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尽管2006年财政部以部门令形式公布了两令,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管理原则,但由于还缺少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以及对各个环节具体的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完全理顺,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行政事业资产应有的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能,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形成科学、使用合理、处置优化、监督公正、管理高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形成机制是财政部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突破口。一是重新界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范围。我国行政事业资产的配置范围应主要限定在维持国家政权正常运行的各类国家机关,党团组织、政协常设机构及部分人民团体。应结合我国政治职能转变与事业单位改革,把一些生产性、营利性单位剥离出行政事业资产的配置范围,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配置到合适的领域。二是制定公正合理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在质量、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资产配置标准经有关部门制定颁发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各级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应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财力合理制定。三是严格按公共预算方式配置行政事业资产。必须把行政事业资产的配置严格纳入预算管理,采用公共预算方式配置资产,预算经人大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四是预算支出与成果挂钩,充实预算的有关内容。在预算编制的内容上,可以考虑增加量化的行政事业成果指标,财政部门要检查拨出的资金是否取得相应的成果。
2.建立高效节约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机制。资产使用管理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内容。一是试推行专项设备的专业化集中管理。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大宗产品与部分价值昂贵、使用频率不高的专用设备实行专业化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专业化集中的“集中”不是地域上的概念,而是一种管理模式,强调由统一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进行有关资产的管理。二是建立以使用过程和价值管理为重点的行政事业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度。逐步推行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业绩挂钩的财产利用效率评价制度;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制度,把资产的完好率与资产责任人的工作业绩挂钩;采取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以实物管理为主,建立实物管理指标体系等。三是建立规范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台账,定期清理国有资产。在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行政事业资产台账制度。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问题。对已经形成的“非转经”国有资产应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完善“非转经”产权登记工作,尽快将“非转经”资产与行政单位脱钩,完全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除法律有规定非转不行外,应杜绝产生新的“非转经”资产;严格按行政单位承担的任务量配置资产,不给行政单位“非转经”留有余地,从源头上杜绝“非转经”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3.建立公正合理的国有资产处置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尽可能采用公开的处置方式,例如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可以考虑逐步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交易市场,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闲置资产、待处理资产的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闲置资产的有效处置。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的报废制度,应从制定报废标准、报废程序和技术鉴定方法等方面入手,加强报废、报损后的产权注销及残值收入上缴管理工作,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探索建立由财政部门主导的国有资产调剂制度。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都归部门所有,部门之间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和统筹安排很难实现,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部门,可以考虑由其牵头,构建国有资产调剂制度。在建立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将原来各个部门的资产进行统一规划和重新分类,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和超过编制定额的资产进行调剂。要打破部门界限,建立部门之间的资产共享与调剂机制,建立资产调剂补偿机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减少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