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辽宁省从2004年开始启动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启动之初,受网络、服务器条件有限,执收单位、缴款人对收缴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高,代理银行缺乏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收缴管理工作职责关系不顺等因素制约,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模式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全省各地使用多种信息系统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各级财政部门分别管理非税收入项目库,以电话拨号为主要网络连接方式,“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其他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并用,以集中汇缴为主要收缴方式等等,这些做法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缺乏事中监管、大量手工划缴分成收入。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范执收单位执收行为,借助于逐步完善的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的设备网络、现代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等有利条件,从2008年9月起,辽宁省财政厅选择部分单位开展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试点工作,通过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非税收入项目库、归并非税收入票据等,有效构建了横纵双向的非税收入收缴链条式管理模式,促进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横向链条式管理模式。以省级为例,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中,由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缴款人、代理银行分别开展非税收入项目和票据管理、开票、缴款、反馈信息等工作,形成环环相扣、封闭的横向链条式管理。省财政厅制定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印制发放非税收入票据,在信息系统中为省级执收单位授权执收项目及票据号段;执收单位运用信息系统向缴款人开票征收非税收入;缴款人按照执收单位要求到代理银行缴纳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收款后,向缴款人出具回执,并向省财政厅反馈收款信息。省财政厅通过网络系统实时掌握全程信息。在上述过程中,财政发放的票据信息与单位开票信息及单位开票信息与代理银行收款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实现了对执收单位票据的源头管理、对收缴行为的事中监控。在市、县(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中,除制定项目库、印制票据由省级负责外,其他管理模式内容与省级基本相同。二是纵向链条式管理模式。市、县(区)财政局从省财政厅下载非税收入项目库,领购票据,并为同级执收单位授权执收项目及票据号段。在日常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自动上传实际收缴信息,并进行非税收入自动分成,从而形成上下交互式的纵向非税收入收缴链条式管理模式。
在完善改革过程中,辽宁省财政厅重点围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的关键节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保障非税收入收缴链条式管理模式的顺利运转。
健全制度体系。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明确了非税收入项目、票据、分成、管理职责等基本制度。制定了《辽宁省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非税收入征收委托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为保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修订了《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拟定了《辽宁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方案》,使相关制度更加完善,要求更加明确。为确保完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发布了《关于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完善信息系统。研发完善了网络版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并配置了小型机服务器,架设了财政部门与试点单位之间的专线网络,实现了执收单位网上开票,数据集中存放在财政部门服务器。先后增加了大额转账单位补票、POS机收缴、网上银行收缴、电话银行收缴等系统功能,方便执收单位和缴款人。简化代理银行收款操作,代理银行收款时仅需录入票号及校验码,信息系统自动从财政部门服务器中调取执收单位开票信息,核对后办理收款。
统一项目库。根据清理整顿后继续保留的非税收入项目,由省财政厅制定全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信息系统项目库,市、县(区)财政部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自行下载。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上述项目库,为同级执收单位授权具体执收项目。执收单位在授权项目范围内,向缴款人征收非税收入。
简化账户设置。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性账户,减少收缴账户体系层级,由缴款人直接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定期将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强化票据监管。在原有票据领购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运用信息系统发放电子票号,并随时监管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同时,开展清理归并票据种类工作,通过减少票据种类,缩减手写票据使用量,进一步提高票据监管水平。
收入自动分成。由财政部门信息系统每天自动计算汇总,并向代理银行信息系统发送非税收入分成指令,实现代理银行信息系统自动向目标级次财政部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汇划分成收入,做到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非税收入的自动分成。
全省联网运行。确定了“统一信息系统和项目库、全省联网、数据共享”的管理机制,省财政厅将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和信息系统下发各市、县(区)使用,省、市分别部署服务器,各市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全市大集中,随时将各市服务器中的市、县(区)非税收入收缴数据上传到省服务器,确保各级实际执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方式规范透明,便于省财政厅及时掌握全省收缴情况。
多年来,辽宁省通过扩大改革范围、优化收缴流程,着力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通过构建横纵双向管理链条,保障了收缴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规范了财政部门分成上缴、监督管理等行为;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避免了非税收入在预算单位的滞留,有效遏制了挤占、挪用和坐支非税收入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加快了非税收入上缴速度。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前,从缴款人缴款到执收单位将非税收入从过渡性账户缴入财政专户,一般间隔三到五天,甚至有个别执收单位间隔一个月才上缴一次。完善收缴管理工作后,通过简化账户设置,取消了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非税收入上缴不再经过多道程序、多个环节,缴款人通过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缴款,非税收入能够实时直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转账、电汇缴款也能够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极大地加快了非税收入上缴速度。三是提高了非税收入收缴透明度。完善收缴管理工作后,缴款人直接向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缴款,执收单位仅开具票据,不经手资金,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收缴分离,不但简化了执收单位工作流程,同时也规避了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都可以实时查询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增强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公开度、透明度。四是强化了票据监管力度。将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回收、核销等工作纳入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管理范围,实现了执收单位的票据领购、使用与代理银行实际收款信息的自动比对,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执收单位开票、收缴情况,做到“以票控收”,有效提高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水平。五是提高了非税收入分析决策水平。通过建立“统一信息系统和项目库、全省联网、数据共享”的管理机制,集中全省非税收入收缴数据,上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掌握下级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有利于提高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和分析决策水平。
责任编辑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