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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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断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政策促进体系,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
1.设立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项目及服务平台的建设。早在2004年,省财政厅即设立了省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2008年又将相关资金整合为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下发了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规模达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新品开发、服务平台、融资担保及风险补偿与创业投资等。2011年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到8亿元,其中直接用于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品研发、产业集聚、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近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2.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及创投早期介入的企业。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断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政策促进体系,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
1.设立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项目及服务平台的建设。早在2004年,省财政厅即设立了省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2008年又将相关资金整合为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下发了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规模达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新品开发、服务平台、融资担保及风险补偿与创业投资等。2011年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到8亿元,其中直接用于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品研发、产业集聚、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近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2.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及创投早期介入的企业。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技术创新项目。2011年共支持了200个项目。
3.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从2009年起,省财政厅每年安排新产品开发补助资金5000万元,采取切块下达方式,由各市、县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使用原则和支持范围,按照分配金额确定具体项目。通过新产品开发,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新产品,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和质态提升。
(二)排忧解难,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自2004年省财政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以来,每年投入资金2亿元直接支持包括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在内、符合条件的所有性质的担保机构,按照其业务收费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补助和风险准备金补助。同时,为鼓励担保机构做强做大,对担保机构的新增注册资本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2009年末,全省纳入备案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53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88.8亿元,户均0.74亿元;2011年末纳入备案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853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03亿元,户均1.1亿元。同时,通过对经营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担保机构进行补助,较好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省财政共安排信用担保补助资金达18.65亿元。
2.支持省再担保公司发展壮大。2008—2011年,省财政先后出资共18亿元,增加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支持省再担保公司不断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业务。省信用再担保公司自2009年12月21日挂牌运行以来,已实现了分支机构全省覆盖,2011年全年新增再担保金额451亿元,再担保余额近400亿元;累计再担保项目超过2万个,年内新增1.2万多个。同时,一些民营担保机构加入再担保体系后,合作银行普遍增加,担保倍数明显放大,与银行的议价能力大大增强。
3.制定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企业贷款的信贷投放。对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金融机构融资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贷款新增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2008—2011年,全省共兑现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3.71亿元。
4.制定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办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主承销服务。省财政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供主承销服务及增信服务的,按年累计主承销或增信金额的0.2%及新增主承销或增信余额的0.1%进行奖励。2011年,省财政安排直接债务融资奖励1618万元。
5.出台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系列政策,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自2008年开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省财政出台扶持政策,按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到位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对其涉农贷款、农民创业贷款及涉农担保等业务给予风险补偿。2009—2011年,省财政安排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奖补资金约5.27亿元。目前,全省已开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50家,实收资本规模约56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500亿元,其中90%投向县域经济和“三农”领域,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和农户个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成为江苏省县域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显著提高了县域金融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效遏制了高利贷,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理性发展。
(三)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有偿使用支持企业发展
1.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为促进新兴产业壮大规模,2010年江苏省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出资10亿元,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专门投向江苏省境内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期企业发展壮大。目前,全省有15个市、县及省级机构与引导基金合作,基金规模达42.5亿元,其中有13亿元专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中小企业。
2.促进各地培植财源,有偿使用区域扶持资金。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资本投入,促进区域重点企业成长和发展,进一步培植壮大财源,省财政积极整合省财源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他财政扶持企业资金,设立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各市、县财政局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扶持规划,拟定股权投资、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定向融资担保等资金运作方案,建立拟支持的中小企业项目库。省财政对各市、县运作方案进行评估,先后分三批与48个市、县财政部门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资金使用协议,共拨付资金5.12亿元,并引导各市、县财政出资5.03亿元,共同组成地方区域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以市、县为主,用于扶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发展潜力大、预期盈利能力强、对区域经济贡献大的企业或项目,资金使用收益归当地,风险按协议共担,有利于各地从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促进中小企业科学发展。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新技术企业和具有良好行业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2011年,从当年度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中安排1亿元成立中省小企业发展基金,采用股权投资、跟进投资、阶段参股等方式,变无偿补助为有偿使用,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科学发展。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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