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作者:王志强 梁涛 (作者单位:甘肃省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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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甘肃省宁县财政管理工作坚持“发展强财、科学聚财、依法理财、为民用财、改革兴财”的新理念,以“精细管理、强财惠民”为宗旨,不断创新机制,全力推进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住“两条主线”
宁县始终围绕“增收”与“节支”两条主线,坚持“先有财力、后定支出,先有调研、后拨资金,先监督审核、后报账支付”的原则,精在事前,细在事中,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在增收方面,抓主保重,严征细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部门协作,工商税收稳定增长。县政府按季度召开财政收入分析会议,寻找差距,分析原因,部署征管。税务部门严格重点税源监控和税务登记,加强税源精细化对比分析,实行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稽查,及时清缴欠税。财政、发改等项目主管单位及各乡镇通力配合地税部门征收基建营业税,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预缴50%的税款,竣工验收前缴清全部税款。二是勤征细管,财政两税征管到位。对临时耕地占用税,财政部门逐地块丈量计税面积,核定应纳税额,按纳税户健全《临时耕地占用税征收台账》及档案,实行动态监管。2005年以来累计征收临时耕地占用税285.2万元。在契税征管...
近年来,甘肃省宁县财政管理工作坚持“发展强财、科学聚财、依法理财、为民用财、改革兴财”的新理念,以“精细管理、强财惠民”为宗旨,不断创新机制,全力推进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住“两条主线”
宁县始终围绕“增收”与“节支”两条主线,坚持“先有财力、后定支出,先有调研、后拨资金,先监督审核、后报账支付”的原则,精在事前,细在事中,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在增收方面,抓主保重,严征细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部门协作,工商税收稳定增长。县政府按季度召开财政收入分析会议,寻找差距,分析原因,部署征管。税务部门严格重点税源监控和税务登记,加强税源精细化对比分析,实行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稽查,及时清缴欠税。财政、发改等项目主管单位及各乡镇通力配合地税部门征收基建营业税,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预缴50%的税款,竣工验收前缴清全部税款。二是勤征细管,财政两税征管到位。对临时耕地占用税,财政部门逐地块丈量计税面积,核定应纳税额,按纳税户健全《临时耕地占用税征收台账》及档案,实行动态监管。2005年以来累计征收临时耕地占用税285.2万元。在契税征管上,由乡镇财政部门核实税源,出具双联信报县财政局备案,国土、房管部门出具收费通知,财政局征缴税款,并在收费通知背面签字盖章确认,纳税人凭此缴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三是规范收缴,非税收入足额入库。罚没收入由执罚单位开具缴款通知,非税局填开罚没票据,委托银行代理收款,直接缴入非税收入专户。行政事业收费实行以票管费,源头控管,不漏项目,不变标准。土地出让金由国土部门负责征收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收支核算监管。
在节支方面,抓细求严,量入为出,力争节支消赤。一是依法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财为用、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为民用财”的原则,在全面分析税源增减变动的前提下,以实有税源为基础,做实收入预算。再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专项”的次序做细支出预算。二是严肃执行预算。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法定预算,妥善调度资金,及时拨付经常性支出,按进度拨付专项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注重预算执行分析,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建立偿债准备基金,努力消赤减债。2003年以来累计消化赤字5054万元,消化打包债务331万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3307万元。三是严格供给标准。逐年修订完善经费供给管理办法,解决支出“越位”和“缺位”问题。人员经费坚持依据“编制、工资基金、人员信息数据”三对口原则,定员定额,零基核定;公用经费坚持低标准供给,包死基数,超支不补;业务经费从紧安排;会议费只负担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车辆燃修费按每辆每年5000元的标准,只负担县级单位;专项经费“一事一议”,对确需追加的特殊经费,由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和政策依据审核把关,统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商定。单位运转经费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突出“三项改革”
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财务统管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监管,按规定解缴或列支,避免了“小金库”等乱收乱支现象。一是严格审查,把好关口。坚持“六审”制度,即审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审要素是否齐全,审经手人是否签字,审财务主管是否签批,审是否参加了政府采购和财产登记,审报账单填制是否规范,从严把关,拒绝受理不合理支出。2004年以来,共拒付不合理支出839万元。二是账户专设,专款专用。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时,将拨款信息及相关要求提供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采取“专户、专账、专人”方式,独立核算和监管。单位在项目首次报账支付专项经费时,须提供项目资金文件、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资料备案,依据项目进度予以审查支付。三是清理往来,严防损失。严格控制现金流量,按照“7个工作日的正常零星支出限额”标准,核定单位备用金,并在一个月内报账核销。坚持2万元以上的支出以转账方式直达商品或劳务提供者。同时,对各财务统管单位账务移交时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分类归纳,制定计划,逐年消减;督促单位“人欠收回、欠人归还”,实行单位之间借款双方负责人共同签批制,严格控制单位新生借贷行为,单位往来款项较账务移交前减少30%以上。
