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宋加庆 林小茗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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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临沂市自2009年以来积极推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截至目前,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54799户,其中已竣工127628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498户,农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政府主导 引导农民建“百年住宅”
临沂市地处沂蒙革命老区,农村人口在全市总人口中的比重高达82%,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升温。从拆草房建瓦房到拆瓦房建小楼,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引导,农民群众在自发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导致“建低档房、简易房”、“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等现象突出,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农民群众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基本上都用来建了房子,极大阻碍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困难群体无力改善居住条件,长期居住在危房中。2009年,临沂市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规划先行,高点定位,建设百年住宅”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针对农村住房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严重的现实情况,临沂市坚持规划先行,积极倡导建设“百年住宅”,实现当代建房、后代受益。为此,在前几年推广“沂蒙新农居”、“汉晋风格农居”等优秀...
山东省临沂市自2009年以来积极推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截至目前,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54799户,其中已竣工127628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498户,农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政府主导 引导农民建“百年住宅”
临沂市地处沂蒙革命老区,农村人口在全市总人口中的比重高达82%,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升温。从拆草房建瓦房到拆瓦房建小楼,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引导,农民群众在自发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导致“建低档房、简易房”、“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等现象突出,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农民群众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基本上都用来建了房子,极大阻碍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困难群体无力改善居住条件,长期居住在危房中。2009年,临沂市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规划先行,高点定位,建设百年住宅”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针对农村住房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严重的现实情况,临沂市坚持规划先行,积极倡导建设“百年住宅”,实现当代建房、后代受益。为此,在前几年推广“沂蒙新农居”、“汉晋风格农居”等优秀农村住房设计的基础上,2009年专门设计了一批住房设计图集、施工图集,印制6000册,免费发放到乡镇和村庄,引导农民群众建设节能、省地、环保、美观的“百年住宅”。同时,合理布局农村住房和配套设施,重点搞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在市里统一指导下,各县区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集中力量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如河东区按照“农民入镇、工业入园、居住入区、商贸入市”的思路,先期投入800余万元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在全区确定了80个中心村,统筹安排中心村道路、供水、环卫、通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目前,各县区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和农村住房集中连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共确定中心村1130个,农村集中连片建设详细规划覆盖率达45%。从统筹规划入手,合理安排县城、中心镇建设以及产业聚集、村落分布、农田保护等空间布局,既坚持了连片开发、整体推进,避免了村庄改造“零敲碎打”,又保持了农村特色,防止一个模式、千村一面,实现了村镇向规模化发展、住宅向楼房化发展、环境向生态化发展、管理向社区化发展、设施向城乡一体化发展。
多元化投融资 农民建房“不差钱”
为了解决农民建房自有财力不足的难题,临沂市财政局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2009年起,市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设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亿元,对农户直接补助或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以及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各县区配套设立财政扶持资金共33172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22090万元。同时,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一般预算收入、市级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补偿新增住房建设用地。对启动改造后规模达到3000人和5000人左右的中心镇驻地村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对进行整村迁建的一般村和中心村(含一般镇的驻地村)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为解决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还建启动资金,临沂财政充分利用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以市投资公司为平台融资10亿元,通过增减挂钩指标与周转资金配套方式支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如河东区白塔街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融资作为周转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农村挂钩项目区奖补资金的先期垫付,确保了项目区农房建得起、拆得快、土地复垦得出来。目前全市共有309个村庄采用了这种运作方式。同时,结合城区开发和项目建设,搞好土地开发,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取得的土地收益直接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和旧村改造。如临沂市莒南县对拆迁腾空后的土地,借助较好的区位优势,实行市场化运作,进行招拍挂,利用土地收益建设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去年以来,莒南县运用该模式拆迁改造了利民、富民、镇北3个社区,拆迁住户1800余户,腾空面积66万平方米。目前,1200余户群众已住上配套设施完善的新房。
