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裴学中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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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湖北省宜都市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重点联系县市。2009年3月,按照“早起步、低水平、全覆盖”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到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7.6万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9178万余元,为近5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2607万余元。
基础工作先行
近年来,宜都市大胆探索,多项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建立了社保援助和社保补贴制度。2005年1月,宜都市在全省率先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全部实行政府买单,每年补贴资金达500万元以上。二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以来,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发展中的用地瓶颈制约问题。到目前,认定被征地农民20020人,有2672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3120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2394人享受基本养老生活补助,累计补贴资金达3000多万元。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直达和风险准备金制度。2004年,建立该项制度以来,累计追讨农民工工资3122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从2006年起,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等次且参保的村干部,由市财政给予当年本人缴费金额60—80%的奖励。累计筹集18...
2008年,湖北省宜都市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重点联系县市。2009年3月,按照“早起步、低水平、全覆盖”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到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7.6万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9178万余元,为近5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2607万余元。
基础工作先行
近年来,宜都市大胆探索,多项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建立了社保援助和社保补贴制度。2005年1月,宜都市在全省率先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全部实行政府买单,每年补贴资金达500万元以上。二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以来,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发展中的用地瓶颈制约问题。到目前,认定被征地农民20020人,有2672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3120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2394人享受基本养老生活补助,累计补贴资金达3000多万元。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直达和风险准备金制度。2004年,建立该项制度以来,累计追讨农民工工资3122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从2006年起,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等次且参保的村干部,由市财政给予当年本人缴费金额60—80%的奖励。累计筹集1811万元,参保的村干部达1444人,其中在职村干部参保524人,参保率达99%,累计补贴资金200多万元。五是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制度。从2007年1月启动至今,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808户11334人,纳入“五保”对象160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六是建立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从2007年起,对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七是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2005年起,宜都市就打破户籍和身份界限,动员全民参加医保。到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成功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2009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308人,参保率达84.6%。正是这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为全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新农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心设计制度
在积累过去探索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宜都市广泛征求意见,精心设计了符合宜都实际、具有宜都特色的“新农保”制度。
(一)明确界定参保对象,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覆盖。参加“新农保”的对象包括:2009年3月1日起年满18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以及宜都市“新农保”实施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解决了城镇老龄人员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二)灵活设计缴费空间,充分考虑各个层次需求。“新农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平纯收入。缴费费率设三个档次,分别为5%、10%、20%,农民缴费在300元至1200元之间,最低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可以选择向前补缴一定年限,然后按年申报缴费直至达到60周岁;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年龄每递增1岁,缴费年限递减3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新农保”启动时,年满65周岁以上的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可以享受缴费总额75%的补贴、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可以享受当年最低缴费50%的补贴。由于农民对社会保障水平的需求层次不尽相同,按照量体裁衣、量力而行的原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缴费比例。
(三)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新农保”待遇包括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按月享受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60元;年满60周岁、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可以继承或退还,同时发给丧葬补助费1000元。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进行领取资格认定。
(四)稳妥设置对接方式,实现平稳过渡。“新农保”制度科学设置了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方式,规定了转移、过渡等有效办法,做到自愿选择、有情操作、无缝对接。一是按照《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原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自“新农保”实施之日起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的人员,全部过渡到“新农保”。二是参加“新农保”的人员因转居或进入企业务工等原因,需转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部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折算相应缴费年限,要求退保的退还其个人缴费部分。三是农民务工、经商等原因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可将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的一次性养老待遇,划转到“新农保”基金账户并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试点扎实推进
为了把实事做实,宜都市在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投入保障的基础上,实行“三方联动”,搭建“三个平台”,重视基金运行管理,建立政策奖励引导机制,扎实推进试点。
(一)部门联动,提高效率
建立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登记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职责明确、分工有序、相互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市财政局还与地税、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定期对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并及时解决。各乡镇财政所安排专职参保辅导员,负责接待参保农民、讲解政策、引导办理。
(二)搭建平台,规范程序
一是搭建核定和征收平台。严格执行登记和核定、缴费、开具税票和领取缴费证程序。规定参保对象持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先到户籍所在地“新农保”代办点办理缴费登记。代办点对初次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逐项录入到“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缴费金额,并打印《宜都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核定通知单》。然后,参保人根据核定的金额,在代办点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填写《新农保基金征收专用进账单》。参保人持《基金核定通知单》和《新农保基金征收专用进账单》到指定的银行缴费,索取《新农保基金征收专用进账单》回执联。最后,参保人员持《新农保基金征收专用进账单》回执联,到代办点开具《湖北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并领取《宜都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二是搭建待遇审核和发放平台。规定符合养老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经乡镇代办点初审、市养老保险局审核、社会化发放的程序。参保人持《缴费证》到所在行政村填写《待遇申报表》,由所在行政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代办点初审。乡镇代办点根据相关政策初审确认后,为待遇享受对象换发《待遇领取证》,从“新农保”信息系统中点击“给付确认”实行网上初审,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待遇申报表》到市养老保险局。市养老保险局根据乡镇代办点上报的《待遇申报表》逐一审核确认后,从“新农保”信息系统中点击“待遇发放”,自动生成发放报表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养老保险局提供的发放报表,结合养老年龄审核后,由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是搭建基金监管平台。市财政局对财政专户的“新农保”基金按照“专户管理、单独列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财政专户基金一律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对短期内不用的基金转为中长期定期存款,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对征收的“新农保”基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在农行设立基金归集专户,参保农民缴纳的“新农保”基金直接进入农行的归集专户,每周五划转到金库,市财政局国库科及时将基金划转到“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归集账户和国库科金库做到每周末和月末无余额。在待遇发放上,市财政局取消了养老保险局专门用于发放“新农保”的过渡账户,由市养老保险局提供待遇发放名册和账号后,直接发放到个人。为避免重复参保,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参加其他社会统筹和财政供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供给“新农保”信息系统自动检索,控制重复参保。为简化基金核定过程中录入信息量大、工作繁琐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地税局协商,向上级公安部门索取了辖区内农业人口的信息添加到“新农保”征收信息系统中,工作人员只需录入身份证号码即可获得参保人员的大量信息,自动生成流水号,在开具税票时,只需录入流水号即可开票,工作程序由“繁”变“简”。在市养老保险局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股,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从现有编内人员中调剂工作人员6人,主要负责养老保险费核定、养老待遇计发、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服务窗口,从编内人员中明确2至3人负责“新农保”经办工作;从村(社区)在职干部中明确1名“新农保”兼职联络员。目前,全市从事“新农保”工作的人员达150人,没有新进一名人员,既充分利用了现有编内人员和在职村干部,又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仅此一项年节约财政资金300万元。
(三)注重管理,“新农保”基金安全运行
宜都市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对“新农保”基金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分类管理的年度审验制度,对常年外出人员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办法,实行年度审验。对辖区内常住人员采取死亡申报、年度生存状况调查、待遇享受公示等办法加强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制衡式基金监督制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独立、高效、统一的“新农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外部监督制。在整个“新农保”基金运营监管体系中,对“新农保”基金运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实现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并实行定期披露。
(四)建立政策激励引导机制
在推进“新农保”试点过程中,为鼓励农民积极参保,宜都市政府出台了多项补贴激励措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补贴缴费金额75%,对1—2级重度残疾人免费参保,对轻度残疾人参保补贴最低缴费档次的50%,对一般人群参保按选择的缴费档次分档补贴,鼓励多缴多补、长缴长补。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激励和考核措施,积极引导低龄人群参保。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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