严格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招标过程坚持领导小组成员与公证部门现场全程公开监督、评委公正评定、供应商公平竞争,结果公示后采购中心鉴证合同、参与验收和监督采购资金结算,保证了采购质量和效益。对于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印刷和办公耗材实行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制度,定期对定点企业服务进行抽查考核监督。对单位私自违规购置行为,实行通知限期整改和备案告诫制,同时将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围,有力地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落实。截至2008年底,实现货物类采购资金总额3646万元,节约资金884万元,平均节约率19%。
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是清查资产理家底。在全县开展以“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为主要内容的资产清查,彻底理清了家底。二是登记产权夯基础。采取“一审、二查、三核对”的办法,对全县501个行政事业单位核发《产权登记证》,明晰了产权关系,强化了产权意识。每年进行资产年检,严把信息、数据和资料审核关,建立了详实可靠的数据库。三是规范处置防流失。严格资产处置申报审批程序,凡处置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先由单位提出处置意见,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按规定要求附有关资料及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国资办审批。国资办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限额标准以下的资产,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直接批复;对车辆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报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作价,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出让。四是强化核查缴收益。从2008年1月1日起,凡处置资产的单位和清理出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督促其将取得的资产处置收益和经营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累计收缴入库国有资产收益48万元,先后收回企业出让金9134万元。
强化“三项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立财政动态分类管理项目库,凡上级下达的建设资金,5日内到账。认真核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到位60%以上并存入财政基建专户的,出具验资证明。全面审查立项批文、设计文件、委托书等资料的完整性,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变更签证单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全面准确分析支出票据、费用开支、建设成本、投资完成及资金结余情况,对重点项目资金和物资进行全程监管。2004年以来,累计编制预决算项目439个,资金总量2.2亿元,审减资金672万元。同时,加强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严把资金预付报账关口,对10万元以上项目均按照不超过30%、10万元以下项目不超过50%的标准预付资金;对10万元以上项目,县财政、发改、扶贫、审计、乡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账;对单体工程投资10万元以上的,一律采取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凡工程类项目,按照集中支付原则,资金直达工程施工单位。2004年以来,共完成报账项目244个,拨付资金8326.5万元,拒付58次649万元。
加强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支农资金630.8万元,结合乡村发展现状,突出区域特色,集中使用。2009年对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全面推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方式,乡财政所与代发信用社相互配合,以村为单位,公示发放时间,组织群众凭户口本、身份证、惠农存折集中支取资金。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明白册》115021户,存折认定115021户,转发资金6022万元,全额完成任务。
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管理。1994年开始对乡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至今执行了五轮县乡财政体制方案,基本原则是“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收全留、欠收自补、一定三年”。将乡镇辖区内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机关单位、团体缴纳的税收中地方收入及非税收入全部划归乡镇,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加强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的积极性。按照“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要求,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后,农业税减收部分县对乡全额补助,乡镇政策性增资,县财政全额负担。凡是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倾斜下达各乡镇。在坚持“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乡财县管”。乡镇级收入全额缴入县国库,县财政按月拨付乡镇财政,年终结算。县财政下达专项指标的同时,一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将乡镇教育、卫生、公安、法庭、司法、广播站等经费全部上划县财政供给,各级各类项目及民生配套经费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乡镇财政当年结余一半可用于冲减历年赤字挂账,一半用于乡镇安排支出。年初县政府分解下达各乡镇收入目标任务,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奖惩挂钩,乡镇财政连续六年实现了收支结余。从2006年起,对村级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实行乡级报账制。由财政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进行核算监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由县财政按计划拨付乡镇财政所“村级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乡镇财政所以乡为单位设立收支总账,并按村设立明细账,进行核算。报账时,先由村报账员整理报账单据送村负责人签字后,送乡镇长签批,最后由村报账员到财政所报账。村干部工资由各行政村分别编制工资发放花名表,送乡镇长审批后,由财政所委托银行代发。乡镇对村组干部报酬实行绩效考核的,由乡镇政府提供考核文件或依据,财政所在工资统发过程中,对应扣除或奖励资金参照文件执行。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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