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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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为目标,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标准制定、预算细化、项目清理整合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方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
为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实施,相应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财政拨款结余管理办法以及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预算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动了预算编制的规范化进程。
2002年,制定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库的设立与管理、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核定与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2007年,针对当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省财政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项目分类、项目清理与滚动管理、机动经费项目管理、项目监督与绩效评价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申报、项目审核等制度。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专项公用类”项目,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支出...
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为目标,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标准制定、预算细化、项目清理整合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方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
为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实施,相应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财政拨款结余管理办法以及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预算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动了预算编制的规范化进程。
2002年,制定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库的设立与管理、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核定与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2007年,针对当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省财政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项目分类、项目清理与滚动管理、机动经费项目管理、项目监督与绩效评价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申报、项目审核等制度。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专项公用类”项目,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支出的特定项目。具体包括:大型会议、培训类项目,重大宣传、活动类项目,重大课题调研、规划类项目,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大宗印刷类项目,房租类项目,物业管理费类项目等。“发展建设类”项目,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一次性或阶段性发生的属于基本支出外的项目。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类项目、大型修缮类项目、信息网络购建类项目、设备购置类项目等。
2007年,制定了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项目实施完成形成的结余,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项目绩效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明确跨两年以上执行的项目支出除外),以及滞留账上超过三年以上不用的专项资金结余,要收归财政平衡预算。
2008年,制定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财政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实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将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建立评价信息报告制度,包括内部共享、报告、通报、公开制度等。
创新管理机制
从“规范申报、强化审核、严格执行、结余管理、评价应用、软件支撑”等六个环节加强管理,初步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新机制。
规范申报。明确财政支持的方向和重点,引导单位提出合理需求。界定好项目支出范围,特别是与公用支出有交叉的业务专项,明确项目支出申报类别,合理界定各类别的立项申报范围。要求项目申报必须做到“立项有依据、计算有标准”,即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提供立项的依据材料以及按支出标准计算的明细预算和相关说明。
强化审核。明确项目审核内容和流程,重视项目审核依据,逐步建立省级预算项目备选库,完善项目预算的滚动管理。一方面,实施“标准化”审核。采取因素法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即根据预算分配因素将控制数分解成若干指标,按各指标的特性分别计算,加总后即为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的控制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评审机构的专业优势。房屋建筑物购建类项目、大型修缮类项目、信息网络购建类项目、大型设备购置类项目、物业管理费类项目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较复杂的项目,需先通过评审机构评审,其审核意见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依据。
严格执行。将项目支出预算相关信息通过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传递给国库支付机构及政府采购部门,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截留和套用财政资金。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时反馈,及时掌握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及各项目实施情况。严控预算追加。预算追加主要用于解决年初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见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
结余管理。规范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使用,建立财政拨款结余管理长效机制,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收归财政的资金结余,年底由预算执行系统自动识别并核减单位预算,收归财政统一安排使用。
评价运用。加强评价结论即评价等次的应用,将部门预算安排与评价等次挂钩。对绩效结果为优良的,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差劣的,暂停安排资金,并停止已安排资金的拨付,实现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真正挂钩。加强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结果的应用,省级财政安排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规定应实施绩效自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安排下年度预算时从紧考虑。
软件支撑。将项目库作为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实施的有效载体,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效率,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所有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及执行都通过项目库软件实行动态管理。
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从2007年起,省财政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逐步建立了两个标准体系,即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和实物配备标准体系。经费支出标准体系由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各款级科目经费的各项标准组成。目前,已经制定标准的有: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费等。实物配备标准体系由支出经济分类“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各款级科目经费所要购买的实物配备标准组成。制定资产配置标准,根据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等有关情况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产购建项目,安排预算资金,建立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到2010年,除由市场定价的5项标准、国家或制度规定的3项标准外,省财政已设立了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基建代建等5项实物配置费用标准。
从2005年起,省本级预算编制细化到“目”级科目。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省级各单位项目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从“款”级细化到“项”级,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款”级。在预算执行中,人员类支出与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不允许调整,其他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报财政审批用款计划后允许调整。据统计,省级部门经济分类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小于20%的科目比例,由2007年的31%上升到2008年的40%、2009年的46%,经济分类科目的预算准确率逐步上升。
清理整合专项资金
省财政按“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增量调存量”的要求,整合各种政府资源,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加强部门预算历年结余资金的清理和统筹,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加大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2009年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1.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2009年,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新开口子,原则上不新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归并、整合现有专项资金。2009年,重点整合了工业、服务业、农业、科技、生态环保等五大类专项资金。如省农业厅专项资金由40多个整合确定为3大类13个项目;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由162项调整为106项。
3.清理历年结余,盘活存量资金。在区分各类专项资金结余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同时,逐步制定专门的财政资金结余管理办法,建立加强财政资金结余管理的长效机制。
4.出台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从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对全省各级财政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出规定,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工作。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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