为保障农民群众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中获得最大利益,市财政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免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有关行政性收费,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对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截至目前,全市已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23372万元。同时,为减轻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农民建房带来的不利影响,临沂市探索对农村住房建设所需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确定钢材、水泥、管材等生产厂家和供应企业,按照优惠价格统一供应。如费县财政局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择优确定两家水泥企业作为政府统一采购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房户每户补助水泥20吨、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水泥10吨,有效拉动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在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市财政还注重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着力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房建设的积极性。从2009年开始,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3年内将分别增加50亿元、24亿元、15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目前各县区小额贷款办理户数已达10159户,贷款金额38972万元。
在临沂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具体实践中,各地也探索了极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筹资方式。一是村企联合改造。平邑县柏林村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前来投资参与村庄改造。借用外来企业的资金对村民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将村庄腾出来的土地通过土地部门出让给相关企业,由企业实施开发建设经营,各方发挥自身优势,最后利益分成。二是村集体投资实施村庄改造。苍山县代村利用集体积累对村民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统一组织村民进行拆迁、建设。另外有些村庄还将农房建设改造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机遇,成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组织村民安置房建设和商品房开发经营,收到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是村民集资实施改造。在临沭县青云镇兴龙社区,由村集体组织农民群众通过集资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根据建设进度、按照一定比例分批筹集资金,付清建设资金后再交钥匙,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建房积极性。
用好用足土地政策 农民建房“不差地”
在多元化投融资,保障农民建房“不差钱”的基础上,临沂市还因地制宜采取了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方式。如政府收储改造。在兰山区南坊街道,政府统一对村庄土地进行收储,统一制订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并且为村居留出人口增长储备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腾出的土地由政府统一收储进行出让,用土地出让金解决村居民拆迁安置补偿、改造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支出。目前共有49个村庄1.95万户的拆迁安置采用了这种方式,共节约土地7256亩。
临沂市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契机,规范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台账,加快项目立项和实施,全程跟踪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核定归还,组织实施好国土部和省级的增减挂钩项目。2009年,全市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309个村庄,节余增减挂钩指标16848亩。同时,加强腾空土地整理,确保宅基地复垦做到“五到位”,即拆旧区内的道路平整到位、垃圾清运到位、树木清理到位、土地整理到位、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确保达到验收标准。为确保拆旧复垦到位,一些县区对在规定期间完成复垦的乡镇按净增耕地数量给予奖励,对农户自行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偿;对不能按期完成拆旧复垦的,市里将冻结建设用地审批。
与此同时,积极落实先建后拆政策,推行多样化拆旧建新模式。一是原村庄拆旧建新。对于原村庄占地面积大、土地闲置率高的空心村,通过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减少闲置土地,节余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二是整体搬迁提升。把地处边远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利工程建设影响区、风景区等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村居民点,整体搬迁到自然条件好、交通便利、适宜定居的区位,对原有村址进行复垦。在拆迁安置工作中,采取先安置后拆迁的办法,对拆旧区房屋进行合理评估并张榜公布,补偿到位后搬迁一户拆迁一户。对新建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年老、体弱、病残、贫困的老年人、贫困人员由村集体统一出资建设老年保障房,对青年房在旧房拆迁补偿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补贴,确保群众满意。三是偏远地区中心村定居。对于远离城镇、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工副业不发达的村庄,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集中建设中心村,强化水、电、路、医、学等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农民得实惠 市场得发展
经过努力,临沂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扎实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造型美观、具有生态气息、风格迥异的住宅区和农民公寓楼、小康屋,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收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政府得民心的良好效果。
一是直接拉动社会投资,带动刺激农村居民消费。目前,临沂市有农户275万户、农村居民845万人,通过农村住房建设工程,农村房地产业得以大规模启动,由此拉动建筑、建材、钢铁等几十个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激发了农民的购买需求,搞活了家电、家具等消费品的农村消费市场,不仅可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而且对促进临沂市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仅从拉动内需而言,根据规划,临沂市2010年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完成12万户,危房改造完成2万户,可节约土地15000亩,直接拉动内需120亿元。
二是提高了人居品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表面上看,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只是让农村住房实现了从草房、泥房到瓦房、平房,进而再到楼房的转变。而实际上,这是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从部分自给自足的传统式家庭生活,开始进入到社区式生活,从而改变农村基本生产、生活形态,这无异于农村的又一次“大变革”。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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