推全省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坚持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带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的重要抓手,相继组建了五大文化产业集团,省级财政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动发行集团、出版集团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组建、转企改制、整体上市,省级财政共筹集资金18亿元。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支持报业集团与南非MIH传媒集团合作组建新安传媒股份公司,引进资金2.1亿元。为支持演艺和广电集团的组建发展,自2009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为广电集团安排贷款贴息1000万元,补助演艺集团设备、创作和人才资金2000万元;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对院团演出每场补贴7000元,每年安排演出场次补贴资金700万元。同时,积极支持报业集团发展,每年预算安排补助报业集团事业发展经费800万元。仅2009—2012年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省直五大文化产业集团的财政资金超过5亿元,为龙头企业快速起步、率先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财政资金的强力支持下,省属文化产业集团厚积薄发,资产规模呈现井喷式增长,由2005年不足3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00多亿元,扩大了10倍。2011年,销售收入132.9亿元、利润9.8亿元,分别增长24%、16%,其中,出版集团第三次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出版、发行两集团综合实力分列同行业第四位、第三位。同时,各市县文化产业也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是在各级财政的强力支持之下,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多年平均增幅在30%以上,2011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95亿元,增速大大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组长速度,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亮点。
(五)着力构建文化人才激励机制,促使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十一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广电、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职业学院建设发展。2010年,为激发艺术表演人才创作演出的积极性,省财政在全国率先安排专项资金550万元,对梅花奖获得者个人连续五年每年奖励6万元,对其获奖剧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11年,为充分发挥黄梅戏领军人物韩再芬的影响和品牌优势,省市共同设立再芬黄梅艺术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201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奖励。安徽不断加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使得全省文化人才队伍得到整体提升。截至2011年,全省共有12位各剧种的优秀演员获“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化人才素质的提升也直接催生了一大批具有安徽特色、展示安徽形象的精品力作。仅2011年,全省获全国性文艺奖项的文艺作品就达113部。
完善财政政策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建设文化强省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财政政策支持过程。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支持、引导和杠杆作用,助推文化强省建设。
(一)逐步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文化资金对关键文化领域进行重点投资
1.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完善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二是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规范转移支付,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倾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按照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求,合理界定省与市县文化事权和投入责任,优化省、市、县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分级支出结构。
2.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一是相应增加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支出,加大对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的力度。二是大力推进老庄哲学、建安文学、徽文化、桐城文派、禅宗文化、楚汉文化、淮军文化等为代表的安徽地域文化资源的保护,鼓励开展这些文化的研究、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三是加大支持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力度,适当扩大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文化历史资源数字化。
3.鼓励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一是逐步扩大省级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等对文化产品创作的支出,适当扩大黄梅戏、花鼓灯专项资金规模,推动同类品牌艺术资源整合。二是支持特色优秀作品创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文化品牌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艺术门类,打造更多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精品力作。
4.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一是进一步鼓励有实力的省级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和重组,通过出资购买、控股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所有权、控股权,或通过合并成立新企业。二是进一步推进文化科技和内容创新,支持省级文化企业进行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数字出版、网络传播平台、移动多媒体等项目建设,进行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的文化原创产品生产,以及进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本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或升级的关键技术研发。三是进一步推动文化“走出去”,支持具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文化企业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建设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对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四是在不断增加文化强省专项资金的同时,适度扩大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建设若干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并争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
(二)创新财政文化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进一步创新财政文化资金的投入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稳定资金保障机制,彻底改变财政文化资金单为“养人资金”现状,建立财政文化资金“养事”机制。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民办公助、项目补贴、定向资助、以奖代补、跟投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以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各类文化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三是在对文化产品与服务提供者给予奖励或补助的同时,建立健全文化消费的奖励机制,鼓励文化消费。
2.创新财政文化资金的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管理机制,把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投入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文化资金在分配与使用上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探索财政扶持政策从“事后奖励”向“事前培育引导”的转变,由直接投入向间接投入转变,解决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困难。三是在部分财政文化资金管理中,借鉴与推广“参与式预算”模式,向社会公开预算编制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大众对财政支出计划的评议,主动邀请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员,参与部门申报项目预算编制的评审和监督,充分发扬民主,推行“阳光财政”。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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