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吴伟 (作者单位: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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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启动,成为继欧盟、北美自贸区后的第三大区域共同市场。区内人口19亿,经济总量约6万亿美元,贸易额近4.5万亿美元,就覆盖人口数量而言,其市场潜力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出现必将对东亚、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格局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的多方位影响
(一)为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创造契机。一是拉动地区出口,增加双向贸易额度。近10年来,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年增速约为26.7%,2008年达2311亿美元。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东盟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双边贸易额出现较大跌幅,上半年同比下降23.8%。自贸区启动后,我国与东盟六国(马、新、印尼、菲、泰和文莱)间的自贸协定第一阶段落实,54457种商品实施关税优惠,其中新增零关税商品7881种,我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至0.1%。若以危机前贸易增速计算,预计2010年,贸易总额可能与北美自贸区相当,至2020年,全区GDP总额可能将超过欧盟,成为全球最大共同市场。二是重新调整双边经济资源配置,实现地区平衡发展。东盟国家重工业产品如钢材生产成本较高,产能不足,为我国此类商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东盟的原油、成...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启动,成为继欧盟、北美自贸区后的第三大区域共同市场。区内人口19亿,经济总量约6万亿美元,贸易额近4.5万亿美元,就覆盖人口数量而言,其市场潜力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出现必将对东亚、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格局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的多方位影响
(一)为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创造契机。一是拉动地区出口,增加双向贸易额度。近10年来,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年增速约为26.7%,2008年达2311亿美元。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东盟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双边贸易额出现较大跌幅,上半年同比下降23.8%。自贸区启动后,我国与东盟六国(马、新、印尼、菲、泰和文莱)间的自贸协定第一阶段落实,54457种商品实施关税优惠,其中新增零关税商品7881种,我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至0.1%。若以危机前贸易增速计算,预计2010年,贸易总额可能与北美自贸区相当,至2020年,全区GDP总额可能将超过欧盟,成为全球最大共同市场。二是重新调整双边经济资源配置,实现地区平衡发展。东盟国家重工业产品如钢材生产成本较高,产能不足,为我国此类商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东盟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橡胶、铁矿砂和煤炭等能源型产品,也可部分解决我国面临的生产性原材料不足和能源短缺的困境。同时,借助贸易便利化以及投资服务业的开放,特别是利用大湄公河开发项目以及北部湾区域发展,我国边境省份可凭借地缘优势,拓宽多渠道经贸往来,从而为非沿海区域的开放开发拓展出新的路径,缩短腹地经济面向海外的距离,也为内地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提供新的契机。
(二)利于两岸经济融合。台湾是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也是较为重要的投资来源。2001年,大陆—东盟贸易额为416亿美元,台湾与东盟的贸易额已经达到420亿美元。台湾不但对东盟拥有大量投资,而且还是东盟重要的劳务派遣市场,每年吸纳东盟30万劳动力。同时,自贸区启动将加速大陆—台湾经济融合进程。对台湾而言,加快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进程,在世贸允许的框架内,签订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才能继续保持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时代的竞争力。从外部大环境来看,中国—东盟自贸区以及未来的10+3自贸区,或者是东亚经济共同体,中国大陆无疑是主导力量,也只有尽快与大陆签订ECFA,才能确保台湾经济不被边缘化。
(三)扩大与东盟经贸往来,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一是加快区域经济合作,扩大东盟海外市场。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安排,至2015年,双边绝大多数产品关税降至为零,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也将陆续启动。东盟海外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受益于位置比邻,东盟对华出口与其他地区相比在生产及物流成本上更具优势,有利于双边贸易的深度开发。二是将促进东盟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升抵抗风险能力。东盟内部10个国家发展较不均衡,既有新加坡这样的较发达国家,也有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新兴经济体,更有缅甸、老挝等经济落后国家。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孕育出庞大的国内市场,为东盟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东盟国家经济稳定发展,提高反危机能力。三是通过发展经济,实现地区政治稳定。随着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中国—东盟相互投资和人员流动规模将不断扩大,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趋向同步,可有力缓和区域内政治矛盾。
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前景和面临的挑战
(一)自贸区将继续保持包容性、开放性,向高端发展。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过近20年的准备,贸易额不断提升,经济融合日趋加快。此后,自贸区内各国将不断调整彼此内部的经济结构,实现物资、人员、技术、资金等多重资源的优势整合,并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原则扩大合作领域和区域,以此为基础实现10+3乃至更大范围的制度性安排。
(二)内在固有矛盾及外在因素令自贸区面临严峻挑战。
第一,自贸区内国家经济互补性并不突出。我国和东盟新兴国家均以出口作为拉动本国经济的重要动力,制定了大量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并以欧、美、日为主要市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我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引资及制造业竞争关系,在国际资本的选择下,利润不断摊薄。同时,我国西南省市与缅、老、越、柬、泰在地理、气候特征上相近,农产品类似,而矿产品交易由于交通限制始终不能形成量的突破,因此,经济互补性并不突出。
