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现有各类中小企业135万户,在解决人员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繁荣城乡生活、促进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资金困难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融资难、贷款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完善财税制度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和引导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建章立制,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从2003年起,陕西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总规模已达2亿元;2007年起又设立了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陕西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推动中小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同时,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联动机制,缓解融资困难。为鼓励信用担保机构提供融资...
陕西省现有各类中小企业135万户,在解决人员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繁荣城乡生活、促进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资金困难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融资难、贷款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完善财税制度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和引导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建章立制,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从2003年起,陕西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总规模已达2亿元;2007年起又设立了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陕西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推动中小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同时,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联动机制,缓解融资困难。为鼓励信用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省财政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增强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建立起财政、金融、担保联动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008年由省、市财政共同出资4.17亿元,成立了陕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同时,积极协调省再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取得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27亿元。2009年与5家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合作,签订合同金额25亿元,拉动贷款资金约80亿元。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的现状,陕西建立了担保机构风险补助机制,每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对担保机构按照平均担保总额的1—1.5%予以补助;对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限额补偿。同时,根据财力增长状况,还将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0年,省财政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拿出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20个县域工业园区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政府投入方式,发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民间资金在县域工业园区建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丰富县域金融市场,搭建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同时,作为试点,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500万元,连同企业家捐助的1000万元资金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创新支持模式,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成长,推动全民创业、家庭创业和自主创业。
(三)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机制。一是坚持市场优先的原则,凡是可以通过市场融资的,由市场自行解决,市场难以解决的,由财政支持解决。财政主要扶持具有发展潜力但缺乏相应担保或风险性大的高科技企业。二是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财政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方向、发放企业债券,加大投资规模。三是出台奖励制度,鼓励中小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凡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中小企业,按其融资额,给予20万—40万元的奖励;实现再融资的,按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40万元。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责、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新模式,鼓励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融资券,财政对融资前期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通过以上政策措施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市场的目的,调动了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债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拓宽了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四是确定了36户在技术、产品、市场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作为首批重点联系企业进行试点,通过建立定期跟踪和诊断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支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其培育成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增长明显、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大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
(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一是为减轻社会创业投资资本的投资风险,激发社会资本对创业企业的投资,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解决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2009年设立了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初步确定基金规模为10亿元,目前已落实2亿元。二是鼓励技术创新,对中小企业从境外引进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给予银行贷款贴息补助。三是综合利用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的各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着力支持以企业为龙头、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入园创业,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整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和资金,使支持科研院所的资金向支持企业转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相关资金尽可能捆在一起使用,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重点地向有市场、有效益、带动示范作用大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倾斜,力争做到扶一个、强一个,带动一个产业。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审核,做好推介,2004—2009年期间,利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了1035个项目。
(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在综合运用好中央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的同时,不断增加外经贸发展资金规模,2009年全省外经贸发展资金已达到5000万元。同时,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九条应对措施,全力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主要是加大对企业研发技改的支持力度;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在国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10—20%,同时对企业参加境内举办的国际性展会给予适当补助;将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平均支持比例提高到50%;对省国际集装箱堆场暂存费进行专项贴补;从省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和软件出口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离岸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境外销售网、服务网、信息网“三网”建设;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范围,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加支持境外并购、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对外劳务合作以及设计咨询企业承揽国际工程,对企业在境外投资或承包工程采购本省产品进行补助;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自主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财
责任编辑 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