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四川省各地以“民办公助”机制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统一规划、尊重民意为前提,以财政补助为引导,以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村组集体等为载体的民议民决、民建民管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新机制,推动形成了农民全程参与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模式。
(一)群众自愿,农民主体。重点县项目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怎么建、怎么管”等问题“指导不拍板、群众说了算”。在申报和建管机制上,推行“三不、三议、三自主”,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三不”,即不办群众不愿办、不参与办和不能办的事。“三议”,即对工程建设内容、筹资投劳数量、建设方式等,由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审议,全体村民决议。“三自主”,即项目建设管理全程由协会(受益群众)民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成立由协会、村民代表和党员等组成的监管小组,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和监督。在此基础上,谁受益、谁管护,确保小农水工程持续发挥作用。通过“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制度设计,群众既是小农水建设的直接受益主体,又是建设监督主体,还是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彰显了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二)自主申报,竞争立项。把“项目区85%的群众同意”作为立项的最基本条件,工程由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自愿申报。在群众自愿前提下,在规划区内以村为单位开展竞争立项、优胜劣汰,在对项目方案、机制创新、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资金监管及以往项目建设管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农民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得力的村组集体或协会开展重点县项目建设。
(三)先改后建,明晰产权。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是申报项目的先决条件,同步推进小农水工程产权制度、管理体制改革,既管当前,又利长远。小农水工程建成后分类确权,由县政府颁发产权证,确保工程产权明晰、管护到位、永续利用。
(四)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即“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一是项目建设由受益群众(协会)民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二是建设之初就由政府公示公告国家补助标准、对象和方式,做到政策公开透明。三是在确保制度健全、手续齐备和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工程开工后可按进度预拨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四是主动吸收受益群众参加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再兑现国家补助资金。其中,农户新建蓄水池等项目验收后可以“一折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受益农户。
(五)政府引导,部门指导。据初步统计,2009年以来,通过中央财政5.34亿元的重点县建设资金支持,带动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和农民投入共计54.23亿元,放大效应超过10倍。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投入积极性,2009年以来,四川省努力加大省级投入机制创新。即在将各地“民办公助”机制推进情况作为省级绩效考评重点的基础上,将省级投入与绩效考评结果相结合,与市、州、县对重点县的投入相结合,实行激励奖补、分档补助。据统计,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下达重点县省级补助资金6.3亿元,并以此调动省以下各级政府投入5.41亿元。2011年,四川省还将积极探索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推进实施末位淘汰制度,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的投入和工作积极性,推动四川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目前,四川省以“民办公助”推进重点县建设的机制创新还处在探索之中。从初步实践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又从根本上为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长期以来存在的投入、建设与管理“三大难题”以及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尝试。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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