第二,东盟无法为我国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东盟10国人口约5.6亿,平均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人均消费能力有限,很难为我国制造业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2008年,我国对东盟出口额为1141.4亿美元,进口额1169.7亿美元。同期我国对欧盟、美、日出口额分别为2928.8亿、2523亿和1161.3亿美元。在我国四大出口对象中,东盟仅承担14.72%额度,在14285亿美元的全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更低,不到8%。从东盟内部数据来看,我国与马来西来和新加坡的贸易额分别为534.7亿和524.4亿美元,占了几乎一半的贸易量。由于这两个国家较为富裕,对中国产品的消化能力趋于饱和,而其余国家受消费水平限制则力不从心。
第三,东盟内部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保护依然存在。东盟的10个成员国大至分为三种情况:经济发达国家如新加坡、文莱,较发达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以及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较不发达国家,特别是后三个国家,人均GDP仅400美元,较新加坡的3万美元比值约为1:75,远高于北美自贸区和欧盟内部的1:30和1:16,内部经济发展失衡直接导致经济政策协调的困难性。同时,在东亚传统的外向型经济战略指导下,东盟成员国产品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面向海外市场,从服装加工到低端电子产品组装,经济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逐步趋同,科技研发投入不足,转型困难,同质竞争加剧。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关条款,马、泰、印尼、新、菲及文莱6个成员国如果认为本国产品在自贸区市场中受到影响,导致相关产业亏损,则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东盟部分国家独自签订自贸协定增加了本身的变数。东盟对各成员国与其他国家另行制定经贸政策没有明确限制。因此,部分成员国纷纷与东盟以外国家进行自贸谈判。2002年,新加坡和日本签署自贸协定,对99%的共同商品及对日单边出口的94%商品予以免税。2009年12月,欧盟批准欧委会与东盟单个成员国进行自贸谈判,首先选定新加坡。个别成员国与区外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使自贸区外产品通过捷径进入东盟共同市场,有可能对东盟整体利益和团结构成威胁,增加了东盟自贸区本身的变数。
第五,自贸区面临外部竞争压力。从贸易额及结构上看,目前,欧盟、日本、美国仍然是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2004—2008年,欧盟—东盟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额增速超过25%,2008年达1750亿欧元。2009年底,欧盟启动了与东盟国家自贸谈判。根据双边自贸构想,东盟市场将降低或取消贸易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与欧盟商业联系,成为欧盟“全球欧洲”贸易战略重点之一。日本在东南亚经营多年,一直是对东盟影响最大的亚洲国家。2008年,日本批准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10年内日本与东盟贸易90%的商品将实行零关税。可以预见,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外部竞争将长期存在。
几点思考
(一)拓宽投资渠道,扩大共同市场,调整经济合作结构。第一,扩大对东盟投资,进行产业链整合。我国对东盟投资较少,远远低于东盟对华的投资,依赖劳动密集型产品输出作为经济合作主要手段将加剧与东盟的贸易矛盾。只有通过资本和技术输出,才能利用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制造业规模效应、积累的资金和经验,将双边部分产品的同质性竞争导向上下游产品的产业链整合,提高中国—东盟制造业水平。第二,调整双边贸易结构,逐步推进人民币结算。我国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等产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占对东盟出口额20%以上,但附加值较低。今后,我国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机电、精密仪器、车辆、金属及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并强化包括服务、金融在内的整体性输出,在自贸易区内逐步采取人民币作为结算以至储备货币,一方面抵冲国际金融体系风险,保证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为东亚区域提供较为稳定的储备币备选,维护本地的金融及经济稳定。
(二)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用好用足优惠条款。第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展示自贸区的广阔前景。目前,我国多数出口企业只将目光盯准欧、美、日等传统国际市场,对中国—东盟自贸区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对当地新兴市场的潜力与自身优势估计不足。政府应加大媒体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升国内外向型企业对该地区的重视及市场投入。第二,用好用足优惠条款,获得切实经济收益。根据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规定,产品本地加工增值不低于总价值40%才被认为是自贸区内产品,可申请原产地证明书,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注册备案的进出口企业中,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备案的企业不足1/3,经济收益受到很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应当对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及咨询支持,提高企业在自贸区内的收益率。第三,引导企业展开良性竞争,避免投资及贸易风险。经验表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一旦发现“价值洼地”即蜂拥而上,展开降价竞争,赚取短期高利后或惨淡经营,或选择退出。中国—东盟自贸区也极有可能面临这样的无序市场竞争,导致当地传统竞争格局及价格秩序剧烈动荡,最终损害我国企业的长远利益。此外,我国对东盟贸易逆差逐年下降,今后这一趋势可能更加明显,势必引起东盟国家的担忧和抵触,并利用各种非关税形式限制我国企业。为此,我方应帮助企业尽快学习和适应贸易新规则,在避免低质低价摧毁共同市场的同时,加强企业自我保护,购买一定比例的投资及政治风险保险降低经济风险。
(三)加快其他自贸区的建设进程,扩大海外市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启动为我国积累了丰富的谈判经验,利用这一契机,我们应加快与其他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一是推进与日、韩、印等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进程。二是跟踪研究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明确这些协定生效后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三是积极主导东北亚区域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振出口,减少后危机时代全球出口市场萎缩带来的消极影响。财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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