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作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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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
我国20载农业综合开发历程充分证明,农业综合开发已成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已成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大措施,已成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期专题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几个省的做法和经验,并对未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展望,以期为各地提供有益借鉴。
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2003-2008年,全国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9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7.6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28.08亿元、银行贷款137.47亿元、自筹资金691亿元,共改造中低产田1.62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9.45亿公斤,同时扶持高效种植基地391.68万亩、水产养殖基地145.59万亩、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服务项目4072个,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明确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
目前农业发展形势总体很好,但继续保持粮食稳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要求更加迫切。...
编者按:
我国20载农业综合开发历程充分证明,农业综合开发已成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已成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大措施,已成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期专题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几个省的做法和经验,并对未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展望,以期为各地提供有益借鉴。
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2003-2008年,全国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9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7.6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28.08亿元、银行贷款137.47亿元、自筹资金691亿元,共改造中低产田1.62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9.45亿公斤,同时扶持高效种植基地391.68万亩、水产养殖基地145.59万亩、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服务项目4072个,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明确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
目前农业发展形势总体很好,但继续保持粮食稳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要求更加迫切。从当前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行的态势,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农业稳定发展。从长远看,我国农产品需求增长较快与生产制约因素多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因此,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主渠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
(一)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力争到2010年全国中低产田所占比重降至60%左右,到2020年所占比重降至50%左右。逐步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林网适宜的要求,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耕作先进、科技覆盖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建设水利化、集约化、机械化和生态化,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强基固本。切实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改善项目区骨干灌排工程条件,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水利保障;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采用工程、农艺和管理等节水措施,努力提高灌溉水利用率,重点发展渠道衬砌、管道输水、集雨节灌等工程措施,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同时,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参与灌溉管理。
(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的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稳步提高生产基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原料供给能力。同时,积极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扶持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要重点建立健全扶持主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稳定增加收入。
(三)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重点支持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组合配套,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同时,推进农科教结合,探索高校、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部门与项目区建立“资源互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断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条件较好的项目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按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一是继续加强项目区农田林网建设,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生态屏障;二是以西北地区、内蒙古、河北坝上地区等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围绕土地沙化治理、小流域治理和草原(场)建设等内容,加大生态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搞好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长江黄河上中游和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等部门生态项目建设;四是探索支持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的有效形式,确保资源永续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近期应当抓紧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根据2009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相关要求,近期农业综合开发应当重点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力量建设粮食核心产区,探索完善公共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渠道,应当随着国家财力的发展壮大,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强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的瓶颈;扶持粮食加工企业,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不断增强粮食产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种粮农民持续增收;依靠科技进步,发挥科技兴粮增效潜力,把粮食核心产区建成国家永久性大粮仓。逐步探索建立起公共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启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实施好“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挖掘粮食增产潜力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作为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的主要力量,要采取更加明确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中低产田改造的政策措施,确保大部分资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分区域细化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建设标准与投资标准,着力改善制约粮食生产的灌溉、排涝和农机通行等基本生产条件;突出发挥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作用,重点支持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在项目区推广应用,使粮食生产能力迅速转化为现实粮食产量。要配合水利部门抓紧修订《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采取地方先行投入、完善项目库建设等措施,切实加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解决好中低产田改造外部灌排条件等“卡脖子”难题。要抓紧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中央财政近期新增国债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部分,绝大部分用于尽快启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布局在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适当兼顾非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三)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为广大农民提供稳定增收的产业平台。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不再安排中央财政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资金,取消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有偿投入,采取财政资金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努力探索以奖代补等产业化经营项目新型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增加投入,扶持壮大产业化龙头,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养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四)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一是探索建立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财政要根据实际任务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机制,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民办公助机制,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自觉自愿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补贴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二是探索完善“奖罚分明、优胜劣汰”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能进能出、结构优化、奖优罚劣、充满活力”的开发县管理机制,对工作绩效差、潜力小的开发县要安排退出;研究细化绩效评价体系,将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未执行县级报账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统筹安排、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继续坚持“围绕产业扶龙头,围绕龙头建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思路,紧紧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将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继续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方式,完善形成合力的机制。认真总结“农业综合开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引导促进其他支农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积极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立法工作,提升依法开发水平,抓紧修订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下放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评估、审定项目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竣工项目验收考评以及在建项目综合性检查工作。要抓住关键环节、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资金分配综合因素法,加强对资金运行各环节的监控,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加强以选准项目为核心的监管,实行专家评审、竞争立项,严把项目立项关;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努力提高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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