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2010年12月17日,财政部透露,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财政部下发了《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要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金融企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要实施“双重轮换制度”,即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同一金融企业审计业务不超过5年。
深化中央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2010年12月20日,财政部透露,为推动中央预算单位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1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级次和范围,实现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所有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健全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将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实施动态管理;深化公务卡改革,将改革推进到所有三级和具备条件的三级以下预算单位,扩大结算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使用等。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海南试点
2010年12月21日,财政部透露,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为此,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明确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离境口岸暂为试点地区正式对外开放的空港口岸;退税定点商店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规定向境外旅客销售退税物品的商店;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
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0年12月23日,财政部透露,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为此,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按10%税率征收
2010年12月27日,财政部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指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全国财政专员办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12月28日,全国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刘建华要求,全国专员办要将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政策执行、促进民生改善、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科学化精细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引,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实现新跨越。刘建华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专员办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抓“大监督”格局构建;二抓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三抓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四抓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
规范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收缴工作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透露,为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的收缴工作,财政部、科技部下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收缴暂行办法》,明确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包括:引导基金股权退出应收回的原始投资及应取得的收益;引导基金通过跟进投资方式投资,在持有股权期间应取得的收益;被投资企业清算时,引导基金应取得的剩余财产清偿收入。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一般预算管理。
汽车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2010年12月29日,财政部透露,2010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为做好后续工作,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汽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0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如期结束。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同时,地方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透露,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为做好后续工作,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0年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将如期结束。北京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其他地区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
2011年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
2010年12月31日,财政部透露,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另外,2011年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全面推广节能汽车和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