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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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对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依靠。近年来,浙江省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财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自主创新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支持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发展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 改善发展环境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浙江省中小企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增长趋缓、利润减少、亏损增加,形势不容乐观。省财政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1.加大清费减负力度。2008年底和2009年,先后分三批取消和暂停1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13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亿元左右。同时密切关注企业负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费扶持减免政策,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给企业实实在在的优惠。
2.下调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对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依靠。近年来,浙江省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财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自主创新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支持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发展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 改善发展环境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浙江省中小企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增长趋缓、利润减少、亏损增加,形势不容乐观。省财政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1.加大清费减负力度。2008年底和2009年,先后分三批取消和暂停1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13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亿元左右。同时密切关注企业负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费扶持减免政策,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给企业实实在在的优惠。
2.下调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方案。从2009年7月1日起,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下调至14%。从2009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下调至18%。
3.临时性下调社会保险费。2008—2009年,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各1个月的额度。2008年全省共计减征社会保险费37.90亿元,惠及企业36.56万户,城镇个体劳动者164.61万人,其中企业单位减征34.12亿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减征3.78亿元。2009年全省合计减征社会保险费36.30亿元,其中企业单位减征32.03亿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减征4.27亿元。
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2009年,浙江省经受住了危机的严峻考验,经济持续企稳回升向好,但中小企业面临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依然严峻复杂,自身调结构谋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财政部门积极整合资金,调整完善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浙江从中小企业数量大省向素质大省转变。
1.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针对全省中小企业量大面广但技改创新能力弱的特点,2009年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6000万元,鼓励引导风险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尤其是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的研发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对全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进行奖励;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发明和产品外观、使用性能等技术创新,通过扶持一批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大力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鼓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校积极与中小企业开展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需求对接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和集聚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逐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成效监测体系,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整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着重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扶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管理咨询、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整合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研究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集中一部分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发挥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和产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3.支持外贸出口。针对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外贸依存度较高的实际,浙江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突破口,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力度,2008、2009年每年从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安排3.5亿元,用于支持研究制定年度外经贸促进政策,支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稳定外贸出口。同时,深入研究后危机时代财政支持内外贸发展的重点政策,支持市场监测预警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鼓励中小企业抓住机遇开展境外投资,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转移,同时完善对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对投资风险的事前评估,尽量减少投资损失。
4.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2009年,浙江省财政设立5亿元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同时对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信息化等方面给予支持。2009年安排资金6.02亿元(未包括科技专项1亿元),支持全省420个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加大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业品牌建设、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等的支持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分离后税负高出原税负的部分由各地财政予以补助,同时对鼓励发展的服务行业给予政策优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浙江财政从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兴中小企业两方面入手,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矛盾。
1.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修订完善《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为调动地方积极性,规定市县财政资金与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实行自愿配套的原则,省和市县资金配套比例为5∶5,其中欠发达市县为7∶3。支持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银行,省财政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阿里巴巴网站各安排2000万元资金建立风险池,对网络银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予以风险补偿。2006—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风险补偿资金2.12亿元,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企业贷款391.5亿元。
2.加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且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提高补偿比例,补偿资金从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结余资金中安排。2009年省财政安排1950万元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有效引导全省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
3.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要求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贷款、弱势群体的创业贷款和其他领域的小额贷款给予5‰的风险补偿,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县级财政适当补助,鼓励各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缴纳的营业税和地方留成部分所得税,3年内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目前,全省已审批并开业小额贷款公司86家,贷款总额129亿元。
4.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9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省财政出资5亿元设立浙江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浙江聚集,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共投入2.2亿元,已签约合胜基金、赛康基金、海洋基金和红土基金4个投资项目,基金总规模10亿元,放大效应近5倍。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拓宽企业市场空间
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制度和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
1.放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加大《浙江省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推行力度,消除采购文件中针对中小企业设置的歧视性或不合理条款,特别是注册资金、资质等级、合同案例数量等方面,为中小企业营造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市场环境。
2.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试点。加快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为核心的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档案,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诚信经营、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合同申请信用担保或银行贷款,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筹融资渠道。
3.在省本级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定向采购。对金额较小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将政府采购合同直接授予资信良好的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适当增加合同金额首付款比例或缩短付款期限,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财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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