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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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根据办法,从2011年起,省财政单独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其中,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服务机构,按提供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建设补贴;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每张床位每月给予50元运营补贴(省级财政补贴25元、市县财政补贴25元)。同时,省财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在现行收费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社会温暖。
(本刊通讯员)
广西:支持产业园区发展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安排3亿元产业园区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发展。按照统筹兼顾、不重复安排的原则,共安排扶持项目36个,其中,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点产业园区项目16个、成长性好的特色园区及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18个。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和有偿无息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使用。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产业园...
黑龙江: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根据办法,从2011年起,省财政单独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其中,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服务机构,按提供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建设补贴;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每张床位每月给予50元运营补贴(省级财政补贴25元、市县财政补贴25元)。同时,省财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在现行收费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社会温暖。
(本刊通讯员)
广西:支持产业园区发展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安排3亿元产业园区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发展。按照统筹兼顾、不重复安排的原则,共安排扶持项目36个,其中,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点产业园区项目16个、成长性好的特色园区及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18个。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和有偿无息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使用。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产业园区专项资金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追踪问效;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当年投资、当年见效。
(本刊通讯员)
河北衡水:支持民族村建设
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财政局积极制定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村建设。2008—2010年,安排民族专项资金101万元,支持景县西营村农电改造、大冯林饮水灌溉等8个民族村建设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0年以来,投入资金4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700万元,扶持故城县太兴镇成立“兴泰金银花专业种植合作社”,当年合作社产值达2300余万元,辐射带动周边3个少数民族乡镇400余户农民致富,成为河北规模最大的种植示范区。加强民族专项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报账制,建立了从计划编制到资金拨付,涉及资金运行各环节的财务管理机制,每年会同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本刊通讯员)
辽宁沈阳:改造沈铁连接带最大棚户区
辽宁省沈阳市于近日开始实施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该棚户区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末,居民1.7万人,现有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7亿元,工程计划两年完成,2011年将完成20万平方米,使3300户达到入住条件,2012年工程将全部竣工。新建的棚户区居民安置小区选址于沈北新区的清水新城长河南岸,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小区内水、电、暖气、道路、绿化、广场、中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完备。该改造项目是国家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后又一项国债工程,是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消除沈铁连接带上最大的棚户区。
(本刊通讯员)
浙江鄞州:支持优生优育工作开展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财政部门加大投入,积极支持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一是免费婚前检查。凡在本区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可在登记时、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到区妇幼保健所免费进行婚孕期医学检查。二是免费优生检查。安排专项资金,为具有本区户籍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四项监测,并逐步覆盖到流动人群。三是免费孕期检查。对居住在区内6个月以上且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孕妇免费进行早期、中期、晚期各一次产前检查。四是免费分娩救助。实施“生育关怀工程”,对本区户籍孕产妇平产的予以全免费,非平产者给予每人次1800元以内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孕产妇平产分娩采取医院优惠、政府补助与个人承担相结合办法给予救助,医院最高收费120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元,个人自负500元。
(毛盈飞)
安徽铜陵: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建设
安徽省铜陵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建设。2011年,投入资金650万元,支持新建垃圾中转站,购置环卫车辆,建设垃圾池、垃圾屋等环卫设施;支持乡镇开展环境大整治活动;建立健全以“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为主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垃圾污染。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3座乡镇垃圾转运站,修建了400多个垃圾池,成立了980人的农村保洁队伍,环卫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本刊通讯员)
江西定南:支持蔬菜生产
江西省定南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合伙生产经营,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今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加大投入,着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补贴力度。对连片30亩以上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竹架大棚或滴灌设施的,按每亩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连片种植蔬菜100亩以上的,按每亩300元给予一次性地租补助。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安排资金,依托农民知识化工程、阳光工程等,加强菜农培训,推广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对连片种植蔬菜30亩以上的,纳入农民知识文化工程重点培训范围,并确定技术人员进行跟踪服务。
(本刊通讯员)
重庆黔江:强化居民医保基金管理
今年以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部门制定措施,强化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一是完善补偿办法。优化“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慢性病补偿”的统筹补偿方案。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完善按人头付费方法;重点保障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的医疗补偿,基金支付重点向大病患者倾斜。二是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基金运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建立基金动态缺口报告制度,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推行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对基金补偿情况进行专项追踪核查;建立以单病种限额付费为核心的医药费用综合监控机制,推进诊疗收费的规范化,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医药费用抽查制度,依法严查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
(余昌海)
四川成都:提高孤儿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财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孤儿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11年起,将全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二是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由过去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额由县级财政负担改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比例不低于40%。三是将国际组织援助项目——成都市SOS儿童村供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纳入市财政给予统筹保障。2011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需投入资金1725.2万元,较2010年增加1072.7万元,增长165%。目前,市财政已下拨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21.4万元,将市级福利机构供养的871名孤儿的基本生活费1045.2万元全额纳入部门预算。
(张晋伟)
陕西镇坪:助推生猪产业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镇坪县财政部门积极制定措施,推动生猪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贴息、奖补等财税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整合捆绑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生猪产业;鼓励干部职工带薪离岗从事专业化生猪养殖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个人投入;积极争取省、市支持,以项目资金推动产业发展。2010年,全县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贷款投入3600万元,通过财政奖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近2亿元,捆绑集中项目资金1700万元用于生猪产业建设,有力保障了全县生猪产业的发展。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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