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陕西省黄陵县在2003年实行乡村两级财政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全面进行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在确保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预算共编。县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结合乡镇财力,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统一预算编制标准和范围,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并具体指导,乡镇政府编制预算草案,经审核后,报乡镇人代会审议。
账户统设。改革中,为保证乡镇财政、财务的合理调整和衔接,黄陵县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在相关金融机构为每个乡镇(街道办)开设了11个“收入专户”,专门用于核算乡镇预算内外的各类收入。同时,调整了原乡镇核算中心账户,每个核算中心分别设置“基本支出专户”、“专项支出专户”、“工资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
集中收付。各乡镇不论从何渠道组织的收入都必须先进入县财政局的“收入专户”,乡镇使用资金先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拨入相对应的支出专户。除明确的村级资金外,支出专户只能接受县财政局“收入专户”拨入的资金。“基本支出专户”专门...
2008年,陕西省黄陵县在2003年实行乡村两级财政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全面进行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在确保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预算共编。县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结合乡镇财力,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统一预算编制标准和范围,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并具体指导,乡镇政府编制预算草案,经审核后,报乡镇人代会审议。
账户统设。改革中,为保证乡镇财政、财务的合理调整和衔接,黄陵县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在相关金融机构为每个乡镇(街道办)开设了11个“收入专户”,专门用于核算乡镇预算内外的各类收入。同时,调整了原乡镇核算中心账户,每个核算中心分别设置“基本支出专户”、“专项支出专户”、“工资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
集中收付。各乡镇不论从何渠道组织的收入都必须先进入县财政局的“收入专户”,乡镇使用资金先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拨入相对应的支出专户。除明确的村级资金外,支出专户只能接受县财政局“收入专户”拨入的资金。“基本支出专户”专门用于核算乡镇级单位的基本经费支出;“工资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工资支出,并从“工资专户”直接划入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发放;“专项支出专户”专门核算由乡镇实施的各类项目;“村级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办理属于村级的各项支出,村级资金除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通过“收入专户”拨付外,村级其他收入可不经过“收入专户”直接进入“村级资金专户”。财政供给的“农村五保户补助”、“农民种粮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资金实行制卡发放、集中支付;对农村税费改革用于补助村级运转的财政性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村级资金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采购统办。乡镇政府的采购支出,由乡镇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提出申请,县财政局统一审批采购预算和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办理。
票据统管。所有财政性票据统一由县收费资金中心管理,各乡镇使用的票据由各乡镇财政所票据专管员到县收费资金管理中心统一购领,不再向乡镇级单位发放票据。乡镇用票单位使用票据时,提出申请,写清事项、依据和金额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盖章签字、财政所长审批后,票据专管员才能开具票据。
为保证“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顺利实施,县财政局明确了乡镇财政所的机构属性,即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核算中心继续作为乡镇级单位,业务归属财政所管理。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制度,明确“乡财乡用县监管”业务流程。另外,从2009年7月起,全面完成了县乡业务联网,11个财政所和县财政局实现业务对接,县乡两级财政业务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查询。此外,与代理银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这些措施,基本解决了改革初期信息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确保了资金运转的速度,保证了乡镇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了乡镇政府理财行为。收入进一个“笼子”,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集中管理和核算,确保了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了乡镇收入有效增长。支出一个“口子”,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和拨付资金,收紧了资金管理的“口袋”。资金调控一个“盘子”,在不改变乡镇资金所有权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统一使用,增强了县级财政的调控能力。专项资金运行一条“路子”,各类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报账制”、“直通车”操作办法管理,并实行了涉农资金发放“一卡通”,确保了专款专用,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管好一支“笔头子”,乡(镇)长一枝笔审批,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定期公示,强化了监督机制,提高了乡镇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自觉性。
二是防止乡村两级发生新债。改革实行后,进一步全面核实了乡村债务,乡镇各类资金运行全部置于县财政监管之下,避免了乡镇随意举债、随意出借预付资金。建立了乡镇控制新债、消化旧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乡镇盲目举债。
三是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发挥。“乡财乡用县监管”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乡镇财政由过去的收支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集中精力做好支出核算工作,做好各项国家救助、补助类专项资金的核付工作,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等各项惠农补贴的管理工作,增强了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
四是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全县192个行政村392个村民小组的村级集体财务都纳入了乡镇核算中心,实行了“村财村用乡代管”,坚持每季度到各村公开财务等办法,